中标
中坝子水库合作养殖承包项目(第三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zb2022-383xx
预算金额19.5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两江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023-6356085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023-8873123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坝子水库合作养殖承包项目(第三次)采购公告
中坝子水库合作养殖承包项目(第三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9月23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比选
采购执行编号:HYZB2022-383XX
二、预算金额:
195,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1 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竞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9月23日 至 2022年9月30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上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竞标人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竞标人,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比选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比选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比选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竞标文件
六、比选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9月30日 09:3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2年9月30日 10:0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2号(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
比选时间: 2022年9月30日 10:00
比选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2号(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两江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经办人:王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3560858
采购人地址:天宫殿街道西湖路9号上峰上座19-2
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8873123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2号
九、附件
竞争性比选文件报名表.doc
竞争性比选文件报名表.doc
中坝子水库合作养殖承包项目.docx
中坝子水库合作养殖承包项目.docx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gec123.com/notices/detail/1149347374955663360
竞争性比选文件报名表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比选编号:HYZB2022-383XX比选项目名称:中坝子水库合作养殖承包项目(第三次) | |||
竞标人名称 | (竞标人公章) | ||
联系人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传真 | ||
邮箱 | |||
单位地址 | |||
报名说明:凡有意参与竞标的竞标人,请于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6日17:00止将竞标文件报名表加盖竞标人单位法人章到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2号9楼9021房间)进行报名。比选文件售价: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在递交竞标文件时由比选代理机构收取。3、未完成报名、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竞标文件,应当拒收。 | |||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88731235 |
2022年9月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比选人:重庆两江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比选编号:HYZB2022-383XX竞争性比选文件中坝子水库合作养殖承包项目(第三次)
第五章竞标文件格式2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第三章评标办法15第二章竞标人须知5第一章比选公告3目录
本比选中坝子水库合作养殖承包项目已由重庆两江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比选人为重庆两江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欢迎各潜在竞标单位参与竞标。1.比选条件比选编号:HYZB2022-383XX比选公告中坝子水库合作养殖承包项目(第三次)第一章比选公告
2.4.1合作养殖活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一旦因养殖活动出现安全生产及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承包方全权负责承担。2.4承包养殖内容(包括不限于):2.3租凭周期:合同签订后5年。2.2比选范围:对非水源水利城口中坝子,水库水面资源(水面:1300亩)对外租赁承包。2.1项目概况:按照“品牌至上、混合所有、智慧两江、平台运行”的宗旨,保护和改善水质,进行合作养殖承包,最优化渔业养殖资源利用。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3.1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3.竞标人资格要求2.5安全目标:无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2.4.4做到文明护鱼,依法护鱼,严禁殴伤他人,否则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均自行承当。2.4.3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水库生态养鱼(即白水养鱼),必须坚持“三个禁止”(即禁止投饵、施肥、用药)的原则。在规定范围内,自主养殖经营,自负盈亏。2.4.2负责水库养殖工作,在“承包管理原则”及相关规定下,负责生产养殖,同时缴纳水面承包费、水质保证金。
4.2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竞标人,请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9月23日)起至提交首次竞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争性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4.1竞标人需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或“重庆市政采府购网”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方能参与竞争性比选活动。4.比选文件的获取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3.1.2竞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3.1.1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3.5未进行报名的竞标人将不得参与竞标。4.3.4凡有意参与投标的竞标人,请在报名和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内持“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比选文件报名表”到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2号9楼9021房间)进行报名。4.3.3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4.3.2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4.3.1报名和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2022年9月23日-2022年9月26日17:00(工作时间)4.3报名及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
5.5竞标人须按上述要求完成报名,按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竞标文件以及按时签到,否则其竞标文件不予接收。5.4开标地点:同递交竞标文件地点。5.3竞标开始时间:2022年9月30日北京时间10:005.2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北京时间10:005.1递交竞标文件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2号(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5.竞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联系人:王老师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号上峰上座19-3比选人:重庆两江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7.联系方式6.1本次比选公告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6.发布公告的媒介
