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湛江港调顺岛港区301#-302#泊位升级改造工程和湛江港霞山港区410#-411#泊位升级改造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1100000175194082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康文139220628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湛江港调顺岛港区301#-302#泊位升级改造工程和湛江港霞山港区410#-411#泊位升级改造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湛江港调顺岛港区301#-302#泊位升级改造工程和湛江港霞山港区410#-411#泊位升级改造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采购项目编号: G110000017519408200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项目类型: 经营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9-12 09:30:00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湛江市霞山区宝港大道8号
联系人: 陈康文
联系方式: 13922062888
邮箱: chenkangwen@cmhk.com
联合采购人: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湛江港调顺岛港区301#-302#泊位升级改造工程和湛江港霞山港区410#-411#泊位升级改造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标段(包)编号: G1100000175194082001001
采购范围及内容: 2.1釆购范围:湛江港调顺岛港区301#-302#泊位和霞山港区410#-411#泊位进行升级改造,其中301#-302#泊位由2个1万吨级泊位升级改造为1个7万吨级泊位,410#-411#泊位由2个1.5万吨级泊位升级改造为1个7万吨级泊位。供应商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开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工作,分别编制湛江港调顺岛港区301#-302#泊位升级改造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和湛江港霞山港区410#-411#泊位升级改造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同时协助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报价人向采购人分别提交湛江港调顺岛港区301#-302#泊位升级改造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初稿)和湛江港霞山港区410#-411#泊位升级改造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初稿)。自采购人收到相应报告初稿后5个日历天内,报价人根据采购人审核意见出具相应报告送审稿。专家评审后,5个日历天内报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出具相应报告报批稿。如主管部门对报告有修改要求的,报价人需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无偿修改。 2.3服务地点:广东省湛江市 2.4服务标准: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作为本项目成果的验收合格标准。验收合格前,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报价人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2.5其他: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更多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信誉要求 4.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2其他信誉要求: 4.1.2.1未被招商局集团、招商港口或采购人取消中选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 4.1.2.2近三年(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倒推)与采购人未发生合同纠纷。 4.1.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 4.1.2.4供应商资质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1.2.5响应报价供应商应为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成功注册的供应商。 4.2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 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4.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4.4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 4.4.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4.4.2资质要求:具有水运行业(含港口河海工程)甲级资信等级或水运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信证书或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4.4.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独立承担过国内码头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工作,提供至少2项工作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首页、项目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专家评审意见和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能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关键页的扫描件,若合同不能体现码头业绩的,需同时提供报告关键页,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不要求
询问截止时间: 2024-09-16 12:00:00
回复截止时间: 2024-09-18 17:3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9-19 09:00:00
文件开启时间: 2024-09-19 09:00:00
明细信息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税率(%) 币种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湛江港调顺岛港区301#-302#泊位升级改造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1 包干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费、会议费、税费等 人民币
湛江港霞山港区410#-411#泊位升级改造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1 包干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费、会议费、税费等 人民币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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