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答疑
1、问:工程建设规模部分:工程本期拟安装70个1.725MW/3.72MWh子系统。共设置70个电池集装箱和35个储能升压变流升压一体机。
储能子系统规模及数量、储能集装箱规模及数量、储能进线数等,是否可以调整优化
答:储能系统总体容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子系统设置具体设计可由投标人提出优化方案,但必须满足国家、福建、实验区各级政府主管单位对海风配储的技术要求。
2、问:工程建设规模:拟布置1栋4层综合楼、1栋1层配电装置楼、1栋辅房,总建筑面积约4400㎡;建设数量、层数、面积等是否可以调整优化
答:可进行优化,但需符合土地控规及招标人需求。
3、问:技术评分细则第2条“设计指标”部分:根据设计条件和招标文件提出的其他指标要求进行评分。目前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写设计条件及技术指标,可否提供技术指标要求
答:技术指标要求按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技术指标以及本通知的补充通知部分的第1点执行。
4、问:是否可以提供接入系统报告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电网接入系统方案。
5、问:①请提供项目可研报告及附件、附图。②请提供项目现有的支持性文件或政府批复文件(比如环评及批复文件和水保及批复文件等)。③请提供厂址地理位置图、用地红线及实测地形图、厂区规划总平面布置图。④请提供水文气象报告,风压等。⑤请提供防洪评价报告(如果有)。⑥请提供拟接入站的地理位置及接入站现状接入图。⑦请提供送出线路地质报告,气象条件。⑧请提供送出线路CAD版路径图纸及kml文件(如有)。⑨请提供地勘报告(包括地址情况,地下水以及地下水腐蚀性等)或附近工程资料。⑩请提供项目场区的照片。
答:招标人将提供可研报告(节选)、用地红线图等设计材料(获取途径详见本通知补充部分),其余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获取。
6、问:招标文件中规定储能子系统容量为1.725MW/3.72MWh,共70套。因各储能厂家的储能子系统容量不统一,请招标方澄清是否必须按此容量及数量执行。如必须按照储能子系统容量为1.725MW/3.72MWh执行,请招标方提供电池集装箱以及交流升压一体机尺寸。
答:储能系统总体容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子系统设置具体设计可由投标人提出优化方案,但必须满足国家、福建、实验区各级政府主管单位对海风配储的技术要求。
7、问:请明确220kV送出线路路径沿线是否存在敏感性因素,比如:基本农田、林地、矿藏、生态红线、河道、蓄滞洪区等。若存在,请提供相关的资料。
答:目前未存在敏感因素。
8、问:根据既往工程经验,配电室的建筑面积约600㎡,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约150~200㎡。按此计算,综合楼建筑面积约3600㎡,每层建筑面积约900㎡。储能电站运维人员规模一般较小,综合楼一般为1~2层即可满足功能要求。4层综合楼内功能房间有无特殊需求,请明确:包括建筑楼层数量在内的建筑规模可否按需调整。
答:可进行优化,但需符合土地控规及招标人需求。
9、问:商务分评分标准:1、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100MWh及以上类似工程要求见下文)项目设计的得2分。 2、同类工程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一项同类工程(10MW及以上同类工程要求见下文)项目设计的,得1分,每增加一项,加0.5分,满分2分。二、同类工程项目业绩是指:下列第1种、第2种或第3种的同类工程业绩; 第1种: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10MW及以上电化学储能设计项目;第2种: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0MW及以上电化学储能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第3种: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主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签发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10MW及以上电化学储能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质疑内容:综合上述招标文件要求,特别是同类工程业绩要求第3种,完全可以认定该招标文件就是为了(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量身定做的,我司完全有理由质疑该招标文件编制内容具有排斥他人竞争嫌疑,诉求招标人撤销该招标文件,重新设置合理的招标条件。
答:本项目设定的业绩指标未超过项目实际指标且符合项目需要,目前全国同类型项目发包方式主要为EPC模式, EPC工程总承包类型业绩描述参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执行,投标人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查阅。
10、问:技术文件为暗标,请明确技术文件字体、格式要求。
答:本项目技术文件为暗标,但未对技术文件中的字体、格式做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文件编制要求进行编制技术文件,若技术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4条款规定或出现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特殊标识的,其技术分评分按0分计取。
11、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4按照闽建办设[2015]1号精神:自2015年10月1日起,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在闽开展勘察设计业务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10日内,登录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fjjs.gov.cn),通过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系统(使用方法见系统登录首页“数字证书使用指南”),登记本单位相关信息。”表示在合同签订后才需要在系统中录入;但是在“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中,“(16)省外入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未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请明确是否在投标前需要注册填报”省外入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未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
答:投标人在中标后且应当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10日内登录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本单位相关信息即可。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的设计资料(可研报告(节选)、用地红线图)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交易信息-其他一栏中的本项目澄清和补充通知(1)界面中的附件中自行下载。
2、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第3点《设计人员要求》中的“以上所列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并非所列专业均需配备。”
修改为:
以上所列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均需配备。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