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海省西海(海晏)至察汗诺公路工程XC-1标刚察服务区非油业务及加油(气)站经营权租赁招商(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yy-2023-01-01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青海中铁西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5
公告正文
青海省西海(海晏)至察汗诺公路工程XC-1标 刚察服务区非油业务及加油(气)站经营权租赁招商(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YY-2023-01-01 1. 招标条件 青海省西海(海晏)至察汗诺公路工程项目已经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海(海晏)至德令哈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基础〔2017〕409号)批准建设。青海省西海(海晏)至察汗诺公路工程XC-1标刚察服务区非油业务及加油(气)站经营权租赁招商(第二次)的招标人为青海中铁西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服务区非油业务及加油(气)站整体经营权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XCYY-2023-01-01。 2.2 招标名称:青海省西海(海晏)至察汗诺公路工程XC-1标刚察服务区非油业务及加油(气)站经营权租赁招商(第二次)。 2.3 项目规模: (1)概况 本项目位于G0612西宁至和田公路青海省西海(海晏)至察汗诺段XC-1标刚察服务区内,刚察服务区北区37482㎡,约56.2亩(不含养护工区),总建筑面积3521.68㎡,其中加油(气)站9051㎡,约13.6亩,建筑面积896.8㎡;刚察服务区南区67510㎡,约101.3亩,总建筑面积4274.38㎡,其中加油(气)站8285㎡,约12.4亩,建筑面积896.8㎡;总体计划设有停车场、汽车维修、加油站、加气站、车辆加水、公共卫生间、更衣室、公共休息厅、综合性超市、便利店、快餐厅等设施。(招标人为成交响应人提供的房屋设施及设备清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加油(气)站提供的房屋设施及设备清单以最终批准后的设计文件为准) (2)项目规模: 服务区服务功能参数表
加油(气)站设置情况
2.4 招标范围:加油站的投资-建设-运营,非油业务的运营及服务区综合管理。中标人负责在招标人提供的场地上投资、建设、运营刚察服务区 2 座加油(气)站、非油业务及服务区综合管理,内容包括不限于加油(气)站及商超的设计、采购、施工、监理、验收、建设手续及经营证照的办理。 (1)经营范围:青海省西海(海晏)至察汗诺公路工程XC-1标刚察服务区及加油(气)站经营应满足西察公路通行基本公益性服务功能与延伸服务功能。能为沿线各服务区提供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的加油(气)、停车、洗车、修车、餐饮、便利店、休息(住宿)、厕所、广告(响应人只能在其租赁区域内进行自身品牌宣传与开展经营,除此之外,未经招标人同意,响应人不得在服务区任何区域内进行广告发布及开展其它经营项目)等全部服务,并提供整个服务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响应人需根据招标人确定的服务区类型和年限,按《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规定的达标、优秀、示范服务区考核标准,逐步、有序、合理地设置经营业态及布局服务功能。 经营期满后,乙方拥有继续经营的租赁优先权,若双方不再合作,将按合同约定做好资产移交。乙方应按要求缴纳资产移交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若设备有损坏或丢失,甲方将根据损失程度酌情扣除;乙方在经营期间可根据项目车流增长、消费需求和新能源技术发展方向,在满足甲方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逐步拓展非油业务经营范围、商业形态和服务功能,并增建LNG加气站或加氢设备。乙方增加业务或改变经营业态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物业管理:服务区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及内部装饰装修、供电、照明、通风空调、暖气、消防、通信、安防、网络、监控(不含招标人自行建设部分)、信息、门禁、安保、电子显示屏及情报板、燃气、厨卫、开水设备、给排水(含污水处理系统)、洗车及汽修设备、广告牌、标志标牌、绿化及景观、服务区内道路及停车区路面、储油(气)罐及管道、制氢设备、加油(气、氢)机、防雷、防汛、除雪、保洁等设备设施等的维护、维修,服务区的所有区域的保洁、垃圾清运、维稳安保、水电气费的抄表、收取及缴纳等费用和工作均由响应人自行承担;高速公路服务区两侧连接通道及服务区内绿化的养护由响应人实施(服务区场内道路(含贯通道、进出服务区的加减速车道)和停车区路面的养护由招标人实施)。响应人应设置常驻服务区的管理机构及团队,配备满足需求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达到行业主管部门及招标人关于服务区运营管理及等级评定要求,无条件按行业主管部门最新要求对服务区进行升级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 因响应人物业管理不达标或考核不合格时,投标人应及时整改并满足要求;若响应人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达标时,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并由招标人实施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约定补齐履约保证金缺口的同时将对响应人进行处罚。 (3)在正式经营前,招标人与响应人以书面确认单的形式确定非油业务、加油(气)站移交界面及清单。 2.5 服务区及加油(气)站租赁经营期限: (1)建设期:建设期6个月(自合同签订日起算,包括报建准备期、建设期、投运调试期、试营业期),不计入经营期限。 (2)经营期:10年,自合同签订第7个月起算。经营期结束前一年,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重新招商,在同等条件下中标人享有优先续租权。 2.6特别说明: (1)服务区充电桩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由项目公司后期单独招标,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但享有参与投标的权益。 (2)合同期满,中标人须将刚察服务区加油站、非油业务及附属设施应整体无偿移交至招标人。 