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3-824689
(三)预算金额:100,000.00
(四)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3-06-13 17:15:53 ~ 2023-06-17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6-19 09:00~16:00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包括前期调研、法规草案起草、针对性补充调研、资料收集整理、后续审议修改等方面。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4家,随机抽取的有4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秦金志 18022230959
采购单位: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06月13日
查看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3-824689
(三)预算金额:10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3 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6月30日 | 根据工作需要,我办拟采购立法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前期调研、法规草案起草、针对性补充调研、资料收集整理、后续审议修改等方面。具体项目需求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交付成果 立法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以下所列服务成果需根据实际项目要求进行调整): 1.开展前期调研、起草规章草案、编制政策解读、起草说明,审改条文注释稿、条文征求意见稿等。 2.《佛山市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管理办法(草案审议稿)》(清稿、注释稿)及其他立法送审所需配套材料。 3.佛山市人防办、佛山市司法局等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服务内容工作需求 1.资料收集。全面收集国内和省内各地市出台的相关法律条文、各类资料,包括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进行归类梳理分析。 2.调研分析。对重点单位和典型地区开展调研,掌握我市在人防警报通信领域的现状、主要问题与工作需求。 3.对标研究。了解国家层面最新的政策要求、方向指引,以及兄弟省市最佳实践的经验做法,结合佛山市发展情况,开展分析,为制定本办法提供指引和借鉴。 4.集中研讨。组织人防警报通信等领域相关业务专家,基于前期调研获得的信息,进行研讨分析,形成制定本办法的思路、框架,以及核心观点等。 5.地方性规章编制。基于充分的调查、研究、分析后,编写本办法,梳理明确立法的定义、范畴、监管等,并提出对办法的起草建议。 6.专家论证。在本办法编制过程中,根据需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并对各方意见进行记录、响应和反馈,修编本办法。 7.沟通汇报。根据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开展调研相关的过程汇报和成果汇报,编制相关汇报材料并进行答疑等工作。 三、法律服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集中采购要求,集中采购法律服务应当是在政府采购目录中的律师事务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没有外资背景,并在佛山市区设有常设机构。 2.律所及经办律师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律所及经办律师拥有曾经经办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经验。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 5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根据立法流程及市司法局有关要求,及时高效的完成响应。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3-06-13 17:15:53 ~ 2023-06-17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6-19 09:00~16:00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包括前期调研、法规草案起草、针对性补充调研、资料收集整理、后续审议修改等方面。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4家,随机抽取的有4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秦金志 18022230959
采购单位: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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