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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确认的通知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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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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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08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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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采购文件编号:GY-YD2023-2)》的文件要求,现就开展第二备供企业申报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阿托品注射剂、多巴胺注射剂、乌拉地尔注射剂、氟马西尼注射剂、胺碘酮注射剂、葡萄糖酸钙注射剂、缩宫素注射剂和硫酸镁注射剂8个品种的各中选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 (二)申报企业需不同于山东省的主供和备供企业。 三、确认规则 符合要求且有供应意向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每个品种确定1家第二备供企业,具体规则如下: (一)申报价格低的优先,涉及差比价关系参照现有规则执行; (二)申报价格相同的,2023年度1-11月在山东省平台该品种采购量大(按向医疗机构实际配送数据统计)的优先。如相关企业在我省均无销售纪录,以国家第九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低的优先。 四、申报方式 (一)递交资料:《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山东省第二备供企业确认回执单》(见附件)。 (二)递交方式: 材料纸质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清晰鲜章(公章再复印无效),申报企业须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完整、清晰可辨。可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递交或采取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确认工作。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26号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21室。 联系电话:0531-51778918/15588856525。 (三)递交时间 2023年12月8日-13日17:00。 2023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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