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行采购结果公告(2021年大鹏新区城市照明行业监管和安全生产动态跟踪管理服务项目)
金额
48.0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08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工
中标公司深圳市特光照明有限公司48.0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行采购结果公告(2021年大鹏新区城市照明行业监管和安全生产动态跟踪管理服务项目)


关于2021年大鹏新区城市照明行业监管和安全生产动态跟踪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结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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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 2021年大鹏新区城市照明行业监管和安全生产动态跟踪管理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 深圳市特光照明有限公司报价48.08万元,综合得分91.67分;深圳市星明宇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报价48.40万元,综合得分55.20分;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48.98万元,综合得分76.05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特光照明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48.08万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8栋

联系人: 谢工

联系电话: 0755-28333142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1 年 7 月 9 日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将项目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开。但以下项目除外:
1.《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附件: 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行采购结果公告(2021年大鹏新区城市照明行业监管和安全生产动态跟踪管理服务项目).pdf 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行采购结果公告(2021年大鹏新区城市照明行业监管和安全生产动态跟踪管理服务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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