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机构 |
采购人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土地评估 |
服务内容 |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4 号)要求,对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市场地价评估。 2.成果要求 土地估价报告应登陆“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取得电子备案号,并确保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填写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一致。 对土地估价报告未经备案或未取得电子备案号的,其估价结果一律不予采用,土地估价报告有明显质量问题的,可要求土地评估机构重新复核评估,复评后对土地估价结果仍有异议的,可申请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市协会或有关专家进行技术审裁,也可以另行委托土地评估机构评估。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1)应符合《资产评估法》要求,取得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2)近三年内无土地评估行业不良记录; |
服务时限说明 | 一个月 |
服务金额 | 20.0%下浮率至50.0%下浮率 |
金额说明 | 评估价≤2000万元的评估费为2万元,2000万元<评估价≤5000万元的评估费为3万,5000万元<评估价≤10000万元的评估费为4万,10000万元<评估价≤20000万元的评估费为5万,评估价>20000万元的评估费为6万。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4-07-19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78848720)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评估机构选择方案(1).pdf |
2024-07-16
详情请见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