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赵圈河派出所办案区设备询价公告
金额
40.0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121-00087
预算金额40.02万元
招标公司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
招标联系人-0427-2684034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蓝女士0427345901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赵圈河派出所办案区设备)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赵圈河派出所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121-00087
项目名称:赵圈河派出所办案区设备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260.00
最高限价(元):400,26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0时00分至2024年08月2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
地 址: 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8号
联系方式: 0427-2684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无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蓝女士
电 话: 04273459010
项目概况
赵圈河派出所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121-00087
项目名称:赵圈河派出所办案区设备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260.00
最高限价(元):400,26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资金来源及金额 | |||||||
合计 | 年初计划 | 上级专项 | 财力追加 | 非税收入 | 镇街、园区自有资金 | 其他资金 | ||||
合计 | | | | 400260.00 | | 400260.00 | | | | |
人脸识别定位系统 | | 套 | 17 | 82,280.00 | | 82,280.00 | | | | |
人脸识别服务器 | | 台 | 1 | 133,980.00 | | 133,980.00 | | | | |
便携式人员信息综合采集一体机(含指掌纹) | | 台 | 1 | 135,000.00 | | 135,000.00 | | | | |
虹膜采集仪 | | 台 | 1 | 17,000.00 | | 17,000.00 | | | | |
声纹采集仪 | | 台 | 1 | 15,000.00 | | 15,000.00 | | | | |
手机采集主机 | | 台 | 1 | 5,000.00 | | 5,000.00 | | | | |
手机采集软件 | | 套 | 1 | 12,000.00 | | 12,000.00 | | | | |
项目名称 | 赵圈河派出所办案区设备 | ||||
用途说明 | 执法办案 | ||||
技术要求及参数(包括附件、零配件及专用工具) | 参数见附表 | ||||
技术服务条件 | 中标方负责安装调试 | ||||
完成日期 | 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 ||||
地点 |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 | ||||
特殊要求 | | ||||
验收标准 | | ||||
质量保证 |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质保一年 | ||||
技术参数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数 | |||
