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源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99.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xzj5-017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新源县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繁森0999-8039929
中标公司新疆鼎益康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9.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2022xzj5-017
二、项目名称: 新源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腹腔镜 | 1588 | 1 | 套 | 992000.00 | 报价:992000.00 | 新疆鼎益康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环中路兴乐三巷146号 | 91650103MA77CTH09N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腹腔镜 | 腹腔镜 | 史赛克 | 1套 | 992000.00 | 158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宁延玲,张祯,张磊,李坤(采购人代表),刘广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其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8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源县人民医院
地 址:新源县江额尓生西街009号
联系方式:0999-5258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九楼
联系方式:0999-8039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繁森
电 话:0999-8039929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2022xzj5-017)--新源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定稿.doc招标文件(2022xzj5-017)--新源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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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jiangXinzhijianEngineeringConsultingCo.,Ltd
2022年05月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新源县人民医院项目名称:新源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2xzj5-017招标文件
第三章采购需求-31-二、投标须知-9-一、投标须知前附表-4-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
四、技术部分-71-三、商务文件-57-二、资格证明文件-47-一、投标函-45-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2-第四章合同条款-3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新源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2xzj5-017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招标公告五、其他资料-75-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质保期结束为止。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新源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腹腔镜 | 1套 | 100.00 | 1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进口 |
三、获取招标文件3.3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设备,须具有进口货物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3.2供应商所投医疗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具有备案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投标地点: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购物中心)九层会议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9日10:30时(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时间:2022年05月17日至2022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时,下午16:00至19:00时(北京时间)在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购物中心)九层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购物中心)九层会议室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9日10:30时(北京时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3.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审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方式:18609900377项目联系人:李坤地址:新源县江额尓生西街009号名称:新源县人民医院1.采购人信息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项目联系方式:0999-8039929项目联系人:王繁森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九楼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号 | 内 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新源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目编号 | 2022xzj5-017 |
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2 | ★预算及最高限价 | 采购预算:100.00万元,最高限价:100.00万元; 注:供应商投标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
3 | ★质量标准 | 合格(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 |
4 | ★供应商资格 |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具有备案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所投医疗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具有备案证明文件); 4.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设备,须具有进口货物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5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版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壹份(电子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格式为PDF)。 注:《开标一览表》除投标文件外须单独密封一份。《开标一览表》须与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密封于一个信袋中。 |
6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09日10:30时(北京时间) |
7 | ★投标有效期限 | 投标截止后90天(日历日)。 |
8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购物中心)九层会议室。 |
9 |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 2022年06月09日10: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购物中心)九层会议室。 |
1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1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整) 供应商应于2022年06月09日10: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应应采用人民币,以非现金形式的电汇、网银或银行保函等方式,由供应商的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提交。 开户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 账号:107673584569 行号:104881006022 注:1.如果发现供应商有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无效,且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不予退还; 2.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 3.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备注“业务五部+项目简称”。 |
12 |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 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内容质疑,须按以下要求提出: ①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详见投标须知 第14.1款)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②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内容。 ③联系部门: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④联系电话:0991-8852780 ⑤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业务五部 |
13 | 履约保证金 | / |
14 | ★交货期 | 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起30天交货,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起90天交货。 |
14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5 | ★付款方式 |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付乙方30%合同款。乙方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终验合格后,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甲方完成支付乙方60%合同尾款。质保期满后,甲方完成支付乙方剩余的10%。 |
16 | ★质保期 | 两年 |
17 | 数量调整 | 数量调整:供应商投标报价总额的±10%,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十一项《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
18 | 政府采购政策 | 一、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 1、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 6% 。 2、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执行政策如下: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二项 工业”。对于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只有当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才能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在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只有由小微企业承建、承接,才能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在本次招标中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同一标项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品目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品目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价格项加分具体方法详见第五评标办法“商务评审”。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标志产品明细表》中列明并附证书,否则,不予加分。 |
19 | 其他说明 | 一、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其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二、在本次招标项目中供应商所投产品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须满足《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 |
20 | (1)供应商须对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明是否响应,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对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参数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均视为负偏离。 ★(2)技术条款偏离表中投标规格应为供应商提供设备的实际技术参数(或规格),不能完全复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招标规格),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中加“★”引起重视,如不满足此类条款的规定,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无效。 (4)在评标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5)投标文件应编制页码及索引目录。 | |
21 | 注意事项: 备注:开标时,供应商应在密封的投标文件之外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本人到场只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放入投标文件即可)。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对其资格进行审查。 | |
22 |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其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
1.3本招标项目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1.2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新源县人民医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本项目的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1.项目说明(一)总则二、投标须知
1.4.4交货地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4.3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4.2招标文件有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要求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1.4.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前附表”规定的资格要求;1.4资格后审包括下列的内容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为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所投项目或所投标项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2.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已通过“前附表”第1项采购内容所述,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2.招标范围1.4.8无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况。1.4.7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4.6投标文件中所提条件均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1.4.5投标内容、数量、质量、服务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2供应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的要求编制现场服务计划。4.1质量标准已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本招标项目的质量等级标准为合格(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4.招标项目实施要求3.2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3.1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即被认为接受了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3.适用法律及约束力
供应商资格要求须满足“前附表”第4项要求。7.供应商资格要求6.1采购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1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6.资金来源5.1交货期已通过“前附表”所述,是指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及配套服务工作、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的时间;交货地点已通过“前附表”所述。5.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9.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9.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9.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合格供应商的条件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投标费用
9.2.7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4项规定的资格条件。9.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4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9.3.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3.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9.3.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9.3.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9.3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11.信用信息查询10.1.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10.1.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10.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否则联合体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7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0.联合体投标9.5供应商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二)招标文件11.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1.4信用信息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通过本须知11.1所述渠道进行网上查询,对存在本须知11.3所述情形的供应商,将对其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11.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1.2查询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9日10:30时(北京时间)。★11.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12.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2.招标文件的组成
