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宜兴分院)作业人员实操场地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25.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5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招标联系人丁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女士0510-807135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9
公告正文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宜兴分院)作业人员实操场地改造项目第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宜兴分院)作业人员实操场地改造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5.5 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特种设 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 25.5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宜兴分院)作业人员实操场地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宜兴分院)作业人员实操场地改造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3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3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3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环科园绿园路太平洋大厦 228 号 16 楼会 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3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环科园绿园路太平洋大厦 228 号 16 楼会 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宜兴分院)作业人员实操场地改造项目由相关 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宜兴市环科园;
2.2 工程规模:/;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地面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合同估算价:约 25.5 万元;
2.5 工期:30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5 资格审查条件:
3.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 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5.5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 同投标协议;
3.5.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
3.6.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3.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3.6.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的;
3.6.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9 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3 年 3 月 24 日至 2023 年 3 月 28 日(双休日除外)上午 8:30 至 11:00 时,下午 14:00 至 16:30 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 4.2 条资料前往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招标文件费在获取 招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4.2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投标保证金转款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开标前由投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贰仟元整,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不计息退还。保证金交款 账户: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账号:465065209838;开户行:中国银 行宜兴环科园支行(保证金必须公司账户缴纳,不支持现金,备注好本项目的工程名称)。注: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 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报名资料上需提供报名单位邮箱及联系电话。
4.3 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江苏富华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环科园绿园路太平洋大厦 228 号 16 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符合性审查的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④营业执照;⑤资质证书;⑥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近三个月投标单 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⑦安全生产许可 证;⑧投标保证金。
注: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2、投标人开标当天携带投标保证金退款收据,开标后统一递交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 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 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 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 10 天”等。未标明有 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 10 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 30 天,标明的有效 期如超过 30 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 30 天内有效,超出 30 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 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 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2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 年 03 月 24 日至 2023 年 03 月 28 日,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 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 500 号
联 系 人:丁主任
电 话:18961501135
电子邮件:127394727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宜兴市绿园路 228 号太平洋大厦 16 层 联 系 人: 蒋女士
电 话: 0510-80713567
电子邮件: 542512325@qq.co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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