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教11楼屋顶整修项目招标公告(2024-YG05-G1005 )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yg05-g10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6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教11楼屋顶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YG05-G1005
三、项目概况:

教11楼屋顶整修项目,主要包括原有屋架及屋面瓦拆除、新建轻钢屋架及铝镁锰屋面板施工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截止开标时间)350万元及以上类似(建筑屋面工程)业绩,核验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须提供全国或省或直辖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如无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须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需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已完成进京备案。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三级及以上,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截止开标时间)350万元及以上类似(建筑屋面工程)业绩,核验合同质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6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 09:00
(三)投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10月21日10时踏勘现场,地点北京市,联系人:程助理/于助理,联系电话:010-66849307/010-66849293。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包。

(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原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6、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lhqwcgs@163.com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助理/赵助理
联系电话:010-66849293
传 真:010-66849294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10-6684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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