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合作市伊合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楼门窗更换维修项目成交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泾川县高平镇、窑店镇、丰台镇、党原镇、罗汉洞乡司法所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YHASQWSYGCG-GC-202301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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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合作市伊合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杨燕燕 | 联系电话 | 17794103678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5-23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5-25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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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作市伊合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楼门窗更换维修项目001 | 01 | 工程-施工 | 139000.0(元) |
公告内容
泾川县高平镇、窑店镇、丰台镇、党原镇、罗汉洞乡司法所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泾川县高平镇、窑店镇、丰台镇、党原镇、罗汉洞乡司法所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委托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高平镇、窑店镇、丰台镇、党原镇、罗汉洞乡司法所提升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平凉市泾川县基层司法所。
(1)高平司镇法改造工程:更换防盗门、更换一楼不锈钢防护栏、后院破损厕所修复、卫生间吊顶、铺装实木地板、桌签2个、工作人员牌1个、桌牌9个、拉伸牌1个,拆除原透视墙重新更换等。
(2)窑店镇司法所改造工程:安装灯箱1处、工作时间牌1个、工作人员牌1个、铝塑板墙裙15.7m2等。
(3)丰台镇司法所改造工程:安装防盗门、铝塑板墙裙18.37平方米、安装门头、指示牌1个,桌牌9个、拉伸牌1个,工作时间牌1个、工作人员牌1个,灯箱1处、室内外增白等。
(4)党原镇司法所改造工程:室内外增白、大门墩维修、安装落水管、屋面维修等。
(5)罗汉洞乡司法所改造工程:室内外增白、安装落水管、屋面维修等。
3.计划工期:总工期20日历天。
4.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141542.97元,其中不含规费标价:136476.05元,安全文明施工费:4280.80元,规费:5066.92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总价的按废标处理。
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6.招标内容:本工程实施方案内所有建安工程的施工。
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上传);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土建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提供人员证书以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上传);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上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上传。
四、投标登记及竞价方式
1.请于2023年05月2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5月25日18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投标登记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资格审查由评标专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及说明
1.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工程套用《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9)地区基价》、取费按三类工程取费。材料价差按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平凉市2022年第六期建设工程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及相关文件,部分材料价差采用现行市场价格。本工程计价依据执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甘建价【2019】118号文件。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3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竞标的所有投标人请将投标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泾川县城北三号安置楼1号安置楼2301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司法局
地 址:泾川县泾崇路与泾州街交叉路口西北侧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5120457525
代理机构: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定北大厦14楼1408室
联系人:曹春燕
联系电话:1391953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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