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三河旅游景区提升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7/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7fxfz047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管文华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符媛媛0551-6882560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三河旅游景区提升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三河旅游景区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2017FXFZ0474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12月28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浙江卓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桥村(2幢)北4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佰玖拾壹万伍仟零玖元(¥3915009.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企业业绩: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业绩:


评审委员会名单:刘涛,高祥生,陈军,高明会,胡兆成

招标(采购)人名称:三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三河镇

联系人:管文华

联系方式:0551-68751185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普贤路与人民东路交汇处向东300米(张郢安置点一号楼)

项目负责人:符媛媛 联系电话:0551-68825607符工

公告期限:2017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29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普贤路与人民东路交汇处向东300米,联系电话:0551-6882507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8830736【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三河旅游景区提升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6.jpg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1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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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8.jpg
投标业绩承诺函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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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产品投标声明函2.jpg
投标业绩承诺函5.jpg
招标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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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业绩承诺函4.jpg
中小企业产品投标声明函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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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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