2.7包件划分:1个包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国有股份制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同一企业仅限1家分支机构,且具有国有股份制大型企业对该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书),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2)具有有效的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或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若将危化品运营业务外包时,应提供外包单位的资格证书和双方签订的外包合同); (3)具有非油业务(餐饮,食品、烟草、汽修、住宿等)对应的经营许可证(或承诺在成交后及时办理并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新注册的公司根据注册年份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3.2.1加油(气)站运营服务项目业绩:近8年(2015年3月至今)承担类似的收费公路服务区加油(气)站运营服务项目2个及以上业绩(1对站视为1个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若为2015年3月以前签订的合同,但投标人能够提供相关证明2015年3月至今合同仍在履行的,亦视为近8年的业绩。业绩要求中的“对站”是指同一个服务区所属道路两侧加油(气)站)。 3.3.2非油业务服务项目业绩:近8年(2015年3月至今)承担类似的收费公路服务区非油业务服务项目1个及以上业绩(1对服务区视为1个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若为2015年3月以前签订的合同,但投标人能够提供相关证明2015年3月至今合同仍在履行的,亦视为近8年的业绩。业绩要求中的“对服务区”是指同一位置(里程点)所属道路两侧服务区)。 注:(1)上述业绩是指收费公路配套的加油(气)站/非油业务运营服务项目。 (2)只有投标人自身承担的业绩才为有效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控股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其他关联企业的业绩均不被认可。(业绩证明中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若发生名称变更,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更名证明文件) (3)若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业绩相关要求的,可补充提供由项目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的网页查询截图)。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网页查询截图)。 (3)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网页查询截图)。 (4)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没有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限制交易禁入期内。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成品气供应渠道。 (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的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同)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在“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 23 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按照所购买的招标文件售价汇入本项目专用交费账号(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采购交易”处,点击“我的参与”—在对应项目点击“待交费用”-在“费用交纳”处,点击“电子支付”-勾选好需要交费的包件后点击“下一步”及“提交”-在“费用交纳”处,点击“我的交费单”-点击“交费账号”,查看本项目专用交费账号。请各投标人按照“我的交费单”显示的交费金额进行交费)。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若有)+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记正确标书费开票信息(如填写错误,投标人自行负责)。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投标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特别提醒:只有通过本项目专用交费账号汇入正确的招标文件费用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如因多汇款或错误汇款导致的退款流程漫长,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招标编号:XCYY-2023-01)已缴纳标书费及保证金的,本次无须再次缴纳标书费及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与线下同时开标的方式。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及在线编辑报价并保存,投标文件电子版须上传签字盖章PDF格式、word(或excel)可编辑版本,投标文件电子版命名格式:招标编号+包件号(若有)+投标人名称。同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当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09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两至三天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编辑报价,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 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大道西段7号西海嘉苑6号楼(全季酒店写字楼)4楼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中铁西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大道西段7号西海嘉苑6号楼(全季酒店写字楼)4楼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南区中铁物贸大厦12层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邮 箱:416622176@qq.com 青海中铁西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日 附件一:招标人为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区房屋设施清单及设备清单 刚察服务区房屋设施清单
刚察服务区设备清单
|
返回顶部