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森鼎公司2024年除尘器本体制造劳务用工、生产水处理膜劳务用工及临时劳务用工服务项目
金额
157.62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o24030303
预算金额157.6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甜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昱博0472-26696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2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ZO24030303 项目名称 森鼎公司2024年除尘器本体制造劳务用工、生产水处理膜劳务用工及临时劳务用工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3/26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3/31 -- 24: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3/26 -- 09: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4/02--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O24030303
2.项目概况
ZO24030303,森鼎公司2024年除尘器本体制造劳务用工、生产水处理膜劳务用工及临时劳务用工服务项目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森鼎公司2024年除尘器本体制造劳务用工、生产水处理膜劳务用工及临时劳务用工服务项目 1年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1,576,280.00 20,000.00 1.中标人应具备电工特种作业证至少3人、焊工特种作业证至少5人、高空作业特种作业证至少3人以上。持证人员需为投标方正式员工并在森鼎公司备案,不得随意更换持证人员,持证人员要有中标单位所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满足不了上述条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中标人需听从招标人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合,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需按照招标方用工供需优先安排配合日工劳务。 4.严格执行包钢股份下发《包钢股份强化相关方现场安全管理八大举措》相关规定执行,中标人必须保证不少于10人在森鼎公司备案并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5.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按设备安装施工规范、电气安装施工相关规范及标准施工,如达不到施工规范及标准,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委其他中标人。
项目概算说明: 1.除尘器本体制作劳务服务:计划招标量为500万风量的除尘本体制作工程量,制作工程量计价按照项目风量以每万立方风量安装费为单位标准计算。 2.临时劳务用工服务(1工日:早8:00~晚6:00):包括厂内设备设施的检修、维修;厂内临时性的、零散的电气焊作业;厂内临时性的、零散的(激光切割、折弯)加工作业;除尘设备配电箱/柜的电工配线作业。 3.明细清单中的价格涵盖人员的工资费用、保险费用、安全措施费、劳保用品费、规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其他要求: 1.现场人员按照甲方要求着装统一,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2.所有作业人员需有最近1年内的体检合格报告、且年龄不大于55周岁。 3.电气焊、高处作业人员需持有检验合格期内的特种作业证书。 4.所有作业人员需投保赔付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意外保险。 5.自觉遵守甲方厂内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甲方厂内安全管理考核标准。 6.使用甲方设备时需征得甲方许可,并接受相关培训后方可使用,未经培训人员禁止操作。 开票要求:按合同要求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森鼎公司2024年除尘器本体制造劳务用工、生产水处理膜劳务用工及临时劳务用工服务项目 1.提供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2.提供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3/31 24: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4/02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路16(第三功能小区) 联 系 人:李甜 联系电话:15771387704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昱博 0472-2669628 业务部长:李广美 0472-2669642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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