竞标人须知联系电话:023-88731235联系人:张老师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2号9021室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3560858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1.1项目概况1.总则注:正文与本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冲突的,以竞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项目名称 | 中坝子水库合作养殖承包项目(第二次) |
1.1.3 | 建设地点 | 城口县 |
1.3.1 | 比选范围 | 见第1章比选公告 |
1.3.2 | 租凭周期 | 见第1章比选公告 |
1.4.1 | 竞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 | 本项目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誉要求(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3)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注:信誉承诺要求由各竞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第五章竞标文件格式)或出具主管部门的证明资料复印件,若经比选人查实竞标人有违反比选文件规定的情况,则比选人有权取消其比选资格或中标资格。 |
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自行踏勘) |
1.10 | 竞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2.2.1 | 竞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若竞标人有质疑应在2022年9月27日12时00分前提出,并将质疑材料加盖竞标人单位法人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邮箱: 295007607 @qq.com)。在2022年9月27日12时00分后,若竞标人仍有质疑,比选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作答。 |
2.2.2 | 比选人澄清的时间 | 比选人在2022年9月27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各竞标人。 |
3.1 | 竞标文件的组成 | 竞标文件的组成如下: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竞标函三、资格审查资料 |
3.2 | 竞标报价 | 竞标人在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比选范围和期限内履行合同等职责应获得的报酬,由竞标人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条件和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比选报价视为竞标人为实施完成本项目工作所必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担不限于管理费、服务成本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税金、费用和支出以及合理利润等所有税和费以及应由竞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
3.2.2 | 最低限价 | 本项目总价最低限价为195000.00元,单价最低限价30元/亩/年。竞标人的竞标报价不得低于比选人设置的最低限价,否则按否决竞标处理。 |
3.3 | 竞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竞标方案 | 不允许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竞标人应对竞标文件逐页加盖单位法人章。2、比选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标人应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
3.6.4 | 竞标文件的份数 | 竞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另提供竞标文件正本PDF格式电子竞标文件1份(光盘或U盘)。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副本” 的字样。 |
3.6.5 | 装订要求 | 所有竞标文件不论使用任何方式进行装订,必须保证竞标文件装订牢固,否则,比选人对由于竞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标文件由竞标人自行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
4.1.1 | 竞标文件的密封 | 1.竞标文件袋由竞标人自备。2.竞标文件装入“竞标文件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3.如果竞标文件没有密封,该竞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注:如竞标文件较厚,上述各部分竞标文件不能装入一个袋中,竞标人可按上述要求增加竞标文件袋。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比选人名称: 竞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竞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竞标截止时间 | 竞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30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竞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竞标文件地点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 |
4.2.3 | 是否退还竞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竞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竞标文件的竞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竞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密封情况检查:竞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竞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5.开标顺序:随机开启;6.开启竞标文件,并宣布竞标人名称、竞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7.竞标人代表、比选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比选人依法组建。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经评审报价最低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
其他内容 | ||
10.1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比选代理服务费为4000.00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含在竞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代理费缴纳账户:户 名: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重庆新牌坊支行账 号:346090100100344021 |
10.2 | 保证金(含水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 1、中标人是否提供保证金:提供。2、中标人提供保证金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2)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3)保证金的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按保证金金额向比选人一次性缴纳保证金;(4)保证金的期限:提交保证金之日起至合同服务结束之日止。(5)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合同服务结束后,无息退还。(6)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扣除其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
1.2.3本比选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比选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本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3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比选项目名称: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竞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竞标人资格要求1.3.3本比选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比选项目的租凭周期: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次比选范围: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比选范围、租凭周期和质量要求
1.7语言文字参与比选竞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竞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竞标人准备和参加竞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竞标预备会1.9.1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竞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竞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竞标人须知;(1)比选邀请书或比选公告;本比选文件包括:2.1比选文件的组成2.比选文件本项目不召开竞标预备会。
2.2比选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6)竞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
