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月浜二村17幢车库合规化改造工程(重发)
车库合规化改造工程车库照明水喷淋钢管二楼涂料局部隔断拆除施工组织设计场内外道路施工用水电临时占地竣工材料工程结算送审材料施工图纸场内道路交通设施场外交通场内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超重件施工用水水源场内铺设电路水路通讯线路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高压线隐蔽工程检查施工噪音管理围栏设施围护测量放线材料与工程设备材料与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试验设备试验人员试验与检验现场工艺试验钢筋混凝土水泥工程试车投料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单机无负荷试车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屋面防水工程机动车驾驶起重建筑登高架设焊接钢管敷设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施工机具劳动保护用品电动车库照明照明配电箱接地台配管镀锌钢管敷设紧定式镀锌电线管管内穿线照明线路配线铜芯电力电缆敷设电力电缆头装饰灯双头应急照明灯疏散标志灯安全出口灯灯普通灯具吸顶灯声控双管荧光灯安全型三极暗装插座安全型二三极暗装插座照明开关单联单控开关接线盒末端试水装置螺纹阀门自动排气阀铜截止阀焊接法兰阀门水灭火控制装置调试管道刷油管道支架金属结构刷油管沟土方脚手架搭拆智慧工地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管控视频监控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集成平台电瓶车冲电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土建修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月浜二村17幢车库合规化改造工程(重发)
关于月浜二村17幢车库合规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重发公告)的补充通知
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的委托,负责月浜二村17幢车库合规化改造工程的招标事宜,现补发公告附件(含本项目招标文件、清单、编制说明、图纸、最高投标限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详见附件。
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
公告附件:月浜二村17幢车库合规化改造工程(重发公告).zip公告附件:月浜二村17幢车库合规化改造工程(重发公告).zip
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施工招标文件(重发)月浜二村17幢车库合规化改造工程
一、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的月浜二村17幢车库合规化改造工程已经吴中区长桥街道办事处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长街办【2022】抄字第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资格后审)月浜二村17幢车库合规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重发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0日招标代理机构: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4.计划开、竣工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7日,施工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3.招标金额:预算价13.96262万元建筑面积:327.28平方米工程性质:修缮工程1.工程地点:月浜二村内所属地区:吴中区2.工程规模:车库照明、喷淋、二楼涂料及局部隔断拆除二、工程概况: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四、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①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两个及以上单位。(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4)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根据苏住建建【2021】42号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10)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通知要求,即日起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否则为无效标。(9)本工程采用2022年吴中开发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内单位--房建类承包商名录。(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无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2)签订施工合同后未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进场施工;(1)开标结束7天内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4.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11)最新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的;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14:30递交至苏州市吴中区长兴街118号长桥街道办事处3楼会议室(主楼西侧楼)。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未签到及递交的投标文件不齐全的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清单、图纸(如有)等请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开标时缴纳,不予退还。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出现一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停报停招长桥街道工程建设项目一次;出现二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长桥街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黑名单,不得参加以后长桥街道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并报吴中区住建局招标办。(4)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
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八、资格审查材料如下(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具体缴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七、投标保证金3.要求提供的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1日14:30,地点同上。
7.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6.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5.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22年08月至2022年10月)复印件,社保证明须包含可网络查询的二维码或校验码;4.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固定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其他格式不予认可);3.拟选派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在本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22年08月至2022年10月)复印件,社保证明须包含可网络查询的二维码或校验码;2.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大市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须提供《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招标代理: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十、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_资格后审九、确定入围单位方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参与投标。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不足3家的,则需重新招标。以上资格审查文件均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法人和项目经理身份证除外)均须提供原件核验(原件单独装袋,无需装订密封),未提供原件核验的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查中不予认可。8.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规定(如有,提供证明复印件)。
十二、其他:联系人:张焘联系电话:0512-66592378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联系电话:0512-66362187、15895571582电子邮箱:2902218529@qq.com联系人:刁祖勇、姚欣然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145号秀水苑5幢东门二楼
4、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递交投标文件当天投标单位只能委托一名代理人到场,委托代理人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主动出示行程码及苏城码(绿码),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3、本公告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吴中区限额工程发布平台和长桥街道建设局公告栏。(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一)总则二、投标报价须知一、投标报价须知前附表2022年11月10日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发包范围:月浜二村17幢车库合规化改造工程。2.3场内外道路:具备施工条件。2.2施工用水电: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2.1施工现场平整情况:具备施工条件。2、现场条件:1、本工程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投标实施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吴中开发区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8、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及第三方的安全完全由承包人负责,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施工中的各项安全措施费用。投标单位承担其编制投标报价文件及递交报价文件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7、投标单位投标的费用:6、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5、质量要求:合格。4、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7日,施工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13、招标文件的组成(二)招标文件12、本项目下浮率需满足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吴开建发【2019】16号文的规定。11、本工程招标暂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调整,单价不变。10、承包人必须贯彻《苏州市建筑施工2010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住建质〔2010〕2号)、《苏州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控制暂行规定》(苏建质〔2007〕18号)文件精神,制定有效防止建筑工地扬尘、渣土车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的措施。9、承包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变更、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5)技术要求、图纸(4)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3)合同主要条款(2)评标办法(1)投标报价须知及前附表13.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三)投标报价15.2投标人在收到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报价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有投标单位。1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报价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有投标单位。15、招标文件及最高投标限价的澄清14.1按投标报价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14、投标保证金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苏住建价〔2014〕4号文。(1)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答疑。17、投标报价编制依据(2)计价表计价方式(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16、计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1)种计价方式。
19、实际施工工期比投标工期提前不奖励。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惩罚措施合同约定。18、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6)其他详见清单编制说明。(5)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等。(4)省、市现行有关的法规及文件规定等。(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土建工程》(2009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7)、《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
