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训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023057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小姐020-875542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训练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链接http://www.zztender.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0230571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训练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4.803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803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训练设备采购项目
2、 标的数量:1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拟采购新标多功能腰带、新标机械伸缩棍、新标催泪喷射器、快速催泪击发器、不倒人形靶、92G仿真训练器、AED模拟训练器、激光模拟射击系统等一批训练器材。
4、 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15 日内;投标人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指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列明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含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①提供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② 2023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4)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5)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至 2023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链接http://www.zztender.com/
方式: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购标,售后不退。请于2023年 10 月 9 日17:30前登录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zztender.com/”进行操作,从采购公告右侧的“我要获取采购文件”入口,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并可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纸质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0-87554018,罗小姐)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
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  9 月 26 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89号        
联系方式:刘警官 020-82133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方式:潘先生、陆小姐 020-87554018 87554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陆小姐
电 话:  020-8755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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