3.1竞标文件的组成3.竞标文件2.3.1在竞标截止时间1天前,比选人可以修改比选文件,如果修改比选文件的时间距竞标截止时间不足1天,相应延长竞标截止时间。2.3比选文件的修改2.2.2比选人对所有竞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并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发布。2.2.1竞标人在购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提出。
3.3.1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竞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竞标文件。3.3竞标有效期3.2.2报价原则:竞标人应对比选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报价。竞标报价应低于比选人公布的最低限价。3.2.1报价范围:比选范围的全部内容。3.2竞标报价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竞标保证金退还: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3.4.2竞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其竞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1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五章“竞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竞标保证金格式递交竞标保证金,并作为其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竞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竞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标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标人延长竞标有效期。竞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标文件;竞标人拒绝延长的,其竞标失效,但竞标人有权收回其竞标保证金。
3.4.5(1)竞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竞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3)违反本章第9.2款对竞标人的纪律要求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竞标人在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竞标文件;
3.6.2竞标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租凭期、竞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6.1竞标文件应按第五章“竞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竞标文件的编制除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标人不得递交备选竞标方案。允许竞标人递交备选竞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竞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竞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竞标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竞标方案。3.5备选竞标方案(2)竞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比选人。
4.1.1竞标文件的密封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4.1竞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竞标3.6.5竞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6.4竞标文件份数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3竞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标人所递交的竞标文件不予退还。4.2.2竞标人递交竞标文件的地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4.2.1竞标人应在竞标前附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竞标文件。4.2竞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竞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1.2竞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5.开标4.3.3修改的内容为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2竞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前,竞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4.3竞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竞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应保证评标委员会随时质询。若竞标人因故不能接受质询,其竞标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竞标人已默认评标委员会对缺席的质询所做出的结论。比选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竞标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比选人或竞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4)曾因在招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竞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竞标公正评审的;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竞标人。7.2中标通知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比选。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8.1重新比选8.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3.1比选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标人的竞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标资格。7.3签订合同
9.纪律和监督重新比选的竞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比选无有效竞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比选。8.2不再比选(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竞标的。(1)竞标截止时间止,竞标人少于3个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竞标人不得相互串通竞标或者与比选人串通竞标,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竞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竞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竞标人的纪律要求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竞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竞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竞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竞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竞标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比选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经评审的竞标价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竞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竞标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比选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经评审的竞标价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 | |
2.1 | 报价顺序 | 对报价不低于最低限价的所有竞标人的竞标文件,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 |