1 | 人脸识别定位系统 | 1. 需内置GPU芯片,支持深度学习算法,有效提升检测准确率; 2、支持2.7-13.5mm电动变焦镜头 3. 人脸检测:可对运动人脸进行检测、跟踪、抓拍、优选,输出最优的人脸抓图;支持人脸增强,人脸曝光; 4. 人数统计:支持排队管理;支持区域内人数统计,进入/离开人数统计,并可生成人数统计日/月/年报表,导出使用(区域内人数统计、排队管理不支持报表); 5. 支持绊线入侵,区域入侵,快速移动(三项均支持人车分类及精准检测),物品遗留,物品搬移,徘徊检测,人员聚集,停车检测,热度图; 6. 采用高性能200万像素1/2.8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低照度效果好,图像清晰度高; 7. 可输出不小于200万(1920×1080)@25fps; 8. 需支持H.265编码,压缩比高,实现超低码流传输; 9. 需支持红外补光,有效提升夜间视频画面质量; 10.需支持走廊模式,宽动态,3D降噪,强光抑制,背光补偿,数字水印,适用不同监控环境; 11. 需支持ROI,SVC,SMARTH.264/H.265,帧前滤波,灵活编码,适用不同带宽和存储环境; 12. 需支持不少于报警3进2出,音频1进1出; 13. 需支持DC12V/POE供电方式,方便工程安装; 14. 需支持人脸定位轨迹分析 | |||
2 | 人脸识别服务器 | 硬件配置: 1、 需双网卡支持管理口。可实现远程开关机 2、不低于H110芯片组 3、处理器不低于i7-6700T 4、内存不低于32G 5、存储不低于1T硬盘; 系统功能: 1. 可完成整个办案区硬件设备数据采集; 2. 需具备各功能区进出时间采集及计算功能; 3. 需具备应用网元管理,包括:控制器、定位设备、门禁控制器、告警终端、一键刻录、随身物品智能柜、卷宗管理柜等所有网络接口硬件设备; 4、可配合实现人脸识别1:1服务:支持输入人脸特征/图片和目标特征/图片的1:1比对功能; 5、可配合实现人脸识别1:N服务:支持输入人脸图片的特征提取,进行目标特征/图片的1:N比对功能; 6、可配合实现抓拍流水管理:支持设备抓拍数据的流水管理功能,实现对流水存储和展示功能,可查看抓拍人像的详情; 7、可配合实现人脸布控:支持人脸布控任务的管理功能,可通过布控名称、布控类型、布控状态、布控属性、人像库、设备集合等信息进行布控任务查询; 8、系统管理:系统需支持基础管理工作,实现系统基础数据统计、系统全局设置、系统日志管理、用户管理、参数设置等; 9、可与市局和省厅执法管理信息平台无缝对接、统一管理,向市局和省厅执法管理信息平台上传本单位办案区信息系统的各项数据,须出具承诺函; 10、可与现有执法办案区系统数据融合联动,须出具承诺函; | |||
3 | 便携式人员信息综合采集一体机(含指掌纹) | 一、终端功能要求 1.本终端采集快速、高效、智能,软件界面简单易于操作,具有智能语音导航向导式操作提示。 2.采集后采集的人员信息可通过公安网上传至盘锦市重点人员信息综合采集系统平台,辽宁省重点人员信息综合采集系统平台,同时发送给各专业比对系统进行比对,并对各专业系统返回的比对信息进行管理、汇总、返回采集终端。 3.终端架构采用C/S架构,使用.NET4.0版本开发平台,可支持单机和联网两种使用模式。 4.具有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 二、终端智能集成要求 1.警采一体化采集工作站,尺寸:长度365—400mm,宽度280—300mm,高度115—135mm;设备主机重量不高于6.5KG。 2.语音向导操作,流程提示操作,简单明了。 3.终端开机自启动,无需任何人工干预。 4.禁止用户进入系统桌面等后台操作,保证系统可靠性,保证数据安全,防止病毒侵入。 5.系统支持一键升级。 6.系统支持一键还原。 7.系统支持公安网远程维护 三、人员信息采集功能技术要求 1.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对人员基本进行采集,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国籍、籍贯、户籍地址、现住址、人员类别等个人基本信息进行采集。 2.人像采集:配置专业相机,支持智能判断人脸照片质量,并自动聚焦拍照。人像采集相机杆采用铝合金材质,可控制照相设备升降,升降范围600mm。带有云台能向上、下、左、右方向调节;能够采集人员正面、左侧、右侧照片,及体表特征照片。连接公安网在线状态时,录入身份证号码,同时与库进行实时反馈结果,四色报警。无法提供身份证件号码,也可以进行信息采集。 3.身高体重足长采集 4.随身物品采集:支持获取随身物品图片时,可记录物品名称、物品型号、电子串号、物品颜色有关信息。 