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智慧水电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一期)、电力技经仿真实训软件和健身房易址扩建项目
金额
43.6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fxzb[gk]2021046-1
预算金额43.65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建潮新科技有限公司43.65万元
中标联系人-0591-87651486
公告正文
智慧水电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一期)、电力技经仿真实训软件和健身房易址扩建项目
项目编号:[3500]FXZB[GK]2021046-1 作者:
福建水电学院采购需求经办
发布时间:
智慧水电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一期)、电力技经仿真实训软件和健身房易址扩建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0]FXZB[GK]2021046-1_1_91350102MA33T01MXA_494)
一、合同编号:[3500]FXZB[GK]2021046-1_1_91350102MA33T01MXA_494
二、合同名称:智慧水电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一期)、电力技经仿真实训软件和健身房易址扩建项目(合同包[3500]FXZB[GK]2021046-1_1_91350102MA33T01MXA_494)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0]FXZB[GK]2021046-1
四、项目名称:智慧水电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一期)、电力技经仿真实训软件和健身房易址扩建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
联系方式:13806962669
供应商(乙方):福建潮新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高新区创业路10号万福中心2号1809室
联系方式:0591-876514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合同总金额:¥436,500.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180 ) 天内交货
履约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采购人指定位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0-21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所发出的信件,自信件交邮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 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 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仲裁机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仲裁机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预留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无法送达时的“视为送达”条款:因当事人约定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仲裁机构、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或交邮后第3日视为送达。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公告附件信息
项目编号:[3500]FXZB[GK]2021046-1 作者:
福建水电学院采购需求经办
发布时间:
智慧水电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一期)、电力技经仿真实训软件和健身房易址扩建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0]FXZB[GK]2021046-1_1_91350102MA33T01MXA_494)
一、合同编号:[3500]FXZB[GK]2021046-1_1_91350102MA33T01MXA_494
二、合同名称:智慧水电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一期)、电力技经仿真实训软件和健身房易址扩建项目(合同包[3500]FXZB[GK]2021046-1_1_91350102MA33T01MXA_494)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0]FXZB[GK]2021046-1
四、项目名称:智慧水电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一期)、电力技经仿真实训软件和健身房易址扩建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
联系方式:13806962669
供应商(乙方):福建潮新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高新区创业路10号万福中心2号1809室
联系方式:0591-876514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产地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33412 - 教学专用仪器 | 教学专用仪器 | 润尼尔等 | 1(批) | 436500 | 436500 | N | 定制 | 无 |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map.catalogueCode}} | {{:map.catalogueNo}} - {{:map.catalogueName}} | {{:map.detailProjectName}} | {{:map.serviceScope}} | {{:map.serviceRequest}} | {{:map.serviceDate}} | {{:map.serviceStandard}} | {{:map.totalMoney}} |
工程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map.catalogueCode}} | {{:map.catalogueNo}} - {{:map.catalogueName}} | {{:map.detailProjectName}} | {{:map.worksRange}} | {{:map.serviceDate}} | {{:map.pm}} | {{:map.certificateInfo}} | {{:map.totalMoney}} |
合同总金额:¥436,500.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180 ) 天内交货
履约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采购人指定位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0-21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所发出的信件,自信件交邮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 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 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仲裁机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仲裁机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预留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无法送达时的“视为送达”条款:因当事人约定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仲裁机构、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或交邮后第3日视为送达。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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