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英山县中心】英山县“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草盘地镇)项目EPC总承包英山县“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草盘地镇)项目EPC总承包(HBYS-202208SZ-010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99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ys-202208sz-010001001
预算金额997万元
招标公司英山县草盘地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华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16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8-24 13:17浏览: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英山县“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草盘地镇)项目EPC总承包英山县“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草盘地镇)项目EPC总承包(HBYS-202208SZ-010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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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YS-202208SZ-010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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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英山县“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草盘地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英发改审批【2022】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英山县草盘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英山县草盘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草盘地镇镇区 建设规模:英山县“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草盘地镇)项目EPC总承包。集镇建设包括弱电管网入地,沿街商铺门前余基空坪地砖铺设及水泥硬化,人车分离、停车位规划、街道绿化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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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英山县“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草盘地镇)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9-26 合同估算价:997.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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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质量要求: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材料设备、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1)工程勘察:在详细调查研究地形地貌及周边环境的基础上,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应真实、准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工程勘察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建设工程规划、施工图设计、施工需要,且通过相关审查并对其勘察的质量负责;(2)工程设计: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工程设计成果文件应真实、准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工程质量与安全标准、工程设计技术规范,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工程设计成果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且通过相关审查并对其设计的质量负责;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3)材料设备采购:必须符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和设计要求,且通过验收合格,并对采购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4)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以及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施工,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具备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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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牵头人拟派)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②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③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④拟派本项目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⑤拟派的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是联合体各单位提供)在岗在册正式员工,须在 2022 年 1 月至6月在投标人单位缴交的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证明。 (5)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承接过一项总投资在600万元(含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 EPC 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不能显示金额,则由合同中内容反映,若合同中无法反映,投标人需提供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满足要求均可)。(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亏损,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近 3 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要求即可)。(7)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牵头人须为施工方,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各方在项目中的分工。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第二章 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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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8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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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1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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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澄清答疑(如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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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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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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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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