12.6招标文件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招标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供应商执行招标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12.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会纪要等书面材料在本招标项目中均称招标文件补充。12.4招标文件由本文件及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构成。★12.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12.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标项。招标文件未分标项的,供应商须对全部招标内容投标,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文件分标项的,供应商应当以标项为单位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14.1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本项目接受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2项,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出对招标文件质疑内容。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3.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13.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招标公告。13.招标文件的获取12.7供应商应认真审阅和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尤其注意加“★”等的条款,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4.1.6提出质疑的日期。14.1.5必要的法律依据;14.1.4事实依据;14.1.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1.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4.1.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5.2投标报价为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非采购人另有约定),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5.1本招标项目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5.投标报价★1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对索取书面修改或者澄清文件或者查阅电子修改或者澄清文件的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4.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人可在原招标公告媒介发布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为使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酌情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6.1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有关规定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并提交建设履约保证金,视为供应商违约,则采购人有权提取中标人投标保证金。16.投标保证金★15.3.3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明细报价表》的格式进行填报,改变格式或未按照要求填报,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5.3.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它内容除外)。15.3.1投标报价为含税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及供货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设备费、安装调试、运输及拆装、验收、保修、税金、培训费、风险费、税金、进口设备报关报检费、资料和售后服务及利润等一切费用),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视为已考虑在投标总报价中。进口设备所需的进口机电证(如需要),报关、商检、计量等相关事宜,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中标人供货时需向采购方出具报关单和商检单。15.3投标价格应包括: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投标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实施本项目提供全部服务内容所包括的全部价格的体现。
16.7.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6.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可能被没收: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16.3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2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7.招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特殊说明:中标人须自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经采购人签章确认的《验收书》原件壹份(及复印件壹份加盖中标人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6.8.2中标方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时,除16.8.1项要求外,还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已加盖中标方公章的合同全本复印件一份及PDF扫描件一份(代理机构存档备查)。16.8.1供应商须给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银行行号)16.8供应商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16.7.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8.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8.投标有效期17.2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在投标截止前对项目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7.1本项目不组织招标答疑会。
20.3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20.2本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20.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及有关资料;20.投标文件编制的依据1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19.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提供两份原件,一份装订在正本,一份随身携带以备现场查验);(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1.2资格证明文件(以下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1.1投标函2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函、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3)开标一览表(2)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1)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21.3商务部分(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打印件;(4)投标保证金(被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缴纳凭证);
(9)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8)供应商所投产品是进口设备的,须提供进口货物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装订入正本,复印件装订入副本)。(7)近三年(2019年05月01日至今)所投产品销售业绩(附合同或者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复印件,证明资料应清晰反映货物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信息。如提供证明材料为合同,须提供业绩合同主要页(含:首页、服务内容信息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签订方必须是投标人自身,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6)合同条款偏离表(5)实质性响应一览表(4)明细报价表
(1)技术条款偏离表(供应商须对照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第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条款”,对所有参数逐条说明响应内容及是否存在偏离等情况,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响应规格应为供应商提供设备的实际技术参数(或规格),不能完全复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招标规格),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件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21.4技术部分(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12)售后服务承诺书(11)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10)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如有)
★22.1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其中,第21.1项、第21.2(1)—(5)、第21.3(1)—(6)、(8)第21.4(1)-(2)为必备项,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有关材料,如果缺项,或不符合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22.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格式21.5其他资料(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3)供应商所投产品(且为所投型号)应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反映主要参数内容的部分,原件扫描件)、制造商对外公开发行的印刷版彩页、(国家无需检测的设备可以不提供检验报告)。如为进口产品须提供设备出厂原始数据(datesheet技术白皮书)及对照中文翻译版资料。(2)产品详细配置清单;
22.7招标文件中分标项的,供应商须针对本单位所投标项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并单独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22.6投标文件严禁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22.5供应商应逐条阅读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及商务条款要求,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响应,并将不能响应之处在投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及“技术偏离表”中一一列出。★22.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书、合同等招标要求的证明资料,均使用复印件,特别说明为原件的除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编制中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内容须清晰可辩,否则视为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22.3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按照同样格式扩展),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制。★22.2供应商在投标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其投标按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23.5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均应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23.4响应文件的装订采用胶粘本。★2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由授权代表签字人签字或盖章。修改处不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重大偏离,做无效投标处理。23.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并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3.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壹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为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格式为PDF);《开标一览表》壹份(除投标文件外单独密封)。23.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24.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24.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分开装订,最终将所有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内;24.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4.5供应商可将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分开装订,也可装订成一册,但分为三个部分。24.4供应商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4.3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与投标文件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于信封内,并在信袋上注明“投标文件报价一览表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字样,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c.2022年06月09日10:30时(北京时间)开启,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b.项目名称:a.项目编号:
26.3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应终止评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6.2采购人可按本招标文件第14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2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2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地点、时间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装、标识、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5.投标文件的提交
2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7.2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本招标文件第24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识和提交,并在内层和外层封套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7.1供应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2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迟交的投标文件
28.2.2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8.2.1供应商不足3个的,不得开标;28.2开标程序28.1招标会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邀请供应商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供应商须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与会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其投标文件已递交。在开标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28.开标(五)开标
28.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可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8.2.7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8.2.6按本须知第27条已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及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8.2.5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投标文件送达时间逆顺序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宣读《开标一览表》中载明的内容;如供应商代表对唱标人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28.2.4由监督人(或公证人员)随机抽取的授权代表检查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封装、标识、密封等情况;28.2.3宣读开标纪律,介绍采购人、监督人(或公证人员);
2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本须知第31.2.1《资格审查表》的审查内容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无效。29.资格审查(六)资格审查28.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30.3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30.2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30.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30.评标委员会与评标(七)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9.2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
31.1评审说明评审方法和标准30.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证据表明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30.6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比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0.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0.4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并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
31.2.1资格审查表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上述审查内容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且不进入详细评审。具体评审内容详见31.2.1《资格审查表》。31.2资格审查31.1.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只有当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才能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在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只有由小微企业承建、承接,才能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在本次招标中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为6%。31.1.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其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1.1.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即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合计分值)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将按供应商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至三名供应商将成为中标候选人。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评审意见 | |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是 | 否 |
资格审查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 | ||
资格审查 |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 | ||
资格审查 | 纳税证明 | 提供近三月内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资格审查 |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 | ||
资格审查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 ||
资格审查 |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是否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资格审查 | 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 | 是否具备有效的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如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 ||
资格审查 | 被授权人身份证 | 是否具备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
资格审查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 ||
资格审查 | 信用查询 | 投标文件附有“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网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打印件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
资格审查 | 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 是否附有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 ||
备注: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上述审查内容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阶段。 2.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 |
31.3.1.1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具体评审内容详见32.3.1.1《符合性审查表》。31.3.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评标,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分为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31.3评标
符合性审查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评审意见 | |
符合性审查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是 | 否 |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符合性审查 | 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 | ||
符合性审查 | 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 | 供应商所投产品若为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 | ||
