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立医院2023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检验试剂采购项目院内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SL2023-11)
金额
48.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l2023-11
预算金额48.5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省立医院
招标联系人江小琳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怡0591-872782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1
公告正文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立医院(招标人)的委托,协助进行组织院内招标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福建省立医院2023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2、供货地点:福建省立医院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本项目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4、本项目预算金额:48.5万元。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要求交货。
6、服务(货物)一览表: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对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5%的扣除。②对监狱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5%的扣除。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注1:供应商须如实提供声明函。 注2:本项目合同包1、合同包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国内企业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是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的可无须提供本函),(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
(3)具备财务报告的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本项目响应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谈判公告发布后、响应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打印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谈判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响应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成交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资格审查采用方式:截标后即开始评审。
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响应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其成交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本谈判项目不采用电子谈判。
2、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100元,若邮寄或电子文档,需另加50元,谈判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报名或未购买谈判文件的参与者将被拒绝。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若有异地购买谈判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XZB178@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谈判文件发送事宜。
3、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30日-4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项目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人:江小琳 联系电话:15280047899
协助组织单位联系人:陈怡 联系电话:0591-87278256
四、响应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响应文件要求:
1)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附件响应文件模板规定的格式。
2)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未密封完好将导致谈判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应在 2023年4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方兴招标),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4月11日15:00 (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截标后即开始评审。
3、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方兴招标。
六、其他未详尽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七、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招标人:福建省立医院
协助组织单位: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福建省立医院2023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2、供货地点:福建省立医院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本项目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4、本项目预算金额:48.5万元。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要求交货。
6、服务(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总金额 | 供货地点 |
包1 | 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检验试剂采购项目(血脂+血糖+同型半胱氨酸+糖化血红蛋白) | 6863人份 | 455000元 | 福州市东街134号 |
包2 | 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检验试剂采购项目(血脂+血糖) | 1471人份 | 30000元 | 福州市东街134号 |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对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5%的扣除。②对监狱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5%的扣除。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注1:供应商须如实提供声明函。 注2:本项目合同包1、合同包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国内企业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是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的可无须提供本函),(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
(3)具备财务报告的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本项目响应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谈判公告发布后、响应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打印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谈判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响应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成交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资格审查采用方式:截标后即开始评审。
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响应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其成交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本谈判项目不采用电子谈判。
2、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100元,若邮寄或电子文档,需另加50元,谈判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报名或未购买谈判文件的参与者将被拒绝。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若有异地购买谈判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XZB178@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谈判文件发送事宜。
3、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30日-4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项目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人:江小琳 联系电话:15280047899
协助组织单位联系人:陈怡 联系电话:0591-87278256
四、响应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响应文件要求:
1)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附件响应文件模板规定的格式。
2)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未密封完好将导致谈判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应在 2023年4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方兴招标),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4月11日15:00 (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截标后即开始评审。
3、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方兴招标。
六、其他未详尽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七、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 |
账号:1170 1010 0100 0032 02 |
招标人:福建省立医院
协助组织单位: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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