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叙州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设备采购(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04202300006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叙州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设备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14 10:30:00,更正为:2023-12-27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2-14 10:30:00,更正为:2023-12-27 10:30:00。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1.1主要技术参数已作更改,详见附件。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2.1主要技术参数已作更改,详见附件。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要求★(一)交货时间:3.初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10日内负责办理所有车辆购买保险、登记上户等事宜,招标人进行最终验收已作更改,更正后的内容为:3.初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10日内负责办理完成所有车辆注册登记上户等事宜,后由招标人进行最终验收。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要求★(六)售后服务:1.维护响应时间: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维修,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若现场无法解决问题,应在48小时内由制造商工程师到场或者提供备用设备已作更改,更正后的内容为:1.维护响应时间: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维修,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若现场无法解决问题,应在48小时内由制造商工程师到场或者提供备用车辆。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要求★(八)其他要求: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协助招标人办理上户等相关事宜,包含上户税费、第一年保险费用(交强险、商业险、三者险≥200万元、座位险≥5万元/座、车损险)等相关上户费用已作更改,更正后的内容为: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负责办理上户等相关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包含(不限于)上户税费、第一年保险费用(交强险、商业险(三者险≥200万元、座位险≥5万元/座、车损险及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

6.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已作更改,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为线下交易,供应商需递交响应文件到指定地点。

2.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无法在开标前查看报名供应商名单,对于发布的更正及其他公告信息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所发布的信息。

3.一切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三江路中段2号综合执法局3楼308

联系方式:0831-8759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川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西部智谷D区1栋2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028-867070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湘湘

电话:0831-6612669

四川川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相关附件:
更正确认函.pdf
2023.12.12--叙州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设备采购(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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