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快递收发部对外招租(2年)
金额
6.5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西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快递收发部对外招租(2年) 自由竞价 隶属活动:无 【查看活动所有标的】 当前价格 (单价):¥ 6.524300 万元 报价次数:0次 溢价率:0.00% 起始价格:6.524300万元 V型降价底线:万元 加价幅度:0.050000万元 限时报价周期:120秒
竞价开始时间:2024-07-05 08: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07-15 10:20:00
报名截止日期:2024-07-12
剩余:9天6时17分29秒
报价人 | 报价价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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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
当前价
¥6.524300 万元
9天6时17分30秒
竞拍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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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填写报名信息 -
第三步
上传附件材料 -
第四步
开始竞价 -
第五步
竞价成功 -
第六步
项目交割
- 标的信息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出租方信息
- 报名联系方式
- 意向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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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
1. 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出租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出租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江西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快递收发部对外招租(2年) 项目编号 JX2024RZ01404 出租底价 6.5243万元/年 挂牌日期 2024-07-0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12 资产概述 挂牌价为每年租金,租期内每年租金相同,租金按年支付,租赁期二年 出租标的具体信息 出租标的地址 南昌高新开发区创业路925号内 出租面积 77.67㎡ 出租用途 用于经营快递收发部 出租期限 2年 免租期限 配套设施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在 租 详细信息
江西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移动营业厅店面
经营招租有关事项
一、项目情况说明
1、店面选址为(由出租方确定在):移动营业厅位于北校区教学楼阶梯教室下北面平房从东往西第二间。店面的装饰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产权归出租方所有,店面建设装饰方案必须得到出租方的的同意。协议期满三天内,除可动产以外,承租方必须将店面完好、无条件地交还出租方,逾期不办理移交,出租方有权对属于承租方的经营场地内所有资产进行处理且出租方有权给予承租方每天200元的处罚。请意向承租方自行认真到现场实地察看,以评估投标经营风险。
2、承租方只能经营移动通信号码业务和话费缴交相关业务,不得经营其它任何业务,若超范围经营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3、鉴于出租方房屋资源原因,现提供给承租方的营业场地可能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对此承租方完全理解、完全了解,且有切实可行的应对办法避免因经营场地可能存在诸多隐患而产生的安全事故,比如装修前请专业人员对该经营场地进行认真查看、检查,装修时进行加固及专业防护,开业使用后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停业维修等等,承租方承诺确保经营场地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如出现各类安全事故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方在开店经营前必须自行到国家有关部门办理有关电讯业务运营代理,如因承租方原因办不到有关电讯业务运营代理,不得开店经营,并视为承租方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5、租赁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后,经营期间的各种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出租方保留随时在校园再开与此相似的服务项目的权利,出租方不得持异议,且不得干涉出租方其它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经营范围
移动营业厅的经营范围:移动通信号码业务和话费缴交。
三、经营服务规定
1、移动业务营业厅是出租方后勤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承租方必须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全面无条件的接受接出租方的监管。
2、承租方必须坚持一切为师生员工服务的宗旨,经营价格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价格。
3、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各类经营证照齐全。证照不全者不得开店经营。
4、不得违规和超范围经营。若有违反,发现第一次处罚经营者人民币500元,第二次处罚经营者人民币1000元,第三次处罚经营者人民币2000元,第四次处罚经营者人民币4000元,累计五次违规处罚记录将立即终止协议,且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5、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在经营活动中出现严重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不准将营业场地、项目以任何改头换面的形式向其他人转包(租),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承包协议,一切责任、损失及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必须履行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经营协议书,按时缴纳各种费用,不按规定及时向出租方上交费用,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且从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至扣完结清为止。
8、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出租方有权对经营活动中安全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9、不得出店经营,承租方举行各种促销活动,必须征得出租方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做好店内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服从出租方的管理。如有违反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 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划定的安全保卫责任和卫生责任区(以经营场地为中心,半径10米内),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工作,责任区卫生达不到出租方要求的,出租方有权处以200元/次以下的罚款。
10、除出租方正式放寒、暑假外,承租方每天必须按时营业(营业时间为9:00—21:40),特殊情况需停业休息,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出租方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停业,否则每停业一天罚款人民币500元。
11、承租方及与其经营活动相关人员、车辆必须遵守出租方一切管理规定,服从出租方有关人员管理,如违反规定,出租方有权禁止其入内,如严重影响或干扰出租方正常工作的将立即终止协议,并追究因其行为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2、经营过程期间,水费、电费均由承租方负担,出租方负责每月将水、电读数交至承租方确认后,承租方当月结清,水、电价格按照当地市政水电公司标准收取。
13、承租方对自己的工作人员付一切责任,且承租方的员工必须遵守学校教职员工相关管理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仪容仪表和着装等。若违反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办学宗旨等,视情况处罚经营者人民币200元—2000元。
14、承租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每人每次处罚2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无证或未提供有效证明工作人员立即离岗);承租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出租方认为有必要时,承租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出租方要求参加体检,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必须无条件立即离岗,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合同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资产地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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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7-05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由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动态报价。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为每年度一交,先付租金后使用。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时支付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租金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之后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出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无息转付给出租方。 加价幅度
0.050000万元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洪利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洪利资评字(2024)第050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2.承租方不能改变房屋框架主体结构,消防、装修审批,水电增容等相关手续需承租方自行办理。 3.意向承租方发生保证金条款中(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省产权交易所根据出租方来函要求转入江西财政非税系统账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4.签订合同时须按成交年租金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取整),按此比例计算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足0.1万元的,按0.1万元交纳。如承租方未到合同期提前退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原合同到期日为2024.6.20,存在原承租户,原承租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承租权。 7.现场踏勘联系人: 卞老师,13237085760。 8.其他条款详见租赁合同模板,合同模板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就开具发票相关事宜向出租方咨询沟通,且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交易服务费: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赁总价(成交价)的0.4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900.00元,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赁总价(成交价)的1.25%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900元。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 6.【交付】承租方签订合同且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且原租赁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7.【清场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协助。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7.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保证金收款账号 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的账号为准,待报名登记后在个人中心查看收款账号信息。 处置方法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租金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全部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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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江西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出租方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南昌高新开发区创业路925号 法定代表人 肖红秋 注册资本(万元) 23,346.0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企业类型 其他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23600004910044352 经营规模 中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校长办公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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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万先生、胡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91-88521087、0791-88526621、0791-8852008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机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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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身份证 需要 需要 需要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需要 需要 需要 授权委托书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需要 需要 需要 法人代表身份证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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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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