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第三小学操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金额
429.93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29.93万元
招标公司绥芬河市第三小学
招标联系人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先生0453-815123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第三小学操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第三小学操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行政审批局以绥自贸审批[2023]第4号文件获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绥芬河市第三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第三小学操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新华街201号绥芬河市第三小学校园内
2.3工程性质:改建、扩建
2.4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平整换填7698平方米操场,原有硬化地面拆除,铺设塑胶运动场、人造草坪足球场、篮球场,统一操场坡度、排水等。720延长米600mm宽的排水沟,120延长米篮球场防护围栏,150延长米平台白钢防护栏杆,70延长米室外遮阳蓬以及1个助跑跳远场地、南侧教学楼台阶改造、地下管线管井修砌等基础设施。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总工期46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
2.7招标控制价:4299299.88元
2.8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 3 个月(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招标人现场核验),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1 人,标准员 1*人,材料员 1*人,机械员 1*人,劳务员 1*,资料员 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资金实力,并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6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3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05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至 2023 年 05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09时00 分00秒止(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程序要求,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止(北京时间)。
7.3评标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 70 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3-5761812
招标人:绥芬河市第三小学
地址:绥芬河市新华街201号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453-3993690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五洲国际商贸博览城18号楼117门市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453-8151234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第三小学操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行政审批局以绥自贸审批[2023]第4号文件获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绥芬河市第三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第三小学操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新华街201号绥芬河市第三小学校园内
2.3工程性质:改建、扩建
2.4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平整换填7698平方米操场,原有硬化地面拆除,铺设塑胶运动场、人造草坪足球场、篮球场,统一操场坡度、排水等。720延长米600mm宽的排水沟,120延长米篮球场防护围栏,150延长米平台白钢防护栏杆,70延长米室外遮阳蓬以及1个助跑跳远场地、南侧教学楼台阶改造、地下管线管井修砌等基础设施。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总工期46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
2.7招标控制价:4299299.88元
2.8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 3 个月(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招标人现场核验),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1 人,标准员 1*人,材料员 1*人,机械员 1*人,劳务员 1*,资料员 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资金实力,并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6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3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05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至 2023 年 05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09时00 分00秒止(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程序要求,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止(北京时间)。
7.3评标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 70 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3-5761812
招标人:绥芬河市第三小学
地址:绥芬河市新华街201号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453-3993690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五洲国际商贸博览城18号楼117门市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453-8151234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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