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CR1101-XJ-2024-219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双金属压铸铝散热器包件ZLSRQ01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双金属压铸铝散热器 | 80*85-600 | 片 | 20221 | |
2 | 双金属压铸铝散热器 | 80*85-1200 | 片 | 1307 | |
3 | 配件 | 挂钩 | 组 | 285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2.物资需求表防水卷材包件FSJC01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SBS II PY PE | 3mm厚 | 平方米 | 5000 | |
2 | SBS II PY PE | 4mm厚 | 平方米 | 8000 | |
3 | SBS II PY PE | 4mm厚(砂面) | 平方米 | 700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材料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非标材料谢绝报价。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双金属压铸铝散热器采用出厂价固定单价结算,乙方负责装车,甲方负责运输及卸车。防水卷材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计图纸。
(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电线电缆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双金属压铸铝散热器采用点数/量尺验收,按照国家标准及材料产品要求的技术质量进行验收。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与发货数量有误,需方有权拒收,并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2)防水卷材采用点数/量尺验收,按照国家标准及材料产品要求的技术质量进行验收。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与发货数量有误,需方有权拒收,并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 15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6 日至当月 15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乙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 3 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 80 %,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 80 %(与前面的数据同);依次类推;
3.本合同全部供货结束后的 12 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 15 %,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 15 %,依次类推;
4.本合同扣除 5 %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5、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建行E信通(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云信(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商业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铁建银信(1月期上浮率为0.3%,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3%);中行融易达(1月期上浮率为0.24%,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4%);其他票据支付方式(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如若后期贴现成本变化,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调整,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若供需出现逾期付款的,供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供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额敏县第三中学初中部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刘咏波
联系电话:15827359875 邮 箱:736839533@qq.com
到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三中学初中部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4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