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安农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安农资农技服务有限公司草花基地新建仓库项目劳务的竞价公告2021-11-1515:08:04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19万元
招标联系人范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安农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安农资农技服务有限公司草花基地新建仓库项目劳务的竞价公告2021-11-1515:08:04

  广安农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广安农资农技服务有限公司草花基地新建仓库项目劳务以公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

  一、项目名称:广安农资农技服务有限公司草花基地新建仓库项目劳务。

  二、采购人:广安农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内容:劳务服务。

  四、采购详细要求:

  1.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五、项目地点:协兴园区四新村草花基地内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最高限价:51929.38元。

  八、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鲜章。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价在广安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报名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11月15日08:30-12:00,15:00-18:30至2021年11月17日08:30-12:00,15:00-18:30在广安农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市广安区城南平安大道盐业总公司广安分公司随和大酒店旁办公楼306室)报名。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参与报名的,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二)委托人参与报名的,需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应包含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十一、公告竞价流程及办法:

  1.竞价现场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人参与竞价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书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2021年11月18日10时00分。

  3.已报名的供应商于2021年11月18日10时00分在广安市广安区兴安中街324号-广安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签到,并提交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壹仟元(¥:1000),竞价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提交。10时00分还未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4.供应商在通过审查后统一提交报价表,报价表需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进行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5.供应商所填报的单价以及总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若有则作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所填报的单价乘以数量的算术和与所填报的总价不一致时,采购人应通知供应商进行修正,修正的总价为供应商所填报的单价乘以数量的算术和,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所填报的总价低于所用供应商填报的总价平均值的50%作无效报价处理。

  6.采购小组现场拆封各供应商的报价表,并根据各供应商报价按本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对无效报价的供应商告知其理由,并对有效报价的供应商进行排名,排名以有效报价从低往高排出前3名推荐供应商。

  7.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推荐供应商为本次公告竞价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自身原因放弃成交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推荐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应及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8.竞价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现场退还竞价保证金。成交的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供应商。

  9.结算及付款方式:

  结算:根据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支付方式为: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费用,验收合格后在20日内完成结算办理,结算办理完成后支付余下金额。税金税率按3%计取,若乙方出具的税票税率不足3%,将在结算时按相应差额扣取费用。具体计算如下:

扣取费用=结算价-结算价÷(1+3%)×(1+供应商提供税票税率)。

  十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5700526586

  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城南平安大道盐业总公司广安分公司随和大酒店旁办公楼306室。

广安农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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