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04/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mhy-2020-2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宁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鹏18299315016
标书截止时间2020/04/11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7
公告正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HMHY-2020-25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1政府性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本次选取符合条件的三家单位提供服务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作为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为证明材料);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为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缴纳的税收及社保为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为证明材料);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含不限于建筑、化工、水利、市政公用工程、农林等专业)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咨询师资格。 4.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以来,完成至少2个及以上相关类型可研报告编制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未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4-072020-04-11 19:30:00

上午: 09:30-13:30

下午: 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路美林居5-1-102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备查)一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4-27 10:00:00

七、 投标地址: 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路惠康园美林居小区5-1-102

八、 开标时间: 2020-04-27 10:00:00

九、 开标地址: 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路惠康园美林居小区5-1-102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1000中国农业银行哈密市八一路分理处30287101040004020电汇、转账1、在汇款凭证上备注栏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XX项目 ”,若字数超标,可自行简写项目名称。2、汇款后请把汇款凭证或网页截图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其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到公司换取收据。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天,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 7、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3、其他事项

时间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鹏

联系电话: 18299315016

传真: /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302号

2、采购人名称: 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 陈宁

联系电话: 0902-6722878

传真: /

地址: 伊吾县政府二号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伊吾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苏杰

监督投诉电话: 18099341717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 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定)4.3(1)(1).doc

    23.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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