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润泽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地勘、测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3日
湖南正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韶山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韶山市润泽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地勘、测量)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润泽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地勘、测量)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3】070号
3、委托代理编号: HNZB-202312045
4、采购项目预算: 60万元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整包 | 韶山市润泽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地勘、测量)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60万元 | 无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本项目不适用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支持采购小微企业服务并享受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1.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4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或者《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1.7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
(2)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路桥、道路、桥梁、桥隧、隧道、道路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含市政道路)、土木工程(路桥方向)、城市道路、林业道路、公路桥梁与隧道、道路桥梁隧道工程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行政处罚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请所有投标申请人从2023年12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东山办事处滨江豪庭9栋211号(湖南正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供应商应自行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东山办事处滨江豪庭9栋211号(湖南正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东山办事处滨江豪庭9栋211号(湖南正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方式提交到湖南正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用账户上,并确定已到账(以银行到账单为准),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湖南正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43000010087798889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湘乡支行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超时或未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八、公告期限
1、本次磋商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网站上进行公示。
2、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韶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韶山市 厦门大道与市府路交叉口西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57411161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东山办事处滨江豪庭9栋211号
联系人:吴傥、李娜
联系电话:0731-5622 8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