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清凤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双重预防机制创建服务采购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沙坪坝区清凤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双重预防机制创建服务采购,比选人为重庆市沙坪坝区清凤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全年安全工作任务和安全体系管理要求,为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形成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防线,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本质安全,拟聘请专业服务机构对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双重预防机制创建服务工作。
包含高滩岩污水处理厂、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沙田污水处理厂劳务服务,存量管网及泵站等。
2.3工作内容:见本比选文件第五章
2.4服务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
2.5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企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则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相关文件(提供有效的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具需取得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个类似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4、投标人须承诺以下内容(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4.1承诺具备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4.2承诺服务机构联系人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能主动同公司和联络人进行有效沟通,并顺利展开服务工作。
3.4.3承诺根据相应情况,公司在创建中遇见紧急问题,服务机构需组织相关人员在两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
3.4.4承诺服务机构需确保在合同时间内我司双重预防机制创建顺利完成。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04月-2024年0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人参加投标,无需提供。
3.8、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0、以上资料除注明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所有投标文件正本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性,一经查实虚假,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人未来2年在我司所有项目投标资格。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08月06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推荐采用非现金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8月12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沙坪坝区清凤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街道南溪村双漩子组80号
联系人:陈柯羽
电 话:18716431898
名 称: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覃禹
电 话:19922122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