符合性审查 | 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 供应商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提供进口货物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的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针对同一种设备未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投标总报价及单项设备报价均未超过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 ||
符合性审查 | 供货范围 | 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范围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符合性审查 | 交货期 | 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
符合性审查 | 质保期、付款方式 | 投标文件载明的质保期及付款方式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
符合性审查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投标文件未出现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其他实质性条款。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
符合性审查 | 其他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未出现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情形;未出现提供虚假材料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备注: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1.3.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1.3.2.2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31.3.2.1在符合性评审后,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供应商对评审中评标委员会书面提出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供应商以采用书面形式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3.2投标文件的澄清和算术性修正
31.3.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31.3.2.4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补正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供应商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投标文件无效。修正后的报价遵照如下规定处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2.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评标委员会的权利31.3.3.2详细评审表31.3.3.1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详细评审分为投标报价评审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其中,报价部分30分,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50分,合计满分100分。具体评审内容详见32.3.3.2《详细评审表》。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详细评审 | 价格评审(30分) | 价格评审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小数点保留两位) 注:对小微企业价格优惠计算方法按本须知31.1.3项执行。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20分) | 业绩 (0-5分) | 自2019年05月01日至今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1项业绩得1分,满分5分。以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如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未提供证明资料的,不计分。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20分) | 售后服务 (0-7分) | ①售后服务方案(含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响应处理、培训计划): 方案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4分; 方案内容比较完整,但不够具体,具备可操作性,得2分; 方案不够完整具体或缺乏可操作性,得0分。 ②提供详尽完备的履约验收方案(含具体验收流程和措施)得2分; ③供应商在疆内设有售后服务场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得1分。(有效证明文件为租房证明或合作协议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满分7分。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20分) | 培训 (0-5分) | 供应商提供1人为期半个月的培训,得1.5分;提供2个人为期半个月的培训得3分;提供2人及以上为期1个月及以上的培训得5分。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20分) | 节能、环保 (0-2分) | 供应商所投采购一览表 所列货物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须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的节能产品得1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20分) | 标函质量 (0-1分) | 标书制作一般得0.5分;标书制作美观、目录完整有序有页码得1分。 |
详细评审 | 技术部分(50分) | 技术参数响应 (0-30)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须对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第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出是否响应。(1)标注*号的技术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对*号条款每一条负偏离扣3分,扣至0分为止;(2)除*号条款以外的技术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对一般技术条款,每1条负偏离扣2分,扣至0分为止。满分30分。(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参数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均视为负偏离。) |
详细评审 | 技术部分(50分) | 产品选型 (0-6) | 投标产品选型基本合理、应标方案满足招标需求且配置齐全的,得3分;投标产品选型技术更新,整体更符合招标需求,核心技术成熟经过市场验证加3分;满分6分。 |
详细评审 | 技术部分(50分) | 功能 (0-6分) | 产品整体配套性、稳定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提供完整的检验检测报告、宣传彩页等技术资料加3分。满分6分。 |
详细评审 | 技术部分(50分) | 软硬件 (0-6分) | 软、硬件配置内容及水平满足招标文件使用要求得3分;软、硬件功能要求优于招标文件的使用要求加3分,满分6分 |
详细评审 | 技术部分(50分) | 辅件 (0-2分) | 所配备的辅件、附件、零部件的供应情况及耐用性和使用寿命等满足招标项目需要得1分;提供相关承诺函或有效证明文件的加1分,满分2分。 |
32.3.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2.3.1.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2.3.1.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2.3.1.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2.3.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2.3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3.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3.1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33.评标过程的保密32.3.4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供应商最终得分等于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确定供应商最终得分和排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5.定标原则(八)定标34.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予以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1.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36.1中标的标准36.确定中标人(九)授予合同35.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5.1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最终将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
中标通知书37.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确认的中标人。37.授予合同的准则37.2采购人将确定资格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6.1.3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36.1.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9.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9.合同的签订(十一)合同的签订38.2《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8.1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后,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42.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约定的内容对采购需求中规定货物数量予以局部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对增减的数量按同类型成交服务价结算。(十二)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4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40.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39.3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39.2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注明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可供查询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电话号码、联系人电话;43.2质疑函的必备内容43.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3.质疑与投诉(十三)质疑与投诉
43.3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7)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还须提交委托质疑事项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和被授权人签字,同时出示被授权人身份证。(6)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5)提起质疑的日期;(4)事实依据;(3)具体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3.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43.4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⑷招投标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⑶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⑵质疑函内容符合相关的规定;⑴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银行汇票;2)支票;3)银行转账;4)担保公司担保;5)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的其他担保方式。(1)、履约保证金担保方式:/44.1.1履约担保采用下列/方式44.1中标人须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前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应按照下列规定的方式和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44.履约担保(十四)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
45.2中标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是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总金额,即《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中标金额。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需加盖财务专用章)。45.1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其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采购代理机构也可直接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内扣除;45.中标服务费(十五)其他44.2如中标人不能按照投标须知第40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已经订立合同的,采购人有充分理由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放弃中标项目的中标人应当赔偿。44.1.2履约保证金:无
二、技术要求一、设备需求一览表第三章采购需求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6.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设备名称 | 数量 | 国产/进口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腹腔镜 | 1套 | 进口 | 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起30天交货,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起90天交货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三晶片CMOS高清图像采集、传输、处理、显示,全系统达到全程高清数字化信号传输。1.HDTV高清,分辨率为1920*1080P,逐行扫描采集信号;(一)高清数字化三晶片摄像主机及摄像头1套总体要求:所提供的摄像平台系统、摄像头、冷光源、监视器、气腹机、腹腔镜镜头均原装进口,同一品牌,同时配备一台高频电刀设备名称:全高清腹腔镜系统一、主要技术参数:
8.主机除具有自适应的标准模式外,至少含有其他不少于8种专业手术模式可供选择,且各个模式之间可以在主机液晶操作屏幕上实现一键切换。7.摄像头不少于4个按键,可设置不少于4种快捷键,可预设功能至少包括术野录像拍照、打印,调节白平衡、亮度。6.摄像主机具有液晶触摸屏,并在摄像主机面板液晶触摸屏上可显示中文语言文字显示操作菜单,便于操作人员直观便捷阅读。5.可根据手术需要,动态调节画面亮度,暗处增亮,并降低反光;4.术野画面多级电子放大功能,图像亮度多级可调。具有放大,影像尺寸可调或图像冻结功能;3.数码变焦摄像头
3.信号输入方式:具有多种图像视频输入端口。2.≥26英寸液晶显示器,16:9或4:3显示,带悬吊支架。1.原厂原装与摄像主机同一品牌的医用LED液晶显示器(二)、医用监视器1台*10.配置摄像头必须为所投标摄像主机型号下可兼容的最高端摄像头配置。9.后期可升级荧光腔镜,主机注册证适用范围明确有红外兼容功能。
5.光源主机具备两种工作模式,即待机模式和工作模式,术中无需重复开关机器,提高工作效率和光源使用寿命。4.采用感应技术,无光纤插入,光源不点亮。防止自燃,防止误伤操作人员。*3.通用光纤卡口,可兼容多种品牌、各种规格的光导纤维,如无需适配器即可直接插入直径在2.0—6.5mm范围内的各种尺寸和设计的光纤。2.使用寿命:20000小时。1.LED独立冷光源,不接受和摄像主机一体设计的光源。后期无灯泡耗材采购成本。(三)、冷光源1台
*5.带有气腹管加热功能(标配气腹加热管一根)*4.触摸显示屏,含有中文操作界面。数字显示实际的流量及腹压。3.具有四种气腹自动模式:小儿模式,肥胖症治疗模式,血管采集模式,高流量模式。持续监测腹内压力,当腹内压过高时立即自动减压2.最大压力:30mmHg1.最大流量:≥45升/分,最小流量0.1升/min(四)高流量气腹机1台
3.超广角,视场角度≥105°2.支持可气熏蒸、高压消毒、低温等离子等多种消毒方式。1.30度视角,5mm光学视镜1根(五)腹腔镜1根中烟供气管路一套减压阀一套
4.单极纯切:额定功率(额定负载)350W(500Ω)。3.具有单极纯切、混切1、混切2、混切3、单极凝和双极凝等工作模式。2.本机适用于需要切割和/或凝血的各类外科手术,包括普外、心脏、泌尿、妇科、肛肠、骨科、胸外、肿瘤等,配以合适附件还可应用于内窥镜、腹腔镜等手术;双极可用于显微、神经、五官、手外等精细手术。1.本机输出全悬浮,具有两个相互独立和隔离的CF型防除颤应用部分(六)高频电刀1台4.标配原装进口专用消毒盒。
(七)专用腔镜台车1台9.本机具有中性电极接触质量监测电路,配用双片中性电极时可进一步防止患者高频灼伤。8.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9706.1-1995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及《GB9706.4-1999医用电气设备高频手术设备专用安全要求》。7.采用三路输出方式:单极手控输出、单极脚控输出和双极脚控凝输出。6.单极凝:120W(500Ω);双极凝:50W(100Ω)。5.混切1:250W(500Ω);混切2:200W(500Ω);混切3:120W(500Ω)。
5、质保期内设备整机每半年提供一次免费上门维护、保养服务;4、质保期内设备使用期间非采购单位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发生的维修、保养、及易损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维修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工程师24小时之内抵达现场进行维修;特殊情况下,经院方同意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超过48小时抵达现场(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免费提供相应配置的备用样机,保证正常的工作)。3、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不得少于2年(用户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提供全套的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光盘等,如有密码,则密码开放,免费现场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1.生产厂家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零配件保税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保证必要时可以及时供应;在疆内有维修机构或分公司及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及技术人员名单、社保、资质)二、售后服务及相关备件要求
三、验收标准10、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承诺(需要设备生产企业协助的部分,须由该生产企业做出相应的服务承诺及相关技术资料的白皮书)。9、保修期后的维修费用,先修设备恢复运行正常后付款,零备件的购买,先交货保障正常运行后付。8、提供正规的备品备件价格表。7、提供保修期后无偿技术支持,设备软件系统保修期后能提供免费的升级维护。6、厂家提供专业人员现场操作和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工程师须提供持培训合格证明为招标人提供维修服务;
4)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伊犁州地区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如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2)货物性能参数及技术指标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相符,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原包装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技术文件等),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可追索查阅,进货渠道合法。2.质量标准要求:1.采购需求中有明确产品执行标准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满足相关标准产品投标,如有未特别注明需执行的标准,如涉及国家现有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则统一执行最新标准、规范。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文本新源县人民医院第四章合同条款
一、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及价格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就所供设备的购销、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乙方:甲方:新源县人民医院新源县人民医院采购合同(货物类)年月日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数量 | 价格(元)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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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5 |
五、交货地点全部货物须在20年月日前交货完毕。四、交货日期三、付款方式2、本合同正式签订后,若无重大变更,价格不再做任何调整,甲方为此项目不再向乙方付任何费用。1、本合同总中标或成交金额为:大写(小写¥),合同总金额中包含货物购置价及其运输、保管、税金、保险、组装、服务等所有的费用。
七、质量保证期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按国家标准要求制作,质量完全满足用户的要求。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型号、数量、规格及技术、质量标准、售后服务必须满足甲方采购规定的技术要求。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六、产品质量保证甲方指定的地点:
1、所提供设备必须进行包装,免收包装费,包装物不回收。九、包装及验收所供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及生产厂家的产品检验证书、出厂检验报告、相关的生产资质及备案凭证、原装进口产品的报关单及商检报告等资料。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下述资料:八、技术资料全部的货物质保期为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与维修和更换相关的运费、安装、调试、保险等全部费用。