21.2全套投标报价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鉴。21.1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1、对投标文件要求:按投标报价须知前附表要求。20、投标报价文件组成:(四)投标报价文件
26、开标程序25、评审会按投标报价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签名报到并唱标。(五)招标评审24、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有权依法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23、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封袋上应写明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必须在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私章。
(6)开标结束。(5)开标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4)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标记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项目经理、工期、工程质量等内容,并做好唱标记录;(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相关人员到场;(2)宣布评标、定标方法及实施细则;(1)宣布开标纪律;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8、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其所报造价不作为计算评标基准价的依据:27、评审办法:本工程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承包人。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注:①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到场,必须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并经招标人认定。如投标人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书无效。若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的;(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不一致的;(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1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1)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0)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9)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以上未尽事宜由吴中长桥街道工管办、评标委员会及建设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5)投标文件中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
3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30、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3)评标小组在评审过程中,评分结果一般均以保留两位小数点记取,若同一标段中中标结果出现并列或其他特殊情况难以依据得分确定中标人时,择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中标;若报价完全相同,则由招标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1)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的资料和授予合同的有关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或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29、评标过程的保密及得分更正注意事项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二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34、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均按招标办各项管理办法或规定执行。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将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予以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公告时间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应当一致)。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3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2.1评标入围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1.评标方法
2.3.1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详细评审2.2.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初步评审标准2.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3.1评标准备3.评标程序(2)投标人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扣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3评分标准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2评标入围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3.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2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1形式性评审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3.3.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3.3.4澄清、说明或补正(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8)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3.4.4投标人得分=A。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3.4详细评审
3.6推荐中标候选人3.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评标入围方法附件A3.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3.6.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附件B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方法一:全部入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评标基准价=A×K,K值为95%-101%。具体详见前附表。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发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长街办【2022】抄字第2号。2.工程地点:月浜二村内。1.工程名称:月浜二村17幢车库合规化改造工程。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月浜二村17幢车库合规化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月浜二村17幢车库合规化改造工程施工。5.工程内容:车库照明、喷淋、二楼涂料及局部隔断拆除。4.资金来源:自筹。
其中: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
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
(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
九、本合同于2022年月日签订。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十三、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二、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本合同在签订。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
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参照住建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
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合同
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1.1.3.9永久占地包括:无。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约定。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工程施工标准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无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无。
本协议书;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投标函和澄清文件;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或修改文件;中标通知书;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工程开工之前提供;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0.已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已发包人或监理发出的书面函件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已发包人或监理发出的书面函件为准;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发包人及监理根据本工程需要要求承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竣工材料、工程结算送审材料等;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涉及合同工程内容的全部施工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数量已包含现场图纸,如实际数量不够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承包人承担。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电子形式;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中标总监或其指定代理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中标项目经理。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无。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特别约定除外);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无。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现场已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如不满足,承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相关手续,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基础设施、设备,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用于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工程的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否则,承包人应当对发包人进行赔偿,数额相当于支付设计机构的设计费用。竣工后除自然毁损及承包人按规定绘制竣工图及需要存档的外,所有剩余的施工图纸均应交还给发包人。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场内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无。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正式开工前。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并办理相关手续;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在开工前提供施工用水水源和用电电源,场内铺设电路、水路由承包人自理。施工用电用水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含在合同价中)。如需通讯线路,则由承包人自已解决;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基本到位;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4.2提供施工条件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需要提供资金来源证明。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6)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如涉及,双方现场协商。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场地沿线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高压线、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其费用承包人已认真踏勘现场后综合现场实际情况计入投标报价中。对于相应的保护现场的保护方案实施前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纸及资料各陆套。(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符合苏州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规范、苏州市城建档案馆、发包人要求的竣工图纸、施工技术资料。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
