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恒丰农业物流产业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通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恒丰农业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项目编号:HLJQX-23GZ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恒丰农业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甘南县恒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恒丰农业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宝山乡;
2.3 建设规模:一期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1028156.00㎡,建设砖混平房仓820638㎡,员工宿舍31200㎡,办公楼41028㎡,业务办公室2200㎡,消防泵房1500㎡,门卫房640㎡,水稻加工车间59400㎡,稻壳仓房18900㎡,成品周转库房42462㎡,锅炉房1200㎡,机械设备库房8988㎡,烘于塔基础26400㎡,低温烘于塔机组厂房51480㎡,烘干塔上下粮仓基础6856㎡,保暖车库房1800㎡,水泥地面及路面476000㎡,大米生产线8条,中央控制系统等,电力外网及消防管网设施等。
二期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1351411.00㎡,建设砖混平房仓754987㎡,水稻加工车间89100㎡,稻壳仓房18900㎡,成品周转库房28308㎡,机械设备库房17.976㎡,小麦加工车间79200㎡,小麦副产品加工车间79200㎡,膨化食品生产车间89100㎡,大豆油深加工车间59400㎡,成品库房114912㎡,豆油储存库房20328㎡,烘干塔基础28800㎡,低温烘千塔机组厂房77220㎡,烘千塔上下粮仓基础19956㎡,小麦车间上粮仓60座,保暖车库3600㎡,围墙14700延长米,护坡14500㎡,硬化路面724000㎡,车辆80台套,机井5眼,大米生产线2条,膨化食品生产线10条,大豆油深加工生产线6条,投小麦加工生产线4条,低温烘干塔5组,常温烘干塔9座,其他车间配套设施、电力外网及消防管网配套设施等。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控制等全面责任(上述工作内容不包括项目业主须另行委托的子项)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项目计划工期:一期建设期2023年7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完成;
二期建设期,2023年9月30日-2024年11月30日完成。
(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2.6 招标控制价:1,420,808.01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095,860.73万元、预备费133,205.12万元、设备购置费161,559万元、勘察费8,273.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21,909.66万元)
2.7质量标准: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勘察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合格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设备采购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勘察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近3个月(2023年03月至2023年05月)社保缴费明细(加盖公章,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截图(社保查询打印页)等(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
近3个月(2023年03月至2023年05月)社保缴费明细(加盖公章,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截图(社保查询打印页)等(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外))。
(3)施工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
近3个月(2023年03月至2023年05月)社保缴费明细(加盖公章,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截图(社保查询打印页)等(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注:1.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4)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设计人员: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须提供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4人;
施工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建筑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标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特大型工程可按照实际情况配置人员,但不得低于本标准工程类别划分中最大规模的人员配置要求),专业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4.2 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4.3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4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3.5.2投标人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失信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参与的投标人于202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携带招标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复印件一套。
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10日14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14时0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 6028 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项目编号:HLJQX-23GZ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恒丰农业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甘南县恒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恒丰农业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宝山乡;
2.3 建设规模:一期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1028156.00㎡,建设砖混平房仓820638㎡,员工宿舍31200㎡,办公楼41028㎡,业务办公室2200㎡,消防泵房1500㎡,门卫房640㎡,水稻加工车间59400㎡,稻壳仓房18900㎡,成品周转库房42462㎡,锅炉房1200㎡,机械设备库房8988㎡,烘于塔基础26400㎡,低温烘于塔机组厂房51480㎡,烘干塔上下粮仓基础6856㎡,保暖车库房1800㎡,水泥地面及路面476000㎡,大米生产线8条,中央控制系统等,电力外网及消防管网设施等。
二期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1351411.00㎡,建设砖混平房仓754987㎡,水稻加工车间89100㎡,稻壳仓房18900㎡,成品周转库房28308㎡,机械设备库房17.976㎡,小麦加工车间79200㎡,小麦副产品加工车间79200㎡,膨化食品生产车间89100㎡,大豆油深加工车间59400㎡,成品库房114912㎡,豆油储存库房20328㎡,烘干塔基础28800㎡,低温烘千塔机组厂房77220㎡,烘千塔上下粮仓基础19956㎡,小麦车间上粮仓60座,保暖车库3600㎡,围墙14700延长米,护坡14500㎡,硬化路面724000㎡,车辆80台套,机井5眼,大米生产线2条,膨化食品生产线10条,大豆油深加工生产线6条,投小麦加工生产线4条,低温烘干塔5组,常温烘干塔9座,其他车间配套设施、电力外网及消防管网配套设施等。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控制等全面责任(上述工作内容不包括项目业主须另行委托的子项)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项目计划工期:一期建设期2023年7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完成;
二期建设期,2023年9月30日-2024年11月30日完成。
(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2.6 招标控制价:1,420,808.01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095,860.73万元、预备费133,205.12万元、设备购置费161,559万元、勘察费8,273.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21,909.66万元)
2.7质量标准: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勘察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合格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设备采购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勘察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近3个月(2023年03月至2023年05月)社保缴费明细(加盖公章,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截图(社保查询打印页)等(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
近3个月(2023年03月至2023年05月)社保缴费明细(加盖公章,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截图(社保查询打印页)等(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外))。
(3)施工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
近3个月(2023年03月至2023年05月)社保缴费明细(加盖公章,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截图(社保查询打印页)等(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注:1.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4)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设计人员: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须提供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4人;
施工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建筑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标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特大型工程可按照实际情况配置人员,但不得低于本标准工程类别划分中最大规模的人员配置要求),专业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4.2 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4.3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4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3.5.2投标人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失信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参与的投标人于202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携带招标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复印件一套。
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10日14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14时0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 6028 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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