2.2 | 符合性审查 | 取报价排序前3□4□5名(若实际竞标人数量小于勾选数量,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竞标人中,报价最高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高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符合性审查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竞标处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竞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竞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竞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竞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辩。1、竞标函的所有内容齐全完整,内容符合比选文件规定;2、竞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齐全完整且均按规定填写;3、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供了比选文件规定的所有证书(件)的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辩、有效;4、竞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6.5项的规定5、竞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符合第二章4.1.1项的规定。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竞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要求 | 竞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竞标文件的签署 | 竞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委托代理人 | 竞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竞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租凭周期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竞标报价 | 竞标报价应不得低于比选人公布的最低限价。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竞标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3 | 评标程序 | 1.对报价不低于最低限价的所有竞标人的竞标文件,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2.根据本章第2.2款约定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竞标人中,报价最高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高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若上述程序未能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则评标委员会对剩余竞标文件继续按上述第2条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或者评审完所有竞标文件。4. 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竞标处理,导致无有效竞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竞标。 | |
3.4 | 评标结果 | 3.4.1 除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竞标报价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竞标单位报价排序数量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2.2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报价排序2.评审标准
3.2符合性审查对报价不低于最低限价的所有竞标人的竞标文件,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3.1报价排序3.评标程序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本次竞标有串通竞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1)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2.2竞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竞标文件将被否决:符合性审查应按照形式、资格、响应性的顺序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竞标处理。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竞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顺序: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竞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竞标人对所提交竞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竞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竞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竞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竞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竞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竞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
中坝子水库生态养鱼租赁协议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竞标报价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竞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竞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5年,即从2022年月日至2027年月日止。(一)租赁范围:城口县中坝子水库,养殖水面合计约1300亩。一、租赁养鱼范围及期限为了更好地保护和改善水质,合理开发水库资源,根据集团公司《专题研究2019年“渝湖”水库生态鱼产业发展会议纪要》(渝水投办〔2019〕第146期)文件精神,将授权两江公司管理渔业资源的水库,进行合作养殖承包,按照“品牌至上、混合所有、智慧两江、平台运行”的宗旨,最优化渔业养殖资源利用,促进“渝湖”水库生态渔养殖体系建设,另因原协议承包人已退出承包,现就乙方租赁甲方中坝子水库渔业水面,开展水库生态养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乙方:甲方:重庆两江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租赁养鱼职责分工(四)水库生态养鱼,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水库养鱼的一切损失及安全责任。(三)水库生态养鱼,不得影响水库防汛度汛安全,不得损坏水库设备设施,不得危害水库水质安全,不得引发不稳定因素。一旦违背,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二)水库生态养鱼,必须坚持“四个禁止”(即禁止投饵、禁止施肥、禁止用药、禁止投放不符合改善水质的鱼种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重庆市水库生态养鱼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一旦违背,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一)水库生态养鱼,必须坚持在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和水投集团相关规定下进行,服从当地政府、水投集团的监督与管理。二、租赁养鱼总体原则
四、租赁养鱼相关费用若因甲方原因须对乙方租赁水面水库进行工程整治,导致水库水位骤降产生了损失,由甲方据情减除乙方当年度部分水面租金,水面减小亩数以三方签字确认,按照中标单价据实核算,最大限度不超过每年租金金额。(四)乙方的水库生态养鱼须服从水投集团、水库管理单位的供水、防洪度汛、抗旱、发电、工程整治等需要。当因水库防洪度汛、生产调度、安全整治等管理活动会影响养殖经营活动,甲方通知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处理库内存鱼等相关事宜,若由此导致生态渔业养殖工作产生损失的,应由乙方自行负责。(三)甲方向乙方出租水库渔业水面开展生态养鱼,收取“水库渔业水面租赁费”。根据合作情况适时向乙方开展水库生态养鱼提供“鱼种投放、产业规划、品牌打造、技术指导、人员培训、成鱼销售、良种繁育推广”等相关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二)乙方向甲方租赁水库开展养鱼,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水库养鱼的“养殖管护、库区矛盾纠纷协调、安全生产、库区水质取样送检、生态鱼销售”等所有养殖与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职责及相关成本费用。(一)乙方全权负责该水库生态养鱼生产管理,承担经营管理责任及盈亏损失。甲方负责出租水库水域资源,收取“水库渔业水面租金”,不承担养鱼经营损失与安全职责。
入库伤鱼部分以半价收购,或由乙方自行处理。其他品种成鱼价格另行协商。应保障“渝湖”品牌全年成鱼供应量不低于2万斤,若全年供鱼不足5万斤的,则由甲方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按照差额数量乘以3元/斤扣除后,再由乙方在1个月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否则作违约处理。成品鳙鱼零售部分(规格3-6斤/尾)以全年均价11.95元/斤进行计价结算,乙方将成鱼负责送至重庆市南岸区迎龙湖水库生态鱼基地(入库48小时内死亡由乙方承担),以48小时后的存活数量进行结算。批发部分全年均价鳙鱼9.95元/斤,鲢鱼4.75元/斤,经甲、乙双方库边现场计量确认结算。(三)乙方须按照甲方统筹及市水投集团文件相关要求,建立均衡捕捞上市机制,并优先向甲方提供符合绿色、有机、无抗认证标准的合格成品水库鱼。经抵扣后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足10万元的,乙方应在抵扣后15个工作日内补足。否则每延期1天,乙方按未补足金额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21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水库。(二)每年渔业水面租金按照元/亩(即万元/年),每年4月1日前将该年度租金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若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水库养鱼租金,则由甲方在其履约保证金中折算抵扣。(一)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保证金20万元(含水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乙方负责租赁养鱼过程的所有安全职责与管理职责。五、租赁养鱼安全生产(五)乙方因开展养殖造成水库水质污染导致水质检测未达标,乙方承担相关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相关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甲方中标价高于开标同期市场价(以市农委公示的每月平均市场动态价为准,同口径核算确定),则由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补助乙方价格差额部分。甲方按照市水投集团“渝湖”产业鱼种投放计划,结合乙方生产计划及相关要求,编制鱼种招标方案统一招标,在中坝子水库、进行鱼种投放。乙方按鱼种招标的中标价和投放计划数量,将鱼种采购款支付给甲方后,由甲方负责衔接中标单位保质保量投放鱼种。实际投放数量由甲乙两方在水库投放现场共同称重签证,鱼种投放完毕,鱼种款按照实际投放数量多退少补。(四)甲方统筹采购鱼种工作,在不影响乙方既有利益情况下,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鱼种投放计划,乙方应当对鱼种投放相关事宜提供必要的便利,并按下列方式实施。
