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小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dl177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1852915273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1357012751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小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下购买或线上购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DL1770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小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服务周期
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小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7月15日止。学校与中选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学校每学期对中选企业进行满意度调查,每学年对中选企业进行服务质量调查,企业服务满意度连续两个学期低于80%和学年服务质量调查低于80分的,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不再与企业续签服务合同,重新公开招标选择服务企业。

 
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小学师生总人数约1090人(嘉仕校区约830人,滨江校区约260人),其中嘉仕校区截至2024年7月30日在校午餐人数约700人,在学校用餐人数以新学期实际统计人数为准。
学校师生供餐采用委托食堂管理服务方式。目前,学校共有嘉仕校区和滨江校区2个校区,其中嘉仕校区的学生午餐需委托食堂管理服务(滨江校区的午餐由所借用场地的中学提供)。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7月15日止。学校与中选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学校每学期对中选企业进行满意度调查,每学年对中选企业进行服务质量调查,企业服务满意度连续两个学期低于80%和学年服务质量调查低于80分的,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不再与企业续签服务合同,重新公开招标选择服务企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供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管理企业);(2)建立营养健康管理制度,配备营养健康管理人员(提供承诺函);(3)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提供承诺函);(4)膳食管理服务企业须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等执行膳食加工(提供承诺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至 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下购买或线上购买
方式:采用线下购买的,携带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委托书(如有)到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一楼招标代理部购买。采用线上购买的,将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委托书(如有)加盖公章发至邮箱:2367983961@qq.com,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方式:(1)线下购买或线上购买。(2)采用线下购买的,携带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委托书(如有)到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一楼招标代理部购买。(3)采用线上购买的,将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委托书(如有)加盖公章发至邮箱:2367983961@qq.com,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注:成功获取采购文件不代表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对获取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供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管理企业);
(2)建立营养健康管理制度,配备营养健康管理人员(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提供承诺函);
(4)膳食管理服务企业须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等执行膳食加工(提供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小学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怡凤街79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18529152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联系方式:黄工、135701275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13570127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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