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用工购买服务(二次)方案征集
2024年06月18日 17:2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学生食堂用工购买服务(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 | ||
行政区域 | 古田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8日 17:29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19.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工、方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84794588 059183715389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解放路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151601601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工、方工 |
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学生食堂用工购买服务(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学生食堂用工购买服务(二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方工
项目联系电话:18084794588 0591837153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解放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151601601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方工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关于学生食堂用工购买服务(二次)方案征集公告
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委托对学生食堂用工购买服务(二次)公开征集,现就方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征集单位: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
2、项目名称:学生食堂用工购买服务(二次)
3、项目需求描述:
1.岗位人数及岗位安排:
厨师人员1名:50周岁(含)以下,负责食堂每天早、中、晚的日常烹饪工作,根据食谱准备食物,确保菜品的质量和口感符合标准,确保食堂的卫生和安全,包括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清洗厨房设备和餐具,提供健康证及相关的资格证书或培训经历,如厨师证、食品安全培训证书等。
勤杂人员2名:55周岁(含)以下(男女不限),持有健康证,做好食堂清洁卫生工作,保证饮食卫生安全,葱、蒜、姜等辅料制作,蔬菜类食材掐择和浸泡清洗,完成半成品制作,炊具和盛放容器要洗刷干净,定期消毒,盛饭时不用手接触成品、食物,对主副食品及原辅料要妥善保管,防止鼠害虫咬,腐败变质,对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加盖加罩,餐具要洗净,定期消毒,餐桌和饭菜台擦抹干净,每天早、中、晚饭后打扫食堂,每周至少对厨房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并配合学校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査,整改提供必须的资料。
2.人员要求:
2.1所有人员需按学校要求每天填写各种食品安全有关的表格、每天下午APP下单买菜、每天登记一品一码等。
2.2必须遵守地方的法律、法规及征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素养和上岗资质,政治清白,无不良记录及嗜好,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着装统一、身体健康。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办公区;男人员不准留胡须、蓄长发;女人员不准浓妆艳抹或佩戴过分的饰物,头发染色不能过艳,在工作时,统一着工作服、工作帽,不准带朋友、亲戚或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不准工作时抽烟或吃零食、闲谈等。
3.报价要求:
本征集项目预算19.8万元,服务期为18个月。应征人须进行月费用、年费用、总价报价,未按要求提供下述表要求报价的按未响应处理。
职位 | 月费用(元/月/人) | 年费用(元/年/人) | 数量(人) | 总价(元)(18个月) |
厨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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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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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杂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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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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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合计报价金额: |
4.资质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应征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应征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应征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承诺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5.公示时间
2024年6月 18日-2024年6月 21 日
6.应征方案提交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 21 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
2.提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中天金海岸金爵苑48座2701室
3.联系人:胡工 方工 18084794588 059183715389
7.附则
1.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均可自愿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本次征集收取代理服务费,本征集代理费 3000 元由入围中选单位支付。
2.参与本次征集的方案价格所有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毫无保留自由使用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可以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介征集到的设计方案。
3.应征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5.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6.最终入围方案征集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7.格式要求:所有方案文件必须密封外包装加盖公章,1正2副,胶装装订成册,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两份(文本为DOC格式,其它效果图为JPG格式),电子文档内容须与正本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电子文档为准。
8.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② 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或装订要求的;
③图片或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的;
④方案征集稿中有单位名称,有任何记号的;
8.评审办法
1.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的为有效应征方案;
2.招标公司将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位专家对各供应商所递交的方案价格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出一个入围方案。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注:应征单位在项目需求描述基础上,根据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可自行优化拓展需求,保证实施方案合理性、实用性及经济性。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8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