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二次招标公告】缫丝厂拆迁现场固废垃圾处置项目(二次)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飞135051125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北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仲聪137702480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缫丝厂拆迁现场固废垃圾处置项目(二次)已经上级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缫丝厂拆迁现场固废垃圾处置项目(二次)
2.2项目地点:大丰区大中街道
2.3项目规模:6.5万元
2.4服务期限:10日历天
2.5服务内容:缫丝厂拆迁现场固废垃圾处置项目(二次),详见采购需求。
2.6质量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拆迁残值支出
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5.1投标人需符合国家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利用产业政策,具有环评报告并通过环保验收,取得排污许可等相关环保手续,应具有当地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环评批复;
3.5.2跨界清运处置垃圾的的投标人需出具当地主管部门同意接收异地垃圾的相关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需符合国家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利用产业政策,具有环评报告并通过环保验收,取得排污许可等相关环保手续;应具有当地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环评批复。
(3)跨界清运处置垃圾的的投标人需出具当地主管部门同意接收异地垃圾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本公告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18:00时止,报名地点:江苏北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丰区益民西路2-1号,丰城小区向东200米路南3楼)报名并购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房屋征收(搬迁)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13505112555
招标代理:江苏北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仲聪                 联系电话:1377024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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