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白永高速公路土建三分部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
金额
3000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组织单位 | 中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 | 中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编号 | ZTSJBY-2023-001(2)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白永高速公路土建三分部 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BY-2023-001(2) 1. 招标条件 本次公开招标的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白永高速公路土建三分部(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均已落实,本项目所需钢材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全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白永高速公路土建三分部 施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 2.2项目概况: 2.2.1本标段主线起止桩号为K36+000~K56+000,段落处于阿林朝至科布尔,全长20km,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路线起点位于阿林朝附近,终点至察哈尔右翼中旗科布尔镇,主线共设大桥105.6m/1座(元山子大桥,未施工),中桥368m/5座(完全未施工1座,仅下部完成1座,上下部均已完成3座),小桥472.6m/23座(13米空心板13座,8米现浇板10座),暗板涵洞11道(已完成5道,仅墙身完成4道,未施工2道),天桥2座(上下部均完成1座,仅完成下部1座)。 2.2.2 工程造价:3亿元。 2.3本次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交货地点等信息详见公告附表-1。 3.招标方式 3.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2一包一投,同一投标人至多只能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4.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经销商; 4.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附和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22年、2023年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1.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4.1.6其它: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被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关注类供方清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4.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本(不提供纸质版),电子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和缴纳年费),因平台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供应商注册:可在本网站->“供应商园地”->“供应商注册、认证操作手册”下载;按照有关流程操作。 供应商在线投标:可在本网站首页->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按照有关流程操 作 。 电 采 二 期 公 告 公 示 不 推 送 采 招 网 , 推 送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若对平台操作方面存在疑问或需要求助的,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4006-010-100。 5.3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 请于 2024年5月8日至 2024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4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参与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未注册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8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9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中铁三局三公司一总队会议室(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中都路39号)。届时详见指示牌,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 6.3.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现金/银行汇票/投标保函。 6.3.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6.3.3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在 2024 年5月27日上午 10:0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白永高速公路土建三分部 开户行:工行乌兰察布察哈尔右翼中旗科布尔支行 账 号:0611071639200129827 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白永高速公路土建三分部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以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如以银行汇票 /投标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须在 2024 年 5 月27日上午 10:00 前将原件递交至中铁三局三公司一总队会议室(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中都路39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73485569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原件送达至招标人的影响因素,未在规定时间送达、投标保函邮寄到付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4投标保函的格式: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2)中规定的保函格式提供,并应保证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始终有效。投标人应及时协助招标人做好投标保函的真伪查验工作。 6.3.5投标保证金凭证报送:请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或银行汇票/投标保函原色扫描件发至1021368250@qq.com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6.4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招标人视其为放弃本次招标采购投标。 6.5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后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在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后勾选开标后自动解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白永高速公路土建三分部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右中旗宾馆后院中铁三局有限公司白永高速公路土建三分部 联系人:王先生、张女士 电 话: 18734855698 03512652410 邮 箱: 1021368250@qq.com 8.招标公告附件: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附表-2:投标申请表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白永高速公路土建三分部 二○二四年四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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