3、提供保修期后无偿技术支持。2、乙方应提供给甲方详细的设备清单及相关的使用、维修、故障查询手册及电器、电路图;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软件升级;疆内设有维修机构或配备专业的维修人员,质量保修期内所有故障免费进行维修及零部件的更换(人为损坏、工作环境不符合条件所致损坏除外);质量保修期内每半年免费上门维护保养1次;在甲方发出要求服务通知的24小时内,乙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必须到达甲方现场,对设备出现的较大问题,解决时间不应超过5个日历;在保修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在7个日历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更换新机;1、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相关技术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一般性故障的查找及故障的排除,并能熟练掌握设备的各项功能和操作。十、培训及售后服务3、验收标准:按投标文件规定的型号、技术参数、数量、产地,并根据制造商签发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清单》、《技术文件》进行现场验收,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新源县人民医院设备验收报告。如有异议,验收七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验收合格后,货物的所有权随之转交,由甲方提供货物的存放地点,并负责货物的保管和安全。2、因包装不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1、若甲方对订购的货物有任何更改,包括货物的型号、品种、规格、数量、颜色、交货期等事宜,必须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七天内书面通知乙方,交货期相应从变更之日起顺延,若超过七天乙方不予更改。由于变更引起的合同总额的增减,则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多退少补。十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7、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承诺(需要设备生产企业协助的部分,须由该生产企业做出相应的服务承诺)。6、保修期后的维修费用,先修后付款,零备件的购买,先交货后付款。5、提供正规的备品备件价格表。4、乙方须提供设备使用软件的备份,提供设备的维修测试方法及测试程序。设备所包含的所有软件均须提供合法的使用证明。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采购要求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产品规格、型号名称、数量和质量提供相应的产品及服务,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并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违约金。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交货,否则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乙方在甲方同意延长的交货时间内仍不能交货时,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撤销合同,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七天按迟付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不满七天按七天计算,依次类推。十二、合同变更、违约4、乙方对售予甲方的货物提供的质量保证期的质量保证范围,不包括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原因及违规使用。3、乙方须按合同要求提供质量合格的货物,如期交付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如需安装调试,并提供免费的安装调试。2、若甲方在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内有部分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若需要更换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0天内给予更换。
8、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7、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6、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未尽事项皆受上述法律法规约束。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新源县人民法院。5、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中途废止合同,应按实际损失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4、合同所有附件,均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文本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在合同附件中注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修改意见,需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及盖章此附件,方能生效。
公章:公章:日期:日期:单位名称:单位名称:甲方:乙方:十三、其它条款9、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完毕之日起生效,质量保证期满后终止。
封面:正本/副本正本/副本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邮编: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投标文件递交人(公章):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项目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二、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函目录年月日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一)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商务文件(五)“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打印件(四)投标保证金(三)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七)合同条款偏离表(六)实质性性响应一览表(五)明细报价表(四)开标一览表(三)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二)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产设备生产厂家须提供,复印件)
(十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十二)售后服务承诺(十一)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十)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如有)(九)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八)近三年(2019年05月01日至今)所投产品销售业绩
五、其他资料(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三)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支持资料(二)产品详细配置清单(一)技术条款偏离表四、技术文件
⒉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本次招标项目。元(人民币大写)¥:元(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人民币,明细见《明细报价表》。⒈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货物、安装及技术服务,投标总价我们收到你们号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承担该项目的投标任务,严格执行我方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采购人):一、投标函
8.我方承诺我公司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7.我方承诺在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6.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资格要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5.我方承诺付款方式按照执行。4.我方承诺交货期按照执行。3.我方承诺提供设备的质保期为年。
14.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中标服务费。13.我们愿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12.我们认为采购人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参与投标者中标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1.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10.我方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9.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服务合同。如果我方违约,借故拒签合同或拖延签订的,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保证金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可另行选择中标单位。
(3)工程安装计划、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2)易损件、配件及供应方式。(1)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技术条件、技术标准、拟达到的质量标准和保险期限。17.综合说明:16.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意在确定最终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如因特殊原因,在投标有效期之后确定中标供应商,本承诺依然有效。)15.该投标函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18.所有有关本投标函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9)其它。(8)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7)要求项目单位提供的配合。(6)运输方式。(5)技术服务。
联系人:邮政编码:传真:电话:地址:单位: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加盖公章)(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二、资格证明文件二○二二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说明: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
(采购人名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加盖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加盖公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对于贵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我单位中标,在项目实施工程中发现声明不实,我单位愿意放弃本次项目的成交资格,并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采购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1)须提供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成交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
成立时间:营业期限:地址:所属行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范围: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为我的代理人,以(供应商名称)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部门:职务:代理人:性别:年龄:
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三)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招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五)此处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打印件提供被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缴纳凭证(四)投标保证金年月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
(二)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附供应商加盖企业公章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须提供,复印件)。(一)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商务文件说明:如网站查询信息中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时间: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货物名称 | 医疗器械使用 安全性分类级别 | 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 注册证有效期截止时间 | 注册证见投标文件()页码 | 备注 |
一类 二类 三类 | 具有 无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 | …… | …… | …… | …… |
开标一览表(四)开标一览表(三)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3.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2.投标人应根据参投的产品和响应实际情况填写上表内容,在“”中勾选对应项,并后附提供相关注册证书(如有),对应填写所在投标文件页码;如无,页码处可用“/”表示。注:1.供应商须附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公章):项目编号:2022xzj5-017单位:元项目名称:新源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
设备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设备价 | 运杂费 | 安装调试费 | 交货期 | 备注 |
腹腔镜 |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 大写: |
(此表由各供应商按招标货物内容、顺序编制填写,包括详细的产品配置清单、价格、供货范围、名称、规格、技术参数、主要配件的品牌及供货厂家等。)明细报价表(五)明细报价表3、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2、除投标文件外,须单独封装一份在信袋内。注:1、在开标一览表中,按第二章投标须知15.3条款的规定不允许出现两种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标明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生产厂家及品牌 | 备 注 |
1 | (所投的全部货物、服务内容) | ||||||
2 | … | ||||||
3 | … | ||||||
6 | 备品备件 | ||||||
7 | 专用工具 | ||||||
8 | 安装调试费 | ||||||
9 | 运杂费 | ||||||
… | |||||||
合计总价(万元) |
(六)实质性响应一览表2、供应商须参照第三章所列明的内容全部报价。改变格式或未按照要求填报,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公章):2、本表中未列明条款或内容与正文不一致的,均以正文为准。注:1、对于招标文件加“★”条款的响应,如有偏离,其投标文件无效。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序号 | 条款序号 | 招标条款 | 投标条款或投标页码 | 响应/偏离 |
1 | ||||
2 | ||||
3 | ||||
… |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条款偏离表(七)合同条款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序号 | 条款序号 | 招标条款 | 投标条款 | 响应/偏离 |
1 | ||||
2 | ||||
3 | ||||
… | ||||
近三年所投产品销售业绩表(八)近三年(2019年05月01日至今)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规模 | 合同价格 | 业主名称/联系人/电话 |
1 | ||||
2 | ||||
3 | ||||
… | ||||
… | …… |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其他资料(如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下列资料,如为大型企业可不提供)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公章):备注:每项业绩须附证明资料,如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与使用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的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时不予计分。如提供证明材料为合同,须提供业绩合同主要页(含:首页、服务内容信息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签订方必须是投标人自身,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3、中标的供应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将作为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公示。2、若所有货物均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制造,供应商须提供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单位名称(盖公章):说明: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颁布的环境标志品目内产品的,须提交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加分。项目编号、包号:价格单位:元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十)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如为节能、环保产品提供下列明细表,非节能环保产品可不提供)
序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注册商标 | 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价格 |
1 | |||||||
2 | |||||||
3 | … | ||||||
4 | 合计 |
单位名称(盖公章):说明: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颁布的节能品目内产品的,须提交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加分。项目编号、包号:价格单位:元节能标志产品明细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价格 |
1 | ||||||
2 | ||||||
3 | … | |||||
4 | 合计 |
特此声明!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标、评审、中标公告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采购人名称):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十一)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日期:年月日
售后承诺书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售后服务承诺(含维保计划)(十二)售后服务承诺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公章):
1、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十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4、其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承诺内容3、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包括联系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及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2、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后,如设备出现故障,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1、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和培训计划;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技术条款偏离表(一)技术条款偏离表四、技术部分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2、供应商如提供的货物涉及快递和包装,须提供《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序 号 | 条款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是否偏离 | 技术支持资料所在投标文件页码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公章):(2)技术条款偏离表中投标规格应为供应商提供设备的实际技术参数(或规格),不能完全复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第一项“主要技术参数”中的技术参数(招标规格),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1)供应商须对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明是否响应,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对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参数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均视为负偏离。说明:
五、其他资料(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说明:对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参数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在评审时均视为技术参数负偏离。供应商所投产品(且为所投型号)应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反映主要参数内容的部分,原件扫描件)、制造商对外公开发行的印刷版彩页、(国家无需检测的设备可以不提供检验报告)。如为进口产品须提供设备出厂原始数据(datesheet技术白皮书)及对照中文翻译版资料。(三)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支持资料(二)产品详细配置清单(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软件);
银行账号:地址及电话:税号:账户名称:账户信息具体内容如下:1.供应商账户信息: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行号:开户行名称:
?
