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19]3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用地报批及相关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
2.2项目概况:秦淮河流域洪水分洪增加新通道,结合流域其他防洪措施,使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并为南京主城区远期达到200年一遇防洪标准、仙林副城提高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提供保障,同时兼顾城东南片区水系沟通、水环境改善及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规模按照《秦淮河流域防洪规划(2008年)》,在流域遭遇50年一遇洪水,东山水位达到11.08米(吴淞基面高程,下同)时,秦淮东河分洪300立方米每秒以上。一期工程先行实施运粮河、九乡河,按二期规模开挖新开河(含青龙山西村隧洞),可发挥153立方米每秒的分洪效益。建设内容包括新开河道(含隧洞)9.3公里,拓浚整治九乡河江宁段河道4.625公里、栖霞段河道0.585公里,新建大庄节制闸,加固改建沿线39座公路桥梁,加固改造5处与铁路交叉的铁路桥梁,以及影响配套建筑物等。工程永久征地2563.5亩(170.9公顷),临时占地6500亩,征迁房屋36.62万平方米,影响各类企事业单位30家。规划安置人口1948人,搬迁人口共计845户3353人。
2.3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的不可避让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分割报告、湿地占用保护和恢复方案、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征地稳评、规划编制、用地报批工作并取得相关批复。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27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接业主通知后15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除用地报批外)并取得相关批复;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报批材料组卷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内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并上报自然资源部或省人民政府,合同签订后270日历天内取得自然资源部或省人民政府的用地批复文件。整个服务期至取得自然资源部或省人民政府关于本工程用地批复和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的转批,完成供地手续并取得不动产证书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土地规划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公告截图,依旧视为资质有效)。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项目用地批文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b.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6)其他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8日10时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招标公告中没有任何要求的评审因素在下表的评审标准中可以直接打“/”便于评委直接跳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人员 | /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1.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式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09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评标基准价为C=0.6×A+0.4×B
其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A—最高投标限价;
B—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数≤5时,取其算术平均值;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7.4分值构成: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
1 | 服务报价(30分)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3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上的,每高1%,在30分基础上扣0.6分; 100%以下的,每低1%,在30分的基础上扣0.4分; 最低得分为零分。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最低得分为0分。报价得分采用内插法(精确到0.01)。 | |
2 | 投标人业绩及人员配置(24分) | 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 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指用地报批面积在70公顷及以上的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有1项得3分,满分6分。注:须提供合同及对应项目用地批复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赋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见其姓名和任职情况的,须附有原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评分项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
专业人员配置(10分) | 1. 项目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合理项目组成员不少于10人得4分,每少1人扣1分,最多扣4分。本项最高得4分。 2. 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土地或国土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名得2分;中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如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 ||
企业业绩 (8分) | 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指用地报批面积在70公顷及以上的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服务)业绩的,有1项得2分,满分8分。注:须提供合同及对应项目用地批复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赋分。评分项企业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 ||
3 | 企业综合实力(6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证书一级的,得2分;省级及以上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证书二级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系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认证内容须包括土地规划设计、咨询和使用林业用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
4 | 工作方案与服务承诺(40分) | 工作的程序与方法(12分) | 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提出方案、方法、指导思想,分析取得成果的可行性、针对性和可靠性。8<优≤12分;4<良≤8分;0≤差≤4分。 |
工作服务的目标及保证措施(12分) | 工作服务的目标、服务承诺、保证土地报批服务的技术措施、工作计划及保证进度的措施、质量与服务保证等措施合理、准确、可行。8<优≤12分;4<良≤8分;0≤差≤4分。 | ||
重点、难点分析(8分) | 对工作重点、难点是否理解深刻,是否有具体的解决思路,分析可行性及解决措施。6<优≤8分;4<良≤6分;0≤差≤4分。 | ||
投标人自身优势(8分) | 根据项目编制要求,结合近年项目实践案例,阐述投标单位在本项工作中的技术优势,展示投标人技术能力储备。6<优≤8分;4<良≤6分;0≤差≤4分。 |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6号
联系人:童晨
电话:68687501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
联系人:周芸
电话:68687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