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3072001308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5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RA23072001308
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至时间:2023-07-23 17:00
报价截至时间:2023-07-25 17: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MGJHSCB2023BX
物料名称:马钢嘉华商品混凝土公司车辆保险采购
规格型号:马鞍山马钢嘉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所有产权车辆
品牌:
采购数量:1

一、交货地址:安徽马鞍山市雨山区天门大道宋山段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一、本次报价,采取自主定价系数形式报价,以%为单位,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以含税到位价最低价确定中标供应商,最高限价1.4(含税),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二、报价注意事项:1、报价时应同时提交具有经营资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一切税费。 三、询比范围:马鞍山马钢嘉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所有车辆均纳入保险范围,并享受车辆集中保险优惠价格和各项保险服务。本着节约资金的原则,根据对机动车辆主要风险的评估,统一投保车辆的基本险种为:车辆损失险(根据车型、年限、购置总价定);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限额为100/2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最高投保限额为10万元);交强险。马鞍山马钢嘉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保险内容
四、服务要求:(一)承保服务
1. 折扣优惠。在保险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给予车辆保险最大优惠。
2. 成立服务小组。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
3. 服务优先。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随叫随到、主动上门办理投保、承保手续,保证投保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4. 服务迅速。承诺在最短时限内出具正式保险单、提供保险卡。
5. 制度完善。有客户回访制度,建立档案专卷;指派专人与马鞍山马钢嘉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6. 专人受理。设有24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
7. 措施保障。有较完善的服务保障措施,如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较差的业务人员有具体处罚办法。
(二)理赔服务
1. 成立理赔小组。针对本项目理赔服务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
2. 专人专线受理报案。理赔中心设立接待服务报案受理专线电话,配有专人24小时值班,受理报案、救援,节假日照常进行定损、查勘工作。
3. 提供无偿救援服务。理赔中心设有现场查勘车,理赔中心值班人员接到报案后,安排就近网点在最短的时间内与车主联系,提供紧急抢修服务。
4. 提供上门理赔服务。保户出险后,因工作忙等原因,一时不能到保险公司办理有关理赔手续时,理赔中心人员可上门提供理赔服务,使保户尽快获得赔偿。
5. 快速查勘。主城区范围30分钟以内,远郊街镇1个小时以内查勘现场。
6. 快速理赔。1万元(含1万)以下资料齐全当天赔付;1万元(不含1万)以上资料齐全不含人伤3个工作日内赔付;1万元(不含1万)以上资料齐全含人伤7个工作日内赔付。被保险车辆在区外发生保险事故后,定点保险公司能通过当地本系统保险机构提供快捷有效的异地代查勘、代理赔服务,快速处理、赔付结案。
7. 专人负责。有专人指导陪同投保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
8. 设立小额赔付基金。承诺设立用于小额赔案的快速处理的小额赔付基金;承诺对责任明确的1000元以下的赔案以现场查勘定损人员出具的单证直接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9. 承诺预付赔款。对于重大事故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案的,经车属单位申请,保险责任相对明确,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相对明确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能确定的车辆损失金额50%的预付赔款。
10.受损维修。承保的车辆,事故发生在本区范围内的,必须在马鞍山马钢嘉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指定的维修企业内维修。
11. 理赔结案。每季度初5个工作日内将参保单位上一季度车辆赔付情况(事故责任方及原因、双方对赔付结果是否满意等)书面告知马鞍山马钢嘉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五、采购数量:采购数量,按实际发生数为准,由马钢嘉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确认为准。采购清单中的采购数量,无任何法律意义。 六、交货日期:按马钢嘉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际要求的交货日期为准。 七、供应商报价服务技术要求: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提供服务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服务费,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询价废弃标准: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九、采购方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后,由采购方最终确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按按中标价格签订,中标供应商无权强制要求采购方与其签订合同。
四、技术条款:一、采购方车辆情况:搅拌车18辆、泵车3辆、皮卡3辆和公务车3辆、洒水车1辆。
二、违约责任:如定点保险公司未按照以上条件认真履约的,一经发现并经查实,第一次给予警告处理,第二次取消其定点保险资格。马鞍山马钢嘉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有权核实标准保费,如果标准保费与2020年度偏差较大马鞍山马钢嘉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定点保险资格。
三、合同签订、结算与支付方式: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按上一年度车辆保险保单到期日期逐批投保,逐批出单;保费支付按每月实际到期车辆 (起保车辆) 数量的保费分月支付,双方有异议时协商解决。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一、公司实际经营地为马鞍山,方便售后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 规定; 2、供应商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具有保险经营资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要求企业实力强、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 4、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须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七、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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