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 | ||
行政区域 | 梅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4日 11:0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16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受 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的委托,对 梅县区大坪镇、雁洋镇、白渡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1-201710-06701-0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县区大坪镇、雁洋镇、白渡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83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计划编号:M3-201709-06701-051
2、项目内容: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
3、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标人必须具有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附入正本);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0月25日 至 2017年10月3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永兴星汇湾1栋305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新中路永兴星汇湾1栋305房
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永兴星汇湾1栋305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0 月 25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罗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25306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58930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4楼东 |
联系人:卞玉祥 | 联系电话:0755-83785949 |
传真:0755-83785752 | 邮编:518031 |
(三)采购人: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 | 地址:梅县新县城行政区梅县水务局大楼 |
联系人:曾恒日 | 联系电话:0753-2589099 |
传真:0753-2589092 | 邮编:5147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