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保平台部分子系统开发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76.25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10000000240625110603-00129000
预算金额276.25万元
招标联系人-021-62581123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晋一民3596810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保平台部分子系统开发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40625110603-00129000

项目名称: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保平台部分子系统开发项目

预算编号: 0024-000114374, 0024-00048678 

预算金额(元): 10119500元国库资金:101195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7357000.00元,包2-27625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基于医保电子处方外配流转的药店门诊统筹管理子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35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建设医保电子处方外配流转的药店门诊统筹管理子系统,以支持“医保电子处方”相关服务在本市实施。 

    标项二

   包名称:医保“统模式”业务子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6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建设医保“统模式”业务子系统,探索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等事项跨区域通办、跨层级联办机制,推动本市智慧医保的建设。 

合同履约期限: 包1: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需包含一个月试运行。;包2: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需包含一个月试运行。;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2:00: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16: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康定路807号

联系方式:021-62581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35968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晋一民

电 话:35968102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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