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17
项目名称: |
包银高铁项目九原段土地及地上物征收相关服务采购 |
招标编号: |
NMGHD-FW-2020011 |
评审日期: |
2020年04月17日 |
公示日期: |
2020年04月20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财务及信誉良好; 3、 一标段:投标单位具有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或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测绘专业技术职称; 二标段:投标人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 三标段:投标人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且至少具有4名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 四标段: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与包头市城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证; 五标段: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具有拆除工作等相关内容; 六标段:投标单位具有房地产评估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的房地产评估师; 七标段:投标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资产评估公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 6、须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不良记录的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有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不良记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 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失信名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 |
采购单位: |
包头市九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恒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6888148 |
中标单位: 一标段:包头市政澔测绘有限公司(居民测绘:0.41元/㎡;企业测绘:0.61元/㎡; 拐点坐标:195元/个) 二标段:内蒙古金矢律师事务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1版)》相关计费标准,根据工作量双方协定) 三标段:内蒙古嘉泽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在内注协【2018】10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优惠44%) 四标段:包头市宏升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33元/m3) 五标段:包头市鹿通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1)普通居民房屋拆除费用为以料顶工,以料顶替所有拆除费用。(2)企业房屋拆除费用以甲方聘请的残值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为依据,乙方向甲方支付残值费。如遇到特殊居民房屋拆除,依据本条执行。) 六标段:(1)内蒙古诚越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4.9元/㎡) (2)内蒙古国信兴华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4.9元/㎡) (3)包头若愚房地产资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4.9元/㎡) 七标段:包头中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在内注协【2018】10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优惠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