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3-SHZ30-2023年云网融合实验室云网仿真环境建设项目-可编程交换机采购招标失败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鹏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3-SHZ30-2023年云网融合实验室云网仿真环境建设项目-可编程交换机采购

招标失败公示

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招标结果如下:

 

23-SHZ30-2023年云网融合实验室云网仿真环境建设项目-可编程交换机采购,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来参与投标的人数不足,项目招标失败。

 

公示时间:20231124日至20231127日,共4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高鹏17821307855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沈爱华18918588913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112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