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24-w1011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公司南宁市某医院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9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网络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24-W101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本院出口路由器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中标后能配送所有设备到达采购方指定地方,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且报价必须包括送货、安装、调试、运行、培训、网络运维等,除此以外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广西南宁市采购指定地点

 

2

分院区出口路由器

1

 

3

核心交换机

3

 

4

服务器万兆接入交换机

2

 

5

服务器接入交换机

7

 

6

光电混合交换机

1

 

7

楼栋汇聚交换机

16

 

8

弱电间接入交换机

55

 

9

服务器

1

 

10

智能网络管理系统

1

 

11

运维用笔记本电脑

1

 

12

NTP时间服务器

1

 

13

光纤熔接机

1

 

14

OTDR光纤测试仪

1

 

15

综合布线施工

1

 

16

实施交付

1

 

17

★兼容性要求

1

 

18

★运维服务

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项目预算:      300万元                  

3.最高限价:     300万元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投标供应商必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

注:自2023年4月起,我单位实行凡采必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128日至1219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网上发送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申领采购文件保密承诺书;

8.招标文件申领登记表手填扫描件和电子版excel各一份。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cgb70229@163.com

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采购机构联系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标书发售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1229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91000

(三)投标地点:南宁市某医院(具体地点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12291000

(二)开标地点:南宁市某医院(具体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应当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开始截止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杨助理、蔡助理

办公电话:0771-2870229

移动电话:1587819450015977489755

    真:  / 

    址:南宁市某医院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杜助理

办公电话:0771-2870408

移动电话:13321717460

 

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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