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
乙方:北京纽康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GK]2017248-1的眼科手术显微镜录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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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1 |
195000 |
纽康曼NCVideoHD高清视频系统 |
7天 |
2年 |
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 |
连女士/13850680839 |
北京纽康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
15811858176 |
||||
合计: |
195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市第一医院;
4.3交付条件:详见合同约定。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乙方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原厂出厂标准(以说明书为准),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 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在原包装未拆封的情况下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凭证、售后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产品具备条形识别码的,须提供原厂条形码,不得私自篡改张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1、验收标准:根据本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1.2、货物到货验收时中标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并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进行产品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 1.3、项目实施完成后,设备正常运行一个月后;项目进入验收流程。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可细分为设备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使用前的系统质量验收。保修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4设备到货验收:到货设备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设备(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出厂日期、出厂序列号等)。符合国际、国家的有关标准要求。维保期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验收文档清单:包括但不仅限配置文档、使用手册、测试文档、维护保养建议手册、常见故障解决方案手册、设备序列号清单等。。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款的90%,2年保修期满后支付1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按中标金额的3%缴交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原厂商提供硬件系统全免费保修二年。
10、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市政府采购办协调处理,若造成乙方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不符合招标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经代理机构确认后,乙方应偿付合同总款10 %的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 3、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的,经代理机构确认后,乙方应偿付合同总款 10 %的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 4、免费保修期内每年提供二次保养,若乙方未履行应偿付合同总款10 %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原厂商提供硬件系统全免费保修二年,保修期内每年提供二次保养。 2、提供7×24小时电话或邮件技术支持,终身维修服务,免费软件升级,对故障即时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及时提供设备使用和维护技术方面的信息和技术资料。 3、中标供应商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至正常工作,并对采购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指导直至能独立操作、排除简单故障。 4、供应商可视自身能力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5、保修期结束后,供应商有责任(或在货物使用地区指定有能力的合作伙伴)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备案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 |
乙方: |
北京纽康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
住所: |
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北路105号 |
住所: |
北京市昌平区南邵景兴街18号院 企业墅上区1-8三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秦义辉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张志成 |
|
联系方法: |
13850680839 |
联系方法: |
1581185817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行北京樱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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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账号: |
11001045400053002197 |
签订地点: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
签订日期: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