XinjiangXinzhijianEngineeringConsultingCo.,Ltd
2022年05月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新源县人民医院项目名称:新源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2xzj5-017招标文件
第三章采购需求-31-二、投标须知-9-一、投标须知前附表-4-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
四、技术部分-71-三、商务文件-57-二、资格证明文件-47-一、投标函-45-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2-第四章合同条款-3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新源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2xzj5-017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招标公告五、其他资料-75-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质保期结束为止。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新源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腹腔镜 | 1套 | 100.00 | 1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进口 |
三、获取招标文件3.3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设备,须具有进口货物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3.2供应商所投医疗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具有备案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投标地点: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购物中心)九层会议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9日10:30时(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时间:2022年05月17日至2022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时,下午16:00至19:00时(北京时间)在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购物中心)九层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购物中心)九层会议室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9日10:30时(北京时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3.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审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方式:18609900377项目联系人:李坤地址:新源县江额尓生西街009号名称:新源县人民医院1.采购人信息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项目联系方式:0999-8039929项目联系人:王繁森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九楼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号 | 内 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新源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目编号 | 2022xzj5-017 |
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2 | ★预算及最高限价 | 采购预算:100.00万元,最高限价:100.00万元; 注:供应商投标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
3 | ★质量标准 | 合格(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 |
4 | ★供应商资格 |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具有备案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所投医疗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具有备案证明文件); 4.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设备,须具有进口货物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5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版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壹份(电子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格式为PDF)。 注:《开标一览表》除投标文件外须单独密封一份。《开标一览表》须与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密封于一个信袋中。 |
6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09日10:30时(北京时间) |
7 | ★投标有效期限 | 投标截止后90天(日历日)。 |
8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购物中心)九层会议室。 |
9 |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 2022年06月09日10: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购物中心)九层会议室。 |
1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1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整) 供应商应于2022年06月09日10: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应应采用人民币,以非现金形式的电汇、网银或银行保函等方式,由供应商的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提交。 开户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 账号:107673584569 行号:104881006022 注:1.如果发现供应商有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无效,且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不予退还; 2.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 3.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备注“业务五部+项目简称”。 |
12 |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 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内容质疑,须按以下要求提出: ①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详见投标须知 第14.1款)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②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内容。 ③联系部门: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④联系电话:0991-8852780 ⑤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业务五部 |
13 | 履约保证金 | / |
14 | ★交货期 | 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起30天交货,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起90天交货。 |
14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5 | ★付款方式 |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付乙方30%合同款。乙方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终验合格后,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甲方完成支付乙方60%合同尾款。质保期满后,甲方完成支付乙方剩余的10%。 |
16 | ★质保期 | 两年 |
17 | 数量调整 | 数量调整:供应商投标报价总额的±10%,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十一项《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
18 | 政府采购政策 | 一、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 1、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 6% 。 2、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执行政策如下: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二项 工业”。对于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只有当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才能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在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只有由小微企业承建、承接,才能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在本次招标中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同一标项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品目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品目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价格项加分具体方法详见第五评标办法“商务评审”。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标志产品明细表》中列明并附证书,否则,不予加分。 |
19 | 其他说明 | 一、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其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二、在本次招标项目中供应商所投产品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须满足《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 |
20 | (1)供应商须对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明是否响应,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对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参数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均视为负偏离。 ★(2)技术条款偏离表中投标规格应为供应商提供设备的实际技术参数(或规格),不能完全复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招标规格),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中加“★”引起重视,如不满足此类条款的规定,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无效。 (4)在评标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5)投标文件应编制页码及索引目录。 | |
21 | 注意事项: 备注:开标时,供应商应在密封的投标文件之外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本人到场只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放入投标文件即可)。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对其资格进行审查。 | |
22 |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其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
1.3本招标项目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1.2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新源县人民医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本项目的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1.项目说明(一)总则二、投标须知
1.4.4交货地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4.3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4.2招标文件有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要求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1.4.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前附表”规定的资格要求;1.4资格后审包括下列的内容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为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所投项目或所投标项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2.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已通过“前附表”第1项采购内容所述,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2.招标范围1.4.8无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况。1.4.7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4.6投标文件中所提条件均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1.4.5投标内容、数量、质量、服务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2供应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的要求编制现场服务计划。4.1质量标准已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本招标项目的质量等级标准为合格(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4.招标项目实施要求3.2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3.1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即被认为接受了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3.适用法律及约束力
供应商资格要求须满足“前附表”第4项要求。7.供应商资格要求6.1采购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1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6.资金来源5.1交货期已通过“前附表”所述,是指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及配套服务工作、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的时间;交货地点已通过“前附表”所述。5.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9.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9.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9.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合格供应商的条件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投标费用
9.2.7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4项规定的资格条件。9.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4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9.3.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3.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9.3.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9.3.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9.3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11.信用信息查询10.1.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10.1.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10.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否则联合体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7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0.联合体投标9.5供应商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二)招标文件11.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1.4信用信息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通过本须知11.1所述渠道进行网上查询,对存在本须知11.3所述情形的供应商,将对其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11.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1.2查询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9日10:30时(北京时间)。★11.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12.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2.招标文件的组成
12.6招标文件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招标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供应商执行招标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12.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会纪要等书面材料在本招标项目中均称招标文件补充。12.4招标文件由本文件及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构成。★12.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12.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标项。招标文件未分标项的,供应商须对全部招标内容投标,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文件分标项的,供应商应当以标项为单位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14.1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本项目接受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2项,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出对招标文件质疑内容。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3.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13.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招标公告。13.招标文件的获取12.7供应商应认真审阅和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尤其注意加“★”等的条款,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4.1.6提出质疑的日期。14.1.5必要的法律依据;14.1.4事实依据;14.1.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1.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4.1.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5.2投标报价为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非采购人另有约定),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5.1本招标项目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5.投标报价★1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对索取书面修改或者澄清文件或者查阅电子修改或者澄清文件的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4.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人可在原招标公告媒介发布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为使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酌情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6.1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有关规定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并提交建设履约保证金,视为供应商违约,则采购人有权提取中标人投标保证金。16.投标保证金★15.3.3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明细报价表》的格式进行填报,改变格式或未按照要求填报,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5.3.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它内容除外)。15.3.1投标报价为含税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及供货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设备费、安装调试、运输及拆装、验收、保修、税金、培训费、风险费、税金、进口设备报关报检费、资料和售后服务及利润等一切费用),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视为已考虑在投标总报价中。进口设备所需的进口机电证(如需要),报关、商检、计量等相关事宜,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中标人供货时需向采购方出具报关单和商检单。15.3投标价格应包括: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投标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实施本项目提供全部服务内容所包括的全部价格的体现。
