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lx-2023-2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917-331618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4
公告正文

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智慧冷链物流园项目 EPC 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SXLX-2023-20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智慧冷链物流园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新丝路猕猴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
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建筑面积 76200 m²。新建物流调度中心7000m²,物流自动化分拣中心300o
m²,冷库自动化仓储中心3200m²。新建气调库21000 m²、仓储库21000 m²。安装光伏发电
设备30700 m²。硬化道路及场地面积 25000m²,堆场面积 33300 m²,修建停车场 3000 m²,
购置叉车10台、冷链物流运输车辆 20 台、分拣机器人20台智慧系统等配套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智慧冷链物流园项目 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智慧冷链物流园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①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
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②设计单位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
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
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备案;
③施工类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设计类信息在陕西省勘察
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及本单位缴纳的
资格预审公告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企业及拟派总承包负责人需
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截图;
②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
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及本单位缴纳的资格预审公告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
纳证明);
③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相关专业
中级工程师职称;
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1月-至今)完成的类似设计
项目业绩1个,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方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完成的类似
项目施工业绩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相关有效证明
材料,业绩真实有效)
4、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
状态;(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
①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为联合体全体成员)近三年履约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
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在我省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书);
②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为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③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为联合体全体成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在
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6、控股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中查询,提供完整网页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
容;
7、其他要求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为联合体全体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备案且投标
资格有效,无不良行为记录。
8、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本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
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只能出现在一个联合体中;
(2)本项目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
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投标以及成交后签订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该
协议必须随同其它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4)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资格条件 5-7条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2日,每日
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使用陕西CA锁(宝鸡市公共资源中心锁)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电子招投标平台按规定填写上传相关
资料并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3年04月04日09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
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
七、其他
7.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宝鸡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现代保健报》上发布。
7.2 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7.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模式,实行电子投标与纸质标书并行方式,申请人自行
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标书
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同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递交完整的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未在宝鸡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未按照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纸质版文件的,后
果自负。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纸质版备查。
7.4、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
7.5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投标,牵头人必须为
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
合体牵头人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后附联合体协议书及附件,该协议为参照模板,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相应条款),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其成
员不得再单独或组成别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7.6、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甲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
(乙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
(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有)、投标文件、招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
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定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
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5、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在投
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所有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
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
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各方和业主共同签定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
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收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
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的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分工原则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建设
项目管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事宜。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
程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
(5)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①甲公司权利义务:
②乙公司权利义务: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的工
作量分摊,自行协商。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协
议书送交业主。
7、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书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
附件授权书(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
甲公司名称:(全称)(盖章)乙公司名称: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及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新丝路猕猴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眉县
联系人:李科长
电 话:0917-56666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太白南路39号金石柏朗大厦12层1201室
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0917-3316180
电子邮件: 49885239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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