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10合同段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CC2024-WZCG-1900-LYL10-001
1. 采购条件
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项目LYL10合同段,合同段起止里程为:K67+900~K79+516(暂定),全长11.616Km,位于临夏回族自治州境内。建设单位为甘肃公航旅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自筹和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LYL1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所需钢波纹管涵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合同段为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项目LYL10合同段,合同段起止里程为:K67+900~K79+516(暂定),全长11.616Km,位于临夏回族自治州境内。标段投资预估约13.88亿元,建设期4年(具体以监理开工令为准)。本段工期4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5月30日。
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5.5m。标段主线包括桥梁2003m/5座,隧道3509m/2座,涵洞631横延米/16座,路基挖方88万m3,填方111万m3。标段含临夏东枢纽互通式立交及临夏枢纽互通式立交,两处立交合计桥梁2051m/13座,涵洞661横延米/29座,路基挖方64万m3,填方100万m3。
2.2 采购内容:
采购人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包 件 数 量 | 交货地点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LYL1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PLKG-01 | 金属普利卡穿线管 | LV-5-50 | m | 19948.89 | 甘肃省临夏市临夏县黄泥湾镇项目指定工地 | 1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 |
金属普利卡穿线管 | LV-5-63 | m | 2730.00 | |||||
金属普利卡穿线管 | LV-5-101 | m | 2406.30 | |||||
金属普利卡穿线管 | LV-5-130 | m | 257.4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金属普利卡穿线管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及其销售公司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生产厂家及代理商须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证书。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代理商需取得生产商对本包件投标的授权,生产商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4本次谈判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系统内投标、供应过程中不诚信、纠纷不断地供应商。
3.5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或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现场或通过网络购买谈判文件。请于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1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现场购买地点为: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1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南滨河路中铁十九局集团),持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经办人)、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
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时,附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联系人的邮箱1290336249@qq.com)。
4.2谈判文件售价详见2.2采购内容,以电汇方式购买,售后不退。
4.3电汇时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
4.4谈判文件以纸质版或电子版的形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办理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20日10时00分。
网上递交:递交地点为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n/)“卖方子门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CA加密上传递交以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解密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20日10时00分。
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6.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
(1)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2)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
7.投标保证金
7.1每包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元整,投标人不按此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按作废处理。
7.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04月19日16时00分前由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兰永临1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财务部并开具收据。
7.3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后按规定退还。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1: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LYL1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梁贺南 刘 磊
电 话: 18842484319 13609849356
电子邮箱: 12903362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