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滩岩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过渡阶段综合生产辅助服务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颜老师023-679019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8
公告正文
高滩岩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过渡阶段综合生产辅助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高滩岩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过渡阶段综合生产辅助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重庆市沙坪坝区清凤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高滩岩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4.0万m3/d,选址定于沙坪坝区高滩岩一号湿地处,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为13581.10平方米。服务范围为沙坪坝区老旧城区。本着既节约土地资源,又增加环境景观的目的,本厂建设型式为顶部加盖式污水厂,其顶部作为景观公园。
2.2比选范围
1.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及简单维修。
2.污水处理(含污泥处理)质量控制管理。
3.生产经营计划编制上报执行。
4.现场人员24小时值守。
5.其他方面运维。
现场运维人员高滩岩污水处理厂16人,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人员配置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进场人数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注: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3服务周期:合同服务期限6个月(暂定),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本项目服务起止时间及服务期间,采购人因政策或工作需要须撤销运维对象的,以比选人书面通知为准,运维费用截止至撤销当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有效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1)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核发的生活污水处理资质。
3.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为盈利状态)。
3.4在24小时正常供电(不可抗力除外)的情况下,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生态环境污染,被中央或重庆市环保督察纳入问题线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且中标人承担相应的处罚(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5比选人因工作原因,需临时增加人员时,投标人须按照比选人要求,增加相应人员提供服务(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2-4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无需提供。
3.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
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8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2-4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现场至少配备 1 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2-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现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提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安全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例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3.9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总额超过70万元的为单一业主提供物业或污水处理厂/站运维服务(业绩合同服务内容中污水处理运维、机修、化验、管网巡检合计服务金额须占合同总额的60%及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用户评价书的复印件)。
3.10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上岗前与入驻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在上岗前必须提供入驻服务人员的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防疫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健康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承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比选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3.11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入驻服务人员的,投标人须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比选人及比选文件服务要求,并按上述资格要求3.10提供相关材料,且更换人员必须经比选人同意后方可上岗(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承诺更换人员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比选人将有权拒绝更换人员的要求);
3.12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合同执行期内保证所有入驻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持续有效,否则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5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5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4以上资格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注明提供原件的除外)。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4年06月11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
4.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 800 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6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 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沙坪坝区清凤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 系 人:罗老师
电 话:023-67767416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颜老师
电 话:023-67901915
平台咨询:023-67453670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高滩岩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过渡阶段综合生产辅助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重庆市沙坪坝区清凤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高滩岩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4.0万m3/d,选址定于沙坪坝区高滩岩一号湿地处,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为13581.10平方米。服务范围为沙坪坝区老旧城区。本着既节约土地资源,又增加环境景观的目的,本厂建设型式为顶部加盖式污水厂,其顶部作为景观公园。
2.2比选范围
1.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及简单维修。
2.污水处理(含污泥处理)质量控制管理。
3.生产经营计划编制上报执行。
4.现场人员24小时值守。
5.其他方面运维。
现场运维人员高滩岩污水处理厂16人,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人员 | 资质要求 | 工作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班组长 (兼职安全员)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或给排水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1、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 2、负责安排和监督人工完成岗位职责的工作内容 3、负责核查现场记录及填写对应报表 4、负责核查设备设施的状况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负责现场的安全巡查及排查安全隐患 5、上级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例如迎检和环保局取样) | 1 | 服务期内,男性年龄60岁以下,女性年龄55岁以下;人员入场前应完善职业病体检及保险购买等工作; |
2 | 运维人员 | 至少2名运维人员持有行车操作证 | 1、负责设备设施的情况巡查并填写记录 2、负责中控室和现场设备的操作并记录 3、负责剩余污泥的脱水处理、打包并填写记录 4、负责净水药剂的投加并填写记录 5、所有在线数据的填写记录,异常情况下及时汇报 6、填写设备保修单,并通知维修人员同时报告上级 | 9 | |
3 | 机修人员 | 至少1名机修人员持低压电工操作证,1名机修人员持高压电工操作证 | 1、负责机修设备的管理 2、负责进出水在线设备的管理 3、负责中间过程仪表的管理 4、设备设施及仪表对生产的影响及时汇报 5、填写对应的设备维修记录表 | 2 | |
4 | 化验人员 | 人员需具备化验资质 | 1、负责污水处理厂水样的取样工作,并填写采样记录 2、负责水质化验,并填写化验记录 3、需参与化验室设备及药剂采购数量的拟定 | 2 | |
5 | 管网巡检人员 | / | 1、负责污水处理厂管网日常巡查及清淤工作 2、负责管网巡查及疏浚等工作报表的记录与填写 3、需配合化验室完成管网水质采样工作 4、领导安排的其余管网相关工作 | 2 | |
合计 | 16 |
人员配置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进场人数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注: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3服务周期:合同服务期限6个月(暂定),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本项目服务起止时间及服务期间,采购人因政策或工作需要须撤销运维对象的,以比选人书面通知为准,运维费用截止至撤销当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有效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1)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核发的生活污水处理资质。
3.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为盈利状态)。
3.4在24小时正常供电(不可抗力除外)的情况下,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生态环境污染,被中央或重庆市环保督察纳入问题线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且中标人承担相应的处罚(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5比选人因工作原因,需临时增加人员时,投标人须按照比选人要求,增加相应人员提供服务(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2-4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无需提供。
3.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
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8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2-4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现场至少配备 1 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2-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现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提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安全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例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3.9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总额超过70万元的为单一业主提供物业或污水处理厂/站运维服务(业绩合同服务内容中污水处理运维、机修、化验、管网巡检合计服务金额须占合同总额的60%及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用户评价书的复印件)。
3.10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上岗前与入驻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在上岗前必须提供入驻服务人员的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防疫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健康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承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比选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3.11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入驻服务人员的,投标人须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比选人及比选文件服务要求,并按上述资格要求3.10提供相关材料,且更换人员必须经比选人同意后方可上岗(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承诺更换人员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比选人将有权拒绝更换人员的要求);
3.12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合同执行期内保证所有入驻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持续有效,否则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5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5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4以上资格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注明提供原件的除外)。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4年06月11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
4.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 800 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6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 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沙坪坝区清凤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 系 人:罗老师
电 话:023-67767416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颜老师
电 话:023-67901915
平台咨询:023-6745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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