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大桥局第五分公司北二环一期(隆兴大桥南及连接线工程)满堂支架施工工程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6.7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75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工186885676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目前满堂支架施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北二环一期(隆兴大桥南及连接线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 招标人” )对该项 目所属范围内的满堂支架施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北二环一期项目北起蒋巷立交互通公铁合建终点,跨越赣江南支,南至城东片区的富大有路(沿江北大道)与高新大道对接,线路全长约 2.85km。道路全线采用高架桥梁,包含主线桥梁、沿 江北互通立交、赣江南支北岸一对平行匝道和地面道路。跨江主桥段采用双向十车道,标准断面宽度为 40m;南岸接线与高新大道相接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断面宽度为 25.5m;北岸接线采用双向八 车道,标准断面宽度为 33.0m;匝道采用单向两车道,标准断面宽度为 9m。 3 招标范围 3.1本次招标项目为满堂支架施工项目工程。 3.2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工程数量如下: 主要工程数量表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备注
1满堂支架施工67500
以上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完成按计量规则计算的为准。 3.3工期要求: 3.3.1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3.3.2结束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以上工期为计划工期,期间招标人根据施组要求及招标人业主要求设定阶段性节点目标,或根据实际情况对工期进行调整,并以书面计划形式下达投标 人,投标人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投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招标人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招标人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非投标人原因造 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4工作内容 (1)人员进场,场地清理、小型机械设备、材料进出场;(2)脚手架或定型钢支架搭设,顶托标高调整,安全防护,拆除后分类堆放。支架垂直运输,材料50m以内水平运输;(3)安全防 护措施安装、现场文明施工等其他与满堂支架施工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拟选择 1家实力强、施工经验丰富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施工,各投标单位实际施工任务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及工程总工期合理分配,投 标人需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不得随意停工或以此向招标人进行无合理索赔,若因投标人原因擅自停工等导致招标人工程延期或损费用失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 主要商务条款 4.1.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中应包含了满堂支架施工工程所发生的下述费用: 该综合单价中还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小型机具、脚手架(含租赁费)、辅助材料及配件、水电气、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环保、税费、安全生产、文明标准化施工、调遣( 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等费用,动力费用(燃油、电力等);材料、设备二次倒运费用;工料机涨价引起的风险费用;测量复核引起的临时停工费用;建设单位、监理、发包人 、甲方等因检查或其它原因引起的停工、窝工费用;各类社会保险及伤害险等保险费用;甲供材料、周转料以及机械设备的看护费用;管理费用;第三方配合费或其他在施工中需要乙方配合的费用, 以及合同明示或默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投标报价包含税金。投标人投标报价考虑因 “营改增 营改增”带来的税率变化影响,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税率变化而调整合同单价。 4.2.1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无。 4.2.2投标人在办理结算受领工程款时应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足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 4.2.3投标人食宿生活费及地方性规费自理,费用含在综合单价内。投标人施工人员应统一服装,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工作服由招标人统一提供,投标人按需求进行领取。救生衣、安全帽、 反光背心原则上由投标人自行购买,如若投标人购买数量、质量不满足现场需要,可向招标人申请后按需领取,其费用在后续结算中根据领取数量,单价按救生衣57元/件、安全帽35元/顶、反光背心3 0元/件在结算中足额及时扣除。 4.2.4招标方将施工用电接至二级配电箱,二级以下配电箱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采购的三级配电柜必须满足安全需要,否则由项目部采购,由投标方领用并安装,费用从投标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招标方提供施工用水接入端口,投标方的用电、用水设备、线路由投标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投标方使用招标方的生产用电、用水由招标方承担费用,投标方使用生活用电、用水由投标方自行承 担费用。如该费用由招标方垫付的,招标方有权从投标方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扣除标准为:水费5元/吨,电费1.2元/度。 4.2.5本招标项目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 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须将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发票影印件提供给招标人,且应积极响应招标人安质部关于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4.2.6投标人应绝对服从招标人工期安排,否则,投标人应承担延误工期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与处罚。 4.2.7投标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因其它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而导致承包商发生的相关费用。 4.2.8本项目是按清单报价,清单中没有列项的作为本项目的伴随工作,不单独计价,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之中,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4.2.9本项目承包的模式是综合单价承包方式,本合同综合单价一次包死,任何情况下不做调整。 4.2.10工程量计算规则 满堂支架施工以经招标方审核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 m³” 计量。其他均作为本合同承揽范围内的附属工作,已含入相应的综合单价中,不单独计价。 4.2.11计量与支付 招标方在每期结算时扣除当期结算款的20%作为农民工工资专项保证金,存入招标方设立的专项账户,如投标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招标方可从农民工工资专项保证金中直接代为支付。