5.体表特征采集:支持获取体表特征图片时,可记录部位、方位、数量、标记、备注有关信息。 6.指纹/掌纹采集:采集人员十指滚动,平面指纹,特殊指纹,缺指、掌纹采集等,支持442模式快速采集屏幕指纹,具备采集指纹评分,增强采集质量效果,并能够将指纹数据上传全省指纹数据库比对并反馈比对结果。 7.DNA信息采集模块:快速采集DNA样本,可根据人员信息生成人员编号及实验室编号,适用于全省现有DNA系统采集规范;可在离线采集环境下,生成临时编号,并打印出临时编码 8.采集信息汇总:可实现对所采人员信息进行信息汇总查看,确认采集信息是否有未采和采集信息不标准进行汇总,完成全部采集后即可保存上传。 四、已采集人员信息列表解决方式技术要求 1.已采集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列表,列表可单独或批量上传至综采平台。 2.对已采集的人员信息列表如人员ID、人员姓名、身份证号、采集时间、上传状态、比对状态、详情信息进行查看与修改。 3.实现对采集基本信息、人像、指纹、身高体重足长、随身物品等信息进行上传、查看、修改、删除。 4.可实现对采集人员的指纹进行指纹卡打印。 五、已上传综采平台人员信息查询技术要求 1.可根据时间查询人员编号、已上传综采平台系统人员编号、身份证号、姓名、基本信息、人像、指纹等采集状态进行查看。 2.可连接盘锦市重点人员信息综合采集系统平台数据库各接口,实现查询、比对、返回查询结果功能。 六、身份证采集模块 1.内置模块,一体化集成,无干扰,无需外接电源,故障率低 2.阅读时间:< 1S 3.支持获取二代身份证证时,自动将数据填入基本信息采集相关项中,包括身份证编号、出生日期、性别、国籍、民族、住址等。 4.支持手动填入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人员类别、姓名、国籍、别号/绰号、性别、国籍、政治面貌、民族、工作单位、职业、文化程度、籍贯、个人特长、户籍地行政区划、户籍地详址、现住地详址、采集原因。 七、人像、体表特征、随身物品采集模块 1.操作方式:支持手动、自动操作。 2.最高分辨率:5184×3456。 3.镜头特点: 镜头类型伸缩式等效35mm焦距28.8-88mm。 4.对焦方式: 单次自动对焦,人工智能自动对焦。 5.最大光圈: F3.5光圈范围:F3.5-5.6。 6.取景器类型:光学 7.视野率:垂直/水平方向约为95%(眼点约为21毫米) 8.支持智能判断人脸照片质量,并自动拍照。 9.人像采集相机杆采用铝合金材质,可控制照相设备升降,升降范围600mm。带有云台能向上、下、左、右方向调节。 10.同时支持对人像、体表特征、随身物品拍摄。 11.支持获取体表特征图片时,可记录部位、方位、数量、标记、备注有关信息。 12.支持获取随身物品图片时,可记录物品名称、物品型号、电子串号、物品颜色等有关信息。 | |||
| | 八、指纹采集模块 可采集十指平面、四联指平面、双拇指平面、单指平面、掌纹平面、侧掌纹平面、单指三面滚动。 (1)支持指纹采集质量自动评分功能、低评分提醒重新采集功能。并具备指纹完整度、最大采集面积等多重技术手段,可自动感知指纹完整度和最大采集面积,若低于自动感知的完整度和面积,即使评分合格也将提示用户。 (2)采集过程中自动感应、自动捕获图像。 (3)具有干湿检测功能,自动降低手指干燥和潮湿的影响。 (4)可通过技术手段减低或消除采集窗口雾气的影响。 (5)支持缺指标定,支持图像优化,光强调整对比度等,环境光强度过强过低具有可调范围内的光强自适应功能,清除光晕等功能。 (6)支持指纹卡现场打印。 (7)支持滚动速度控制识别、提示功能;支持图像完整性检测、提示功能;支持图像位置控制、采集区域溢出提示功能。 (8)采集的指掌纹数据支持导出BMP、WSQ、FPT5.0等多种格式。 (9)采集窗口:134 × 127 mm。 (10)采集像素:2304Pixel×2304Pixel。 (11)采集分辨率:500dpi。 九、DNA信息采集打印模块 1.内置嵌入式打印,无需外接电源,故障率低。 2.软件自动打印,自带人员编号和实验室编号等文字和一维码信息,方便采集和DNA实验室入库,格式自动匹配其它各比对系统。 3.打印方式:热敏或热转印。 4.耗材:热敏打印,无需碳带等耗材。 5.连接公安网状态下,可直接打印出人员编号、实验室编号;离线状态下,可打印临时编号;支持连接公安网补打编号;自动支持临时编号与补打编号关联,防止离线状态下,被采集人血样混淆。 十、软件支持声纹采集设备、虹膜采集设备、足迹采集设备接入。 十一、存储环境 -20ºC ~ 50 ºC湿度≤75%。 | |||