16.7.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6.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可能被没收: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16.3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2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7.招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特殊说明:中标人须自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经采购人签章确认的《验收书》原件壹份(及复印件壹份加盖中标人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6.8.2中标方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时,除16.8.1项要求外,还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已加盖中标方公章的合同全本复印件一份及PDF扫描件一份(代理机构存档备查)。16.8.1供应商须给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银行行号)16.8供应商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16.7.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8.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8.投标有效期17.2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在投标截止前对项目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7.1本项目不组织招标答疑会。
20.3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20.2本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20.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及有关资料;20.投标文件编制的依据1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19.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提供两份原件,一份装订在正本,一份随身携带以备现场查验);(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1.2资格证明文件(以下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1.1投标函2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函、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3)开标一览表(2)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1)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21.3商务部分(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打印件;(4)投标保证金(被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缴纳凭证);
(9)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8)供应商所投产品是进口设备的,须提供进口货物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装订入正本,复印件装订入副本)。(7)近三年(2019年05月01日至今)所投产品销售业绩(附合同或者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复印件,证明资料应清晰反映货物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信息。如提供证明材料为合同,须提供业绩合同主要页(含:首页、服务内容信息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签订方必须是投标人自身,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6)合同条款偏离表(5)实质性响应一览表(4)明细报价表
(1)技术条款偏离表(供应商须对照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第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条款”,对所有参数逐条说明响应内容及是否存在偏离等情况,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响应规格应为供应商提供设备的实际技术参数(或规格),不能完全复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招标规格),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件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21.4技术部分(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12)售后服务承诺书(11)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10)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如有)
★22.1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其中,第21.1项、第21.2(1)—(5)、第21.3(1)—(6)、(8)第21.4(1)-(2)为必备项,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有关材料,如果缺项,或不符合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22.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格式21.5其他资料(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3)供应商所投产品(且为所投型号)应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反映主要参数内容的部分,原件扫描件)、制造商对外公开发行的印刷版彩页、(国家无需检测的设备可以不提供检验报告)。如为进口产品须提供设备出厂原始数据(datesheet技术白皮书)及对照中文翻译版资料。(2)产品详细配置清单;
22.7招标文件中分标项的,供应商须针对本单位所投标项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并单独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22.6投标文件严禁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22.5供应商应逐条阅读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及商务条款要求,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响应,并将不能响应之处在投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及“技术偏离表”中一一列出。★22.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书、合同等招标要求的证明资料,均使用复印件,特别说明为原件的除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编制中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内容须清晰可辩,否则视为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22.3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按照同样格式扩展),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制。★22.2供应商在投标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其投标按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23.5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均应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23.4响应文件的装订采用胶粘本。★2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由授权代表签字人签字或盖章。修改处不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重大偏离,做无效投标处理。23.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并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3.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壹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为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格式为PDF);《开标一览表》壹份(除投标文件外单独密封)。23.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24.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24.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分开装订,最终将所有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内;24.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4.5供应商可将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分开装订,也可装订成一册,但分为三个部分。24.4供应商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4.3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与投标文件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于信封内,并在信袋上注明“投标文件报价一览表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字样,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c.2022年06月09日10:30时(北京时间)开启,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b.项目名称:a.项目编号:
26.3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应终止评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6.2采购人可按本招标文件第14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2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2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地点、时间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装、标识、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5.投标文件的提交
2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7.2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本招标文件第24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识和提交,并在内层和外层封套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7.1供应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2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迟交的投标文件
28.2.2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8.2.1供应商不足3个的,不得开标;28.2开标程序28.1招标会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邀请供应商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供应商须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与会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其投标文件已递交。在开标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28.开标(五)开标
28.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可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8.2.7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8.2.6按本须知第27条已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及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8.2.5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投标文件送达时间逆顺序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宣读《开标一览表》中载明的内容;如供应商代表对唱标人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28.2.4由监督人(或公证人员)随机抽取的授权代表检查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封装、标识、密封等情况;28.2.3宣读开标纪律,介绍采购人、监督人(或公证人员);
2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本须知第31.2.1《资格审查表》的审查内容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无效。29.资格审查(六)资格审查28.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30.3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30.2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30.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30.评标委员会与评标(七)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9.2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
31.1评审说明评审方法和标准30.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证据表明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30.6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比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0.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0.4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并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
31.2.1资格审查表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上述审查内容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且不进入详细评审。具体评审内容详见31.2.1《资格审查表》。31.2资格审查31.1.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只有当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才能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在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只有由小微企业承建、承接,才能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在本次招标中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为6%。31.1.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其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1.1.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即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合计分值)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将按供应商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至三名供应商将成为中标候选人。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评审意见 | |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是 | 否 |
资格审查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 | ||
资格审查 |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 | ||
资格审查 | 纳税证明 | 提供近三月内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资格审查 |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 | ||
资格审查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 ||
资格审查 |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是否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资格审查 | 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 | 是否具备有效的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如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 ||
资格审查 | 被授权人身份证 | 是否具备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
资格审查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 ||
资格审查 | 信用查询 | 投标文件附有“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网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打印件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
资格审查 | 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 是否附有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 ||
备注: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上述审查内容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阶段。 2.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 |
31.3.1.1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具体评审内容详见32.3.1.1《符合性审查表》。31.3.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评标,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分为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31.3评标
符合性审查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评审意见 | |
符合性审查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是 | 否 |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符合性审查 | 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 | ||
符合性审查 | 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 | 供应商所投产品若为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 | ||
符合性审查 | 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 供应商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提供进口货物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的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针对同一种设备未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投标总报价及单项设备报价均未超过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 ||
符合性审查 | 供货范围 | 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范围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符合性审查 | 交货期 | 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
符合性审查 | 质保期、付款方式 | 投标文件载明的质保期及付款方式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
符合性审查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投标文件未出现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其他实质性条款。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
