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长江路街道三江路社区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39.9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dcg2023002414
预算金额339.9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华瑞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秦鹏156501466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7
公告正文
长江路街道三江路社区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2023-06-16
 

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长江路街道三江路社区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江路街道三江路社区装饰装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6-27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HDCG2023002414

采购项目名称:长江路街道三江路社区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3399433.79 元,其中:第 一 包 3399433.79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3399433.79 元,其中:第 一 包 3399433.79 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 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6-27 14:00

地点: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06-27 14:00

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西部办公中心2号楼6楼第 六 开标室第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_3_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黄岛区峨眉山路 396 号青岛光谷软件园

联系方式:0532-86722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青岛华瑞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743号炜伦商务广场316室

联系方式:15650146668/15063068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秦鹏

联系方式:15650146668/15063068166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青岛华瑞泰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6-16 10:15



注意事项

供应商参加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系统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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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询问  提出询问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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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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