3.2项目经理4、工程验收资料齐备,并满足相关主管及审计部门的要求。3、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安排,认真做好施工组织管理,配合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并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调度,接受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负责定期将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建筑杂物、临时道路、生活垃圾等清理干净,并及时清除出施工现场。如承包人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在工程款结算时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提供本月完成的进度表和下月计划进度表,并将本月完成的情况与总进度计划比较及分阶段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原因及下月应采取的措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电子光盘(U盘)。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日内。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无。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1.签发开、停工令。2.审批工期延期。3.现场所有签证等。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施工期间的“五控”、“二管”、“一协调”,详见监理合同。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
(2)/;(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详见本工程监理合同。通信地址:;
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住建部现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以及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执行,由承包人负责管理,监理和发包人监督执行,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后果。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72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需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如果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请工程师及有关部门验收隐蔽工程即将隐蔽工程覆盖,则监理方和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打开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且无论验收结果是否合格,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延误均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需依据苏州市相关规定,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所需一切手续,发包人配合。1、承包人按规定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保护及施工中水、电使用、围栏设施围护,做到文明管理安全生产、节约用水、用电。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编制,监理人审核,其它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须服从发包人及监理人关于治安保卫工作的相关规定。如不配合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一定违约金。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无。4、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监理人等做好各级检查及被检查,如各级领导检查,工程因检查投入的各类费用,承包人确认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3、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保持施工场地道路整洁,当天施工结束后必须保证工完场清,即时清理一切多与材料和泥土,保证里面及施工场地整洁卫生,充分考虑行人及车辆通行问题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达到文明工地卫生标准。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3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提供图纸后3天内,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两份。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真实性、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面责任。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无论是否是承包人的原因,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计划进度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批准并不解除承包人本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工期拖延、施工组织不当等的责任。承包人应按照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上述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但在任何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对上述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的批准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其应负的责任。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随时提交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关于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任何说明和文件,对此类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同进度计划提交时间。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后3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承包人必须满足发包人对项目整体工期的控制要求,为满足平行专业进度要求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由发包人书面签证确认应予顺延的工期,承包人不就此提出费用索赔,应发包人要求增加工作量的除外。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
(2)/;(1)/;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在室外施工时遇到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可以要求工期延长,但不得提出费用索赔。7.6不利物质条件按照通用条款。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无。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3)/。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及其费用。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具体以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交底为准。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如有另行约定。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
承包人应及时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施工图纸的工程数量进行校核,如两者的误差额达到《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备案及会办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备案起点时,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向发包方提出变更费用申请,否则工程结算时对因此造成的造价增加将不予认可。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政府投资工程有关变更的处理办法执行《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苏府〔2009〕88号)、《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苏住建规〔2018〕1号)和《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备案及会办管理暂行办法》。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9.4现场工艺试验
(3)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如未确认的,综合单价按以下(A)方式确定。(2)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调整合同价款。(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
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基准价×(1+工程量减少幅度/10)。(6)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如未确认的,综合单价按招标时实行的计价标准组价,按中标下浮率让利,中标下浮率计算公式:(标底价-中标价)/[标底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率)-专业工程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率)-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率)];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基准价×(1-工程量增加幅度/10),最小为基准价的90%;(5)若材料(或品牌)变更,施工工艺不变,仅调整材料(或品牌)单价,投标报价中有相同品种的采用投标价;没有投标价的,只调整两种材料(或品牌)同口径市场价的差价。(4)有两项以上施工内容组成的清单项目,当其中的部分项出现变更时,仅调整变更项的单价,其余不变。变更项的单价确定办法同上。B、取投标报价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等单价和相关费率进行组价,同一类型出现两个单价或费率时,取较低的单价费率。A、按招标时实行的计价标准组价,按中标下浮率让利,中标下浮率计算公式:(标底价-中标价)/[标底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率)-专业工程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率)-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率)];
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奖励。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0天。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7)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总价措施项目”中的措施费仍按投标时所报费率进行调整;“单价措施项目”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按照工程变更管理要求完成审批程序后由承包人直接实施。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施工期间可调价要素价格的涨、跌幅度以最高投标限价所采用的月份价格为基础,涨、跌幅度在5%以内(含5%)时,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涨、跌幅度超出5%时,其超出部分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计算公式如下:(2)本工程的可调价要素为:钢筋、商品混凝土、水泥等,以及其价值占单位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5%以上的其它要素者。计算公式如下:占比(%)=某要素单位专业工程总数量(包括变更调整数量)×中标单价/中标的单位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变更调整部分)×100%。(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应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3)因发包人或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遇价格波动造成的差价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差价应根据计价规则计取相关费用和税金,并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和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当每月实际使用量无法确定时,可以根据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分析出的数量计算。当某要素单价让利幅度无法确定时,可以采用中标让利幅度。施工期间可调价要素加权平均价=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价格)/该要素总用量。②下跌超出5%时,差价(负值)=(施工期间可调价要素加权平均价-最高投标限价所采用的月份价格×0.95)×(1-该要素单价让利幅度)。①上涨超出5%时,差价(正值)=(施工期间可调价要素加权平均价-最高投标限价所采用的月份价格×1.05)×(1-该要素单价让利幅度);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投标时已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已包含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3)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7.3条执行。(2)法律法规变化的调整风险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1.2条执行。(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风险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条执行。