符合性审查 | 其他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未出现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情形;未出现提供虚假材料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备注: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1.3.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1.3.2.2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31.3.2.1在符合性评审后,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供应商对评审中评标委员会书面提出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供应商以采用书面形式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3.2投标文件的澄清和算术性修正
31.3.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31.3.2.4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补正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供应商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投标文件无效。修正后的报价遵照如下规定处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2.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评标委员会的权利31.3.3.2详细评审表31.3.3.1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详细评审分为投标报价评审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其中,报价部分30分,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50分,合计满分100分。具体评审内容详见32.3.3.2《详细评审表》。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详细评审 | 价格评审(30分) | 价格评审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小数点保留两位) 注:对小微企业价格优惠计算方法按本须知31.1.3项执行。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20分) | 业绩 (0-5分) | 自2019年05月01日至今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1项业绩得1分,满分5分。以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如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未提供证明资料的,不计分。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20分) | 售后服务 (0-7分) | ①售后服务方案(含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响应处理、培训计划): 方案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4分; 方案内容比较完整,但不够具体,具备可操作性,得2分; 方案不够完整具体或缺乏可操作性,得0分。 ②提供详尽完备的履约验收方案(含具体验收流程和措施)得2分; ③供应商在疆内设有售后服务场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得1分。(有效证明文件为租房证明或合作协议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满分7分。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20分) | 培训 (0-5分) | 供应商提供1人为期半个月的培训,得1.5分;提供2个人为期半个月的培训得3分;提供2人及以上为期1个月及以上的培训得5分。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20分) | 节能、环保 (0-2分) | 供应商所投采购一览表 所列货物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须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的节能产品得1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20分) | 标函质量 (0-1分) | 标书制作一般得0.5分;标书制作美观、目录完整有序有页码得1分。 |
详细评审 | 技术部分(50分) | 技术参数响应 (0-30)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须对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第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出是否响应。(1)标注*号的技术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对*号条款每一条负偏离扣3分,扣至0分为止;(2)除*号条款以外的技术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对一般技术条款,每1条负偏离扣2分,扣至0分为止。满分30分。(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参数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均视为负偏离。) |
详细评审 | 技术部分(50分) | 产品选型 (0-6) | 投标产品选型基本合理、应标方案满足招标需求且配置齐全的,得3分;投标产品选型技术更新,整体更符合招标需求,核心技术成熟经过市场验证加3分;满分6分。 |
详细评审 | 技术部分(50分) | 功能 (0-6分) | 产品整体配套性、稳定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提供完整的检验检测报告、宣传彩页等技术资料加3分。满分6分。 |
详细评审 | 技术部分(50分) | 软硬件 (0-6分) | 软、硬件配置内容及水平满足招标文件使用要求得3分;软、硬件功能要求优于招标文件的使用要求加3分,满分6分 |
详细评审 | 技术部分(50分) | 辅件 (0-2分) | 所配备的辅件、附件、零部件的供应情况及耐用性和使用寿命等满足招标项目需要得1分;提供相关承诺函或有效证明文件的加1分,满分2分。 |
32.3.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2.3.1.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2.3.1.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2.3.1.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2.3.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2.3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3.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3.1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33.评标过程的保密32.3.4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供应商最终得分等于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确定供应商最终得分和排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5.定标原则(八)定标34.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予以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1.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36.1中标的标准36.确定中标人(九)授予合同35.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5.1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最终将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
中标通知书37.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确认的中标人。37.授予合同的准则37.2采购人将确定资格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6.1.3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36.1.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9.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9.合同的签订(十一)合同的签订38.2《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8.1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后,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42.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约定的内容对采购需求中规定货物数量予以局部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对增减的数量按同类型成交服务价结算。(十二)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4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40.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39.3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39.2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注明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可供查询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电话号码、联系人电话;43.2质疑函的必备内容43.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3.质疑与投诉(十三)质疑与投诉
43.3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7)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还须提交委托质疑事项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和被授权人签字,同时出示被授权人身份证。(6)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5)提起质疑的日期;(4)事实依据;(3)具体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3.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43.4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⑷招投标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⑶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⑵质疑函内容符合相关的规定;⑴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银行汇票;2)支票;3)银行转账;4)担保公司担保;5)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的其他担保方式。(1)、履约保证金担保方式:/44.1.1履约担保采用下列/方式44.1中标人须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前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应按照下列规定的方式和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44.履约担保(十四)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
45.2中标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是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总金额,即《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中标金额。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需加盖财务专用章)。45.1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其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采购代理机构也可直接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内扣除;45.中标服务费(十五)其他44.2如中标人不能按照投标须知第40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已经订立合同的,采购人有充分理由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放弃中标项目的中标人应当赔偿。44.1.2履约保证金:无
二、技术要求一、设备需求一览表第三章采购需求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6.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设备名称 | 数量 | 国产/进口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腹腔镜 | 1套 | 进口 | 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起30天交货,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起90天交货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三晶片CMOS高清图像采集、传输、处理、显示,全系统达到全程高清数字化信号传输。1.HDTV高清,分辨率为1920*1080P,逐行扫描采集信号;(一)高清数字化三晶片摄像主机及摄像头1套总体要求:所提供的摄像平台系统、摄像头、冷光源、监视器、气腹机、腹腔镜镜头均原装进口,同一品牌,同时配备一台高频电刀设备名称:全高清腹腔镜系统一、主要技术参数:
8.主机除具有自适应的标准模式外,至少含有其他不少于8种专业手术模式可供选择,且各个模式之间可以在主机液晶操作屏幕上实现一键切换。7.摄像头不少于4个按键,可设置不少于4种快捷键,可预设功能至少包括术野录像拍照、打印,调节白平衡、亮度。6.摄像主机具有液晶触摸屏,并在摄像主机面板液晶触摸屏上可显示中文语言文字显示操作菜单,便于操作人员直观便捷阅读。5.可根据手术需要,动态调节画面亮度,暗处增亮,并降低反光;4.术野画面多级电子放大功能,图像亮度多级可调。具有放大,影像尺寸可调或图像冻结功能;3.数码变焦摄像头
3.信号输入方式:具有多种图像视频输入端口。2.≥26英寸液晶显示器,16:9或4:3显示,带悬吊支架。1.原厂原装与摄像主机同一品牌的医用LED液晶显示器(二)、医用监视器1台*10.配置摄像头必须为所投标摄像主机型号下可兼容的最高端摄像头配置。9.后期可升级荧光腔镜,主机注册证适用范围明确有红外兼容功能。
5.光源主机具备两种工作模式,即待机模式和工作模式,术中无需重复开关机器,提高工作效率和光源使用寿命。4.采用感应技术,无光纤插入,光源不点亮。防止自燃,防止误伤操作人员。*3.通用光纤卡口,可兼容多种品牌、各种规格的光导纤维,如无需适配器即可直接插入直径在2.0—6.5mm范围内的各种尺寸和设计的光纤。2.使用寿命:20000小时。1.LED独立冷光源,不接受和摄像主机一体设计的光源。后期无灯泡耗材采购成本。(三)、冷光源1台
*5.带有气腹管加热功能(标配气腹加热管一根)*4.触摸显示屏,含有中文操作界面。数字显示实际的流量及腹压。3.具有四种气腹自动模式:小儿模式,肥胖症治疗模式,血管采集模式,高流量模式。持续监测腹内压力,当腹内压过高时立即自动减压2.最大压力:30mmHg1.最大流量:≥45升/分,最小流量0.1升/min(四)高流量气腹机1台
3.超广角,视场角度≥105°2.支持可气熏蒸、高压消毒、低温等离子等多种消毒方式。1.30度视角,5mm光学视镜1根(五)腹腔镜1根中烟供气管路一套减压阀一套
4.单极纯切:额定功率(额定负载)350W(500Ω)。3.具有单极纯切、混切1、混切2、混切3、单极凝和双极凝等工作模式。2.本机适用于需要切割和/或凝血的各类外科手术,包括普外、心脏、泌尿、妇科、肛肠、骨科、胸外、肿瘤等,配以合适附件还可应用于内窥镜、腹腔镜等手术;双极可用于显微、神经、五官、手外等精细手术。1.本机输出全悬浮,具有两个相互独立和隔离的CF型防除颤应用部分(六)高频电刀1台4.标配原装进口专用消毒盒。
(七)专用腔镜台车1台9.本机具有中性电极接触质量监测电路,配用双片中性电极时可进一步防止患者高频灼伤。8.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9706.1-1995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及《GB9706.4-1999医用电气设备高频手术设备专用安全要求》。7.采用三路输出方式:单极手控输出、单极脚控输出和双极脚控凝输出。6.单极凝:120W(500Ω);双极凝:50W(100Ω)。5.混切1:250W(500Ω);混切2:200W(500Ω);混切3:120W(500Ω)。
5、质保期内设备整机每半年提供一次免费上门维护、保养服务;4、质保期内设备使用期间非采购单位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发生的维修、保养、及易损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维修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工程师24小时之内抵达现场进行维修;特殊情况下,经院方同意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超过48小时抵达现场(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免费提供相应配置的备用样机,保证正常的工作)。3、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不得少于2年(用户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提供全套的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光盘等,如有密码,则密码开放,免费现场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1.生产厂家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零配件保税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保证必要时可以及时供应;在疆内有维修机构或分公司及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及技术人员名单、社保、资质)二、售后服务及相关备件要求
三、验收标准10、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承诺(需要设备生产企业协助的部分,须由该生产企业做出相应的服务承诺及相关技术资料的白皮书)。9、保修期后的维修费用,先修设备恢复运行正常后付款,零备件的购买,先交货保障正常运行后付。8、提供正规的备品备件价格表。7、提供保修期后无偿技术支持,设备软件系统保修期后能提供免费的升级维护。6、厂家提供专业人员现场操作和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工程师须提供持培训合格证明为招标人提供维修服务;
4)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伊犁州地区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如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2)货物性能参数及技术指标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相符,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原包装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技术文件等),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可追索查阅,进货渠道合法。2.质量标准要求:1.采购需求中有明确产品执行标准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满足相关标准产品投标,如有未特别注明需执行的标准,如涉及国家现有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则统一执行最新标准、规范。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文本新源县人民医院第四章合同条款
一、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及价格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就所供设备的购销、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乙方:甲方:新源县人民医院新源县人民医院采购合同(货物类)年月日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数量 | 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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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5 |
五、交货地点全部货物须在20年月日前交货完毕。四、交货日期三、付款方式2、本合同正式签订后,若无重大变更,价格不再做任何调整,甲方为此项目不再向乙方付任何费用。1、本合同总中标或成交金额为:大写(小写¥),合同总金额中包含货物购置价及其运输、保管、税金、保险、组装、服务等所有的费用。
七、质量保证期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按国家标准要求制作,质量完全满足用户的要求。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型号、数量、规格及技术、质量标准、售后服务必须满足甲方采购规定的技术要求。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六、产品质量保证甲方指定的地点:
1、所提供设备必须进行包装,免收包装费,包装物不回收。九、包装及验收所供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及生产厂家的产品检验证书、出厂检验报告、相关的生产资质及备案凭证、原装进口产品的报关单及商检报告等资料。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下述资料:八、技术资料全部的货物质保期为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与维修和更换相关的运费、安装、调试、保险等全部费用。
