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办事处莲湖区第一工业园区项目大土门枣园地块拆除清表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莲湖区第一工业园区项目大土门枣园地块拆除清表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简称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RZB-2024021
项目名称:莲湖区第一工业园区项目大土门枣园地块拆除清表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552,274.1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莲湖区第一工业园区项目大土门枣园地块拆除清表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1,552,274.1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552,274.1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莲湖区第一工业园区项目大土门枣园地块拆除清表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552,274.14 | 11,552,274.1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进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竣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莲湖区第一工业园区项目大土门枣园地块拆除清表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莲湖区第一工业园区项目大土门枣园地块拆除清表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注: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莲湖区第一工业园区项目大土门枣园地块拆除清表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10)供应商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22日 至 2024年03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简称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简称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官网地址:http://124.115.168.54:808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 (http://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2.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 CA、深圳 CA、西部 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投标人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3.请投标人务必及时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官网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投标人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6.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逾期提交的,系统将拒绝接收。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形式,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西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 。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8.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 ,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9.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或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其他事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莲湖区大土门20号开远半岛5号楼29号
联系方式:029-84295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程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锦业一路10号中投国际A座1903室
联系方式:029-81116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师工
电话:029-81116828
陕西华程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