待封账 协议签订后,在合同终止且投标方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招标人核实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和签订无欠薪承诺书后 签订无欠薪承诺书后 ,投标方可以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专项保证金。招标方收到投标方返还申请后, 有权进行审核,并在招标方项目部进行公示且公示日期不少于30日。公示期满后,投标方确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招标方将该农民工工资专项保证金不计利息一次性地返还投标方。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劳务质量保证金,用以保证投标方全面及时履行质量修复义务。在质保期间,本合同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由投标方负责修复;投标方拒绝修复 或收到通知后迟延修复的,招标方可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招标方有权从投标方劳务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减;投标方劳务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扣减的,由投标方予以补足。 质保期满后,本合同工程经双方验收合格,且投标方已全面履行了质保义务的,在发包人返还了招标方的质保金时,招标方相应地返还投标方的劳务质量保证金。返还劳务质量保证金时,应扣 除投标方原因造成的整修、赔偿(含材料在内的全部费用),招标方将余额不计利息一次性返还投标方。 在当期结算时,按不超过当期结算的80%支付当期工程款项,剩余工程款项在本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合同封账且按照结算总价扣除质保金后3个月内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金额在质量保证金待 质保期满,工程无质量问题且双方无争议后30日内不计息一次付清。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 如果招标人业主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招标人,根据风险共担原则,应支付投标人的款项期限作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4.2.12施工验收与配合 投标人应确保所完成的工作内容的质量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和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投标人完工后,应经招标人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再向招标人提交完工报告,通过招标人初验。正式验收 ,是由招标人业主组织的正式验收。全部工程完工(包括投标人完成工作在内),尽管经业主验收合格,但在质量保修期内仍由投标人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责任。 4.2.1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投标人保修的内容、范围为本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同合同约定一致。 保修期间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保修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招标人可委托其他第三方修理。发生的返修费用,招标人从投标人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投标人交付。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步骤: (1)注册)注册 :潜在投标人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为4006010100),注册成功并须通过审核.并在中铁劳务管理系统办理大桥局准入 流程。 (2)响应:)响应: 经注册、审核并准入申请完善所有资料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 供方交易系统登录” ---点击“ 劳务招标系统” ---在“ 采购名称” 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 包件编号” ---填写“ 联系 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 ,点击“ 提交” —“ 响应” 。 (3)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为中铁大桥局办理准入注册单位)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盖公章)、满足招标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 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大桥局准入证明、来人身份证原件,请于2024年08月05至2024年08月10日8:00-11:30,下午14:30-17:30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 县蒋巷镇振兴路中段中铁大桥局北二环一期(隆兴大桥南及连接线工程)项目经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可退回的工本费0元后即可获得以下招标文件资料(各一册):(1)本招标 文件;(2)招标图纸及相关参考资料(电子版)。 注:潜在投标人完成上述程序后,方可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完成“ 响 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上传标书” 等工作。 4.2提出疑问 提出疑问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须在2024年08月12日18:00前上传。 4.3答复、补遗确认 答复、补遗确认 :对2024年08月12日18:00前提交的所有问题,统一答复将于2024年08月12日18:00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公布(答复包括对需 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各位潜在投标人,并视为潜在投标人已知悉澄清内容。 潜在投标人须于2024年08月12日18:00前在中铁鲁班商(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完成确认。未确认者,视为已知悉澄清补遗内容。 详细操作流程详见鲁班网 - - “供应商园地 供应商园地 ”- - “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如有澄清和补遗,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开标时间进行顺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请于2024年08月15日下午6时前汇至以下账号,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北二环一期(隆兴大桥南及连接线工程)满堂支架施工工程招标投标 保证金,如未按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服务费5000元,需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三日内汇入指定汇入下列账户(汇款时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满堂支架施工工程招标工本费): 户名: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分公司北二环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0101931007520001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 日上午9:00 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北二环一期(隆兴大桥南及连接线工程)北二环一期(隆兴大桥南及连接线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蒋巷镇振兴路中段中铁大桥局 邮编:330224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8688567682 招标管理机构: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商务管理部 8上述时间安排若有改变,将另行书面或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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