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法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2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zb29-2312046
预算金额22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572901615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9
公告正文
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法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技术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法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法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技术服务
2、项目编号:XCZB29-2312046
3、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灵宝市城东产业园区经一路和纬一路交叉口东北地块,项目占地4447.46平方米,建筑面积1049平方米,新建一栋三层审判法庭业务楼,建筑面积1029平方米,布置立案、审判、执行,信访接待、诉讼档案、司法警察等功能用房;一栋一层砖混结构门卫室,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及大门、围墙、道路、广场、活动场地、室外管网、消防、监控、照明、绿化及停车等附属配套设施。
4、服务内容:根据《关于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法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灵发改〔2019〕77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满足法院审判职能需要,提升审判业务水平,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等文件要求,需尽快开展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批材料的编制工作,取得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7、预算金额:22万元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供应商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须具有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宝市五龙路彦帛苑二楼)持授权委托书领取谈判文件。
2、领取文件须知
有意谈判的投标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4)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承诺书(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证明。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四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
3、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谈判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及开标时间
1、响应文件的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提交的地点(开标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宝市五龙路彦帛苑二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宝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39808810
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分公司地址:灵宝市五龙路彦帛苑二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72901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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