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泰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配套东总管穿越北杨线顶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3.97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twz-gz2024-319
预算金额33.97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
招标联系人金科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泰州市宝达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33.9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泰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配套东总管穿越北杨线顶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TWZ-GZ2024-319)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泰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配套东总管穿越北杨线顶管”(编号:STWZ-GZ2024-319号)采购工作已完成,现将该项目拟中标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
排序 |
拟中标人 |
中标价(不含税,元) |
增值税率 |
一 |
1 |
泰州市宝达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 |
339778.60 |
13% |
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6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在公告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或认为物资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可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采购人联系人:金科
采购人联系电话:021-51224547(接受异议)
采购人联系邮箱:18101456196@189.cn
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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