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
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监理人及跟踪审计单位书面交底资料为准。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监理人及跟踪审计单位书面交底资料为准。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于下月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结算经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60%,超过一年不到两年的付到75%,超过两年不到三年的付到90%,余额在付到90%的基础上一年内付清,但是一个年度内只能支付一次。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自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14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自接收监理人、跟踪审计提交的经审核后的进度款报告后14天内。(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同计量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监理人及跟踪审计单位书面交底资料为准。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发包人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及支付违约金。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72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1000元/天。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及支付违约金。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及支付违约金。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内容:应与承包范围一致,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以监理人及跟踪审计单位书面交底资料为准。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通知。13.6.1竣工退场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4.2竣工结算审核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六份。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竣工验收通过并移交发包人之日起算24个月止。15.2缺陷责任期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结算金额的10%。(2)/%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工程保修期为: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执行。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执行。15.4.3修复通知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7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9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
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投保内容:人员工伤事故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其他保险(施工设备、进场材料和工程设备等),由承包人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发包人投保内容:建筑安装工程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名投保,由承包人办理,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投保的范围与条件和保险费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投保协议中确定。18.1工程保险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同通用条款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只是草案,具体施工合同,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合同承包范围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月浜二村17幢车库合规化改造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3.装修工程为贰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伍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在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发包人对此费用金额不得有异议。四、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安全生产合同附件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汇总重要危险源、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一、甲方职责为在月浜二村17幢车库合规化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具体如下:
5.乙方必须具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按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机动车驾驶、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等特殊工程的人员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发现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4.乙方在任何时侯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违规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专职安全员和安全员是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具体负责。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配备安全员(其中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接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二、乙方职责
11.建立主要危险源备案制度,要明确潜在隐患、防范措施和落实责任人。10.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具备有效的安检合格证明,并经安全员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施工期间应定期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有效封闭、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6.加强施工中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各种运输机械等需划定运输路线行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甲方:乙方: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和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三、违约责任12.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按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如有更新,以新版为准)一、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第四章、技术要求日期:日期: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招标代理公司单独提供。第六章工程量清单招标代理公司单独提供(如有)。第五章图纸按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关规范、行业标准二、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工程名称)施工招标一、封面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小写)RMB¥: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致:(建设单位名称)投标函二、投标函年月日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如我方中标:我单位拟派专职安全员:(姓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我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资质等级:级,证号:。项目负责人主要业绩及信誉状况。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在天(日历日)内竣工。我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建设单位名称)的工程的投标。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书三、授权委托书年月日传真:电话: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委托期限:。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方:(公章)受托方:(项目经理签字)本委托不得转委托。受托方必须常驻工程施工现场,按照《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项目经理岗位职责。(施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今全面委托(项目经理姓名)同志,资质等级:担任工程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工程施工管理及投标文件中的技术经济工作,并参加招投标开标会议。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委托书四、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委托书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诺书五、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委托书日期:年月日委托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4、不将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内容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它企业或个人;3、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决不擅自施工;2、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及经营行为的考核;1、认真履行项目经理管理岗位职责,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及整个现场承担全面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常驻现场;为了保证本工程优质高速、文明施工,我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遵守《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动态管理办法》,并对本工程的管理工作作出如下承诺:如果违反下列条款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自愿降低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或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我受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全权全面全过程地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及有关该工程的一切事务。
10、认真合理安置外来民工的生活起居,保证住宿、食堂等公共设施的卫生,搞好工地计划生育工作;9、按要求参加建设管理部门的会议和各种业务学习培训;8、决不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保证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7、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做到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扰民、聚众斗殴等违反社会治安事件;6、及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不隐瞒、谎报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的调查;5、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六、联合体协议书单位盖章:年月日项目经理签字:12、遵纪守法,确保工地上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11、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爱卫会和传染病防冶各项规定,积极配合政府应对突发性传染病的各项工作;
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成员二名称: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牵头人名称: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七、计划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1.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名单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八、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名单计划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