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榆中宇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1万吨粮食平房仓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榆中宇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1万吨粮食平房仓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榆中宇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1万吨粮食平房仓建设项目,已由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2022】2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榆中宇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榆中宇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1万吨粮食平房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榆中宇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榆中宇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1万吨粮食平房仓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榆中县甘草店镇100号
4、资金来源:一般债券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计划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招标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8日
7、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2018.52㎡(合约33.03亩),建设总仓容量为1万吨的粮食散装平房仓(1栋4廒,建筑面积2065.11㎡,堆粮高度均7.0m),新建地下消防水池、水泵房及柴油发电机房1座(总建筑构筑面积243.30㎡);配套附属工程室外道路、室外排水明沟、新建平房仓智能化设备土建配合等。
8、总投资:1396.73万元。
9、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8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6.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申请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7.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8.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文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9.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0.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06日;
2、获取网站: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3、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文件编制工具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关于原件要求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榆中宇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甘草店镇100号
联系人:陈经理
电 话:0931-5381057
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931-5225164
通讯地址:兰州市榆中县栖云南路1号
招 标 人:榆中宇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甘草店镇100号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0931-5381057
代理机构:甘肃九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高新区雁滩园区海鸿居然之家
联 系 人:董勇刚
电 话:17726907581
监督单位: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09月01日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榆中宇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1万吨粮食平房仓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榆中宇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1万吨粮食平房仓建设项目,已由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2022】2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榆中宇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榆中宇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1万吨粮食平房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榆中宇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榆中宇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1万吨粮食平房仓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榆中县甘草店镇100号
4、资金来源:一般债券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计划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招标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8日
7、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2018.52㎡(合约33.03亩),建设总仓容量为1万吨的粮食散装平房仓(1栋4廒,建筑面积2065.11㎡,堆粮高度均7.0m),新建地下消防水池、水泵房及柴油发电机房1座(总建筑构筑面积243.30㎡);配套附属工程室外道路、室外排水明沟、新建平房仓智能化设备土建配合等。
8、总投资:1396.73万元。
9、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8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6.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申请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7.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8.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文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9.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0.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06日;
2、获取网站: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3、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文件编制工具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关于原件要求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榆中宇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甘草店镇100号
联系人:陈经理
电 话:0931-5381057
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931-5225164
通讯地址:兰州市榆中县栖云南路1号
招 标 人:榆中宇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甘草店镇100号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0931-5381057
代理机构:甘肃九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高新区雁滩园区海鸿居然之家
联 系 人:董勇刚
电 话:17726907581
监督单位: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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