(六)乙方须完善库区生态养鱼公共责任保险后,方可开展水库生态养鱼。(五)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护鱼,依法护鱼,严禁殴伤他人,否则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均自行承当。(四)必须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的要求,严格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整治。(三)做到生产船只、捕捞船只、运输车辆手续齐备,严禁无证驾驶及不会游泳者从事水上作业,严格遵守渔业船舶及车辆使用规定,不得使用禁用船只及车辆作业。(二)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知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环境保护及养殖产品安全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生产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四)甲方负有中坝子水库、养鱼水质监管的权利。有权协同乙方共同认定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对库区水质进行抽样检测,作为养鱼水质变化评定的依据。(三)为保证鱼苗正常生长,甲方原则上应保持水库水面不低于死水位高程。若遇特大旱灾(以当年官方媒体报道的灾情为准),水库闸门、电站取水口、机组检修等,不受限制。乙方遇上述特殊情况,甲方须提前告知。(二)甲方不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不参与生态养鱼养殖生产及安全管理,不承担生态养鱼的安全生产职责与经营亏损责任。(一)甲方享有“水库渔业水面租赁收入、经营管理行为监督权”,并制止乙方违法、违约行为。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六)乙方必须做好养殖水面的管护工作,做好宣传及与县级有关部门、乡镇村社的协调工作。处理好因生态养鱼引发的各种纠纷。为此发生安全、治安纠纷及人身伤害事故、劳动争议案件,均由乙方负责处理。(五)乙方负有中坝子水库、养鱼水质保障的义务。配合协同甲方共同认定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对库区水质进行抽样检测,作为养鱼水质变化评定的依据。(四)乙方只能向水库投放有利于净化水质的花、白鲢、草鱼、鲤鱼等鱼种,不得投放饲料、肥料及其他任何危及水质安全的化肥、物品、药品等。(三)乙方负责生态养鱼经营活动中的人、财、物安全,须购买水库生态养鱼人员工伤保险,并承担所有养殖安全管理责任。(二)乙方负责生态养鱼的养殖管理、设备设施购置、安全生产、人员管理、捕捞、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承担生态养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亏损责任。(一)乙方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均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各级党委政府及水投集团相关文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当地政府、市水投集团相关政策及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乙方享有生态养鱼生产经营与安全管理的自主权。
(十二)承包期间,乙方一切经营行为产生的各种税费均自行承担。(十一)合同解除或承包期满时,乙方须自行处理好水产品及其它相关资产,无条件、准时地将承包水库交还给甲方,并通过甲方验收。甲方不给予任何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司法程序强制处理。(十)乙方不得将承包的经营期及合同用做担保和抵押。(九)乙方在承包期间,若开展休闲渔业活动,需制定实施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八)原则上,严禁乙方在水库范围内修建构建筑物,种植农作物等。确因养殖需要,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合同解除时,必须无条件自行拆除,建设及拆除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甲乙双方概不负责补偿。(七)乙方在捕捞成鱼之前,均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三)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但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二)由于法律、法规、规章有新的规定,或因上级规章、规定、政策发生调整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八、合同变更与解除(十四)乙方仅能将租赁范围水面用于生态养鱼经营活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十三)乙方不得将租赁水面转租给其他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相关事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除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守约方为维护自己的权利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款项由违约方承担。九、违约责任(五)除上述情形外,甲、乙两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本合同及附件内容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四)甲、乙两方协商一致时,可解除合同。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五)因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三)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双方往来书面信函等文件属本协议重要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项目名称)竞标文件格式年月日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竞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比选编号:竞标文件
竞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资格审查资料二、竞标函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
本人(姓名)系(竞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竞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年月日竞标人:(盖单位法人章)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竞标人:(盖单位法人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
(比选人名称):二、竞标函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2)随同本竞标函递交的竞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如果我方中选:2、我方承诺在竞标有效期60天内不修改、撤销竞标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竞标总报价,单价元/亩/年。租凭周期达到比选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网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竞标人:(盖单位法人章)5.(其他补充说明)。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竞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比选文件及附件、答疑及补遗通知中所有的内容。
(二)信誉承诺(一)资格审查资料按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要求提供。三、资格审查资料日期:年月日传真:电话:
(2)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1、竞标截止日竞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我公司(竞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的竞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比选人名称):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竞标人:(盖单位法人章)特此承诺。2、竞标文件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竞标文件中没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3)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三)其他资料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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