4 | 虹膜采集仪 | 虹膜采集识别系统支持虹膜采集,采集数据能够上传至省部平台数据库; 虹膜采集识别系统支持虹膜采集、虹膜核验、数据统计、权限管理功能; 支持采集环节同步检查虹膜质量和质量检查结果提示; 虹膜采集设备应具备美瞳检测、瞳颤检测防伪功能 ; 虹膜采集设备应具备双目镜面反馈辅助对准模式 ; 虹膜图像格式:BMP、JPEG; 虹膜图像尺寸:单目虹膜图像宽640像素,高480像素; 虹膜图像采样分辨率:不小于20 pixel/mm; 虹膜图像灰度等级:虹膜图像为灰度图像,每个像素点位深度不小于8位,即图像中每个像素点灰度量化级不小于256级; | |||
5 | 声纹采集仪 | 1.为公安部印发《关于下发全国公安机关声纹、虹膜数据采集终端合格产品及制造商名录的通知》(公刑侦〔2019〕434号)中入围名录的制造商生产。 2.采集终端设备采用麦克风阵列设计,同步采集即可实现高精度、高品质的录音。 3.内置算法芯片:设备将拾音处理的系列算法集成到麦克风硬件中,在前端设备即可实现噪音抑制处理,以保证定向拾音效果好、延时低、高保真等。 4.支持采集声纹信息,采集数据符合公安部声纹采集要求、具备辅助屏显示声纹采集范文,声纹等效噪声级≤36dB(A计权)。 5.噪声抑制:有效采集距离≥80cm ,设备具有噪声抑制功能。 6.稳定性:设备在常温下可连续工作48小时以上。 7.信噪比:设备具有优越的抗噪能力,信噪比73dB。 8.高保真:确保采集的语音具有高保真特性,波形失真度0.09%。 9.语音格式为Windows PCM WAV ,16位量化精度。 10.入网管理:设备具有唯一标识码,可进行入网注册和入网后管理。 11.可对接辽宁声纹数据库 | |||
6 | 手机采集主机 | CPU算力不小于I5十三代,内存不小于8G,存储不小于512G,屏幕不小于14英寸 | |||
7 | 手机采集软件 | 手机快速采集系统功能参数: 1.支持微信、QQ数据指定对象快速采集功能 2.支持安卓、苹果手机中的短信、通话记录、通讯录等基本信息及第三方APP快速采集功能 3.支持苹果、华为、vivo、小米、荣耀、一加、黑鲨、三星手机数据一键提取功能。 4.支持手机自带分身及第三方分身数据的提取和解析 5.支持oppo手机通过oppo手机搬家提取数据功能。 6.支持取证结果搜索,支持同时对多个关键词进行搜索、支持搜索关键词标黄显示。 7.支持微信、QQ合并转发聊天记录中文字、图片、视频的解析 8.支持微信、QQ、支付宝、新浪微博、陌陌、米聊、Vkontakte、Sugram、Whatsapp、探探、Facebook、Twitter、ICQ、Skype、Line、蝙蝠、soul、Telegramx、potato、telegram、易信、聊呗、Viber、火车票、滴滴、邮箱、浏览器、云盘、华为钱包 等100多种常用APP和基本信息的解析。 9.支持列表点击排序功能,可以对好友、群聊等消息条数进行排序后查看 10.支持批量导出文件、文件夹,支持文件来源追溯功能 11.支持手机文件预览功能,支持150多种不同文件类型的文件预览 12.支持微信手机支付数据的解析(包含微信收款、微信付款、微信退款等详细列表统计),支持微信转账记录的统计,以及上下文跳转功能。支持微信、QQ附件单独过滤和数据导出功能。 13.支持报告查看器功能,查看器无需单独授权,可直接运行,具有和软件同样的显示效果,具有搜索、过滤、HTML报告生成、CSV列表导出、文件导出等功能。 14.支持文件、视频、音频等直接通过软件内置的播放器预览,不需要借助第三方播放软件。 15.支持图库查功能,内置图库查看器 16.支持标签功能,可以对分析结果和手机文件添加标签,可以对标签进行分类 17.支持HTML报告导出功能, 18.支持bcp数据包上传功能 19.支持上报辽宁山海平台和盘锦市网安支队数据库。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0时00分至2024年08月2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
地 址: 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8号
联系方式: 0427-2684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无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蓝女士
电 话: 0427345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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