3、提供保修期后无偿技术支持。2、乙方应提供给甲方详细的设备清单及相关的使用、维修、故障查询手册及电器、电路图;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软件升级;疆内设有维修机构或配备专业的维修人员,质量保修期内所有故障免费进行维修及零部件的更换(人为损坏、工作环境不符合条件所致损坏除外);质量保修期内每半年免费上门维护保养1次;在甲方发出要求服务通知的24小时内,乙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必须到达甲方现场,对设备出现的较大问题,解决时间不应超过5个日历;在保修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在7个日历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更换新机;1、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相关技术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一般性故障的查找及故障的排除,并能熟练掌握设备的各项功能和操作。十、培训及售后服务3、验收标准:按投标文件规定的型号、技术参数、数量、产地,并根据制造商签发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清单》、《技术文件》进行现场验收,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新源县人民医院设备验收报告。如有异议,验收七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验收合格后,货物的所有权随之转交,由甲方提供货物的存放地点,并负责货物的保管和安全。2、因包装不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1、若甲方对订购的货物有任何更改,包括货物的型号、品种、规格、数量、颜色、交货期等事宜,必须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七天内书面通知乙方,交货期相应从变更之日起顺延,若超过七天乙方不予更改。由于变更引起的合同总额的增减,则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多退少补。十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7、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承诺(需要设备生产企业协助的部分,须由该生产企业做出相应的服务承诺)。6、保修期后的维修费用,先修后付款,零备件的购买,先交货后付款。5、提供正规的备品备件价格表。4、乙方须提供设备使用软件的备份,提供设备的维修测试方法及测试程序。设备所包含的所有软件均须提供合法的使用证明。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采购要求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产品规格、型号名称、数量和质量提供相应的产品及服务,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并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违约金。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交货,否则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乙方在甲方同意延长的交货时间内仍不能交货时,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撤销合同,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七天按迟付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不满七天按七天计算,依次类推。十二、合同变更、违约4、乙方对售予甲方的货物提供的质量保证期的质量保证范围,不包括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原因及违规使用。3、乙方须按合同要求提供质量合格的货物,如期交付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如需安装调试,并提供免费的安装调试。2、若甲方在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内有部分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若需要更换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0天内给予更换。
8、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7、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6、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未尽事项皆受上述法律法规约束。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新源县人民法院。5、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中途废止合同,应按实际损失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4、合同所有附件,均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文本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在合同附件中注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修改意见,需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及盖章此附件,方能生效。
公章:公章:日期:日期:单位名称:单位名称:甲方:乙方:十三、其它条款9、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完毕之日起生效,质量保证期满后终止。
封面:正本/副本正本/副本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邮编: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投标文件递交人(公章):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项目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二、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函目录年月日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一)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商务文件(五)“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打印件(四)投标保证金(三)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七)合同条款偏离表(六)实质性性响应一览表(五)明细报价表(四)开标一览表(三)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二)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产设备生产厂家须提供,复印件)
(十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十二)售后服务承诺(十一)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十)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如有)(九)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八)近三年(2019年05月01日至今)所投产品销售业绩
五、其他资料(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三)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支持资料(二)产品详细配置清单(一)技术条款偏离表四、技术文件
⒉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本次招标项目。元(人民币大写)¥:元(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人民币,明细见《明细报价表》。⒈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货物、安装及技术服务,投标总价我们收到你们号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承担该项目的投标任务,严格执行我方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采购人):一、投标函
8.我方承诺我公司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7.我方承诺在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6.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资格要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5.我方承诺付款方式按照执行。4.我方承诺交货期按照执行。3.我方承诺提供设备的质保期为年。
14.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中标服务费。13.我们愿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12.我们认为采购人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参与投标者中标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1.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10.我方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9.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服务合同。如果我方违约,借故拒签合同或拖延签订的,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保证金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可另行选择中标单位。
(3)工程安装计划、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2)易损件、配件及供应方式。(1)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技术条件、技术标准、拟达到的质量标准和保险期限。17.综合说明:16.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意在确定最终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如因特殊原因,在投标有效期之后确定中标供应商,本承诺依然有效。)15.该投标函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18.所有有关本投标函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9)其它。(8)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7)要求项目单位提供的配合。(6)运输方式。(5)技术服务。
联系人:邮政编码:传真:电话:地址:单位: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加盖公章)(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二、资格证明文件二○二二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说明: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
(采购人名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加盖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加盖公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对于贵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我单位中标,在项目实施工程中发现声明不实,我单位愿意放弃本次项目的成交资格,并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采购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1)须提供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成交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
成立时间:营业期限:地址:所属行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范围: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为我的代理人,以(供应商名称)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部门:职务:代理人:性别:年龄:
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三)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招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五)此处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打印件提供被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缴纳凭证(四)投标保证金年月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
(二)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附供应商加盖企业公章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须提供,复印件)。(一)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商务文件说明:如网站查询信息中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时间: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货物名称 | 医疗器械使用 安全性分类级别 | 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 注册证有效期截止时间 | 注册证见投标文件()页码 | 备注 |
一类 二类 三类 | 具有 无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 | …… | …… | …… | …… |
开标一览表(四)开标一览表(三)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3.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2.投标人应根据参投的产品和响应实际情况填写上表内容,在“”中勾选对应项,并后附提供相关注册证书(如有),对应填写所在投标文件页码;如无,页码处可用“/”表示。注:1.供应商须附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公章):项目编号:2022xzj5-017单位:元项目名称:新源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
设备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设备价 | 运杂费 | 安装调试费 | 交货期 | 备注 |
腹腔镜 |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 大写: |
(此表由各供应商按招标货物内容、顺序编制填写,包括详细的产品配置清单、价格、供货范围、名称、规格、技术参数、主要配件的品牌及供货厂家等。)明细报价表(五)明细报价表3、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2、除投标文件外,须单独封装一份在信袋内。注:1、在开标一览表中,按第二章投标须知15.3条款的规定不允许出现两种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标明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生产厂家及品牌 | 备 注 |
1 | (所投的全部货物、服务内容) | ||||||
2 | … | ||||||
3 | … | ||||||
6 | 备品备件 | ||||||
7 | 专用工具 | ||||||
8 | 安装调试费 | ||||||
9 | 运杂费 | ||||||
… | |||||||
合计总价(万元) |
(六)实质性响应一览表2、供应商须参照第三章所列明的内容全部报价。改变格式或未按照要求填报,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公章):2、本表中未列明条款或内容与正文不一致的,均以正文为准。注:1、对于招标文件加“★”条款的响应,如有偏离,其投标文件无效。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序号 | 条款序号 | 招标条款 | 投标条款或投标页码 | 响应/偏离 |
1 | ||||
2 | ||||
3 | ||||
… |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条款偏离表(七)合同条款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序号 | 条款序号 | 招标条款 | 投标条款 | 响应/偏离 |
1 | ||||
2 | ||||
3 | ||||
… | ||||
近三年所投产品销售业绩表(八)近三年(2019年05月01日至今)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规模 | 合同价格 | 业主名称/联系人/电话 |
1 | ||||
2 | ||||
3 | ||||
… | ||||
… | …… |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其他资料(如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下列资料,如为大型企业可不提供)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公章):备注:每项业绩须附证明资料,如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与使用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的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时不予计分。如提供证明材料为合同,须提供业绩合同主要页(含:首页、服务内容信息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签订方必须是投标人自身,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3、中标的供应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将作为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公示。2、若所有货物均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制造,供应商须提供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单位名称(盖公章):说明: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颁布的环境标志品目内产品的,须提交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加分。项目编号、包号:价格单位:元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十)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如为节能、环保产品提供下列明细表,非节能环保产品可不提供)
序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注册商标 | 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价格 |
1 | |||||||
2 | |||||||
3 | … | ||||||
4 | 合计 |
单位名称(盖公章):说明: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颁布的节能品目内产品的,须提交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加分。项目编号、包号:价格单位:元节能标志产品明细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价格 |
1 | ||||||
2 | ||||||
3 | … | |||||
4 | 合计 |
特此声明!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标、评审、中标公告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采购人名称):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十一)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日期:年月日
售后承诺书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售后服务承诺(含维保计划)(十二)售后服务承诺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公章):
1、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十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4、其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承诺内容3、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包括联系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及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2、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后,如设备出现故障,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1、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和培训计划;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技术条款偏离表(一)技术条款偏离表四、技术部分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2、供应商如提供的货物涉及快递和包装,须提供《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序 号 | 条款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是否偏离 | 技术支持资料所在投标文件页码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公章):(2)技术条款偏离表中投标规格应为供应商提供设备的实际技术参数(或规格),不能完全复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第一项“主要技术参数”中的技术参数(招标规格),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1)供应商须对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明是否响应,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对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参数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均视为负偏离。说明:
五、其他资料(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说明:对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参数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在评审时均视为技术参数负偏离。供应商所投产品(且为所投型号)应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反映主要参数内容的部分,原件扫描件)、制造商对外公开发行的印刷版彩页、(国家无需检测的设备可以不提供检验报告)。如为进口产品须提供设备出厂原始数据(datesheet技术白皮书)及对照中文翻译版资料。(三)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支持资料(二)产品详细配置清单(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软件);
银行账号:地址及电话:税号:账户名称:账户信息具体内容如下:1.供